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检动态
惠东县检察院与县公路局会签意见四项制度打好公路重点工程廉洁“预防针”
时间:2013-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项目日益增多,但在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也时有发生。鉴于此,11月7日,惠东县检察院与惠东县公路管理局会签《关于在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四项制度,为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打好廉洁“预防针”。

         一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长效制度。惠东县检察院应派员为公路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在县公路局工程建设中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如组织上法制课、观看案例录像,联合举办法律讲座、剖析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旁听法庭审理案件、发放宣传教育资料等。县公路局对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的征地拆迁、材料采购、工程进展等重大业务情况主动向县检察院通报。在工地上设置反腐败宣传图版,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聘请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监督员,定期征求意见。

        二是建立公路重点工程招投标刚性监督制度。对于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的招标投标,惠东县公路局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应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招标会。对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工程的重大变更、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应邀请县检察院派员监督。县检察院没有派员参加的,公路部门应将验收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

       三是建立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廉政从业双向责任制度。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并实行“双合同制”,即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对重点人员如项目经理以上的人员实行廉政责任制,签订《廉政责任书》。

       四是建立公路重点工程建设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加强沟通,交流意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制度,推进预防网络建设。双方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单位以召开座谈会、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双方每年开展一次共同的专题调研活动,认真总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提出预防对策,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

您的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东县检察院与县公路局会签意见四项制度打好公路重点工程廉洁“预防针”

  2025-09-04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项目日益增多,但在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也时有发生。鉴于此,11月7日,惠东县检察院与惠东县公路管理局会签《关于在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四项制度,为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打好廉洁“预防针”。

         一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长效制度。惠东县检察院应派员为公路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在县公路局工程建设中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如组织上法制课、观看案例录像,联合举办法律讲座、剖析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旁听法庭审理案件、发放宣传教育资料等。县公路局对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的征地拆迁、材料采购、工程进展等重大业务情况主动向县检察院通报。在工地上设置反腐败宣传图版,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聘请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监督员,定期征求意见。

        二是建立公路重点工程招投标刚性监督制度。对于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的招标投标,惠东县公路局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应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招标会。对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工程的重大变更、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应邀请县检察院派员监督。县检察院没有派员参加的,公路部门应将验收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

       三是建立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廉政从业双向责任制度。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并实行“双合同制”,即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对重点人员如项目经理以上的人员实行廉政责任制,签订《廉政责任书》。

       四是建立公路重点工程建设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加强沟通,交流意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制度,推进预防网络建设。双方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单位以召开座谈会、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双方每年开展一次共同的专题调研活动,认真总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提出预防对策,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