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各部门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严格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明确目标,确保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惠城区检察院:2月18日,惠城区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该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时间安排,要求全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上来,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用好的作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准“病灶”,摸清“病因”;三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把握原则和步骤,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惠东县检察院:2月19日,惠东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该院要求全院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市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检察实际,明确“党员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检群关系、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四个工作目标,把握好“更加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贯彻从严要求、切实改进纪律作风”三个原则,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司法惠民,确保惠东县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做到位,创新做好“自选动作”,努力打造教育实践活动亮点。
博罗县检察院:2月17日,博罗县检察院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该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总要求,着力查找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精力进行整改,使全院党员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检群关系和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群众意识,切实履行批捕、起诉、控告申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司法公正。
龙门县检察院:2月17日,龙门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迅速部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该院注重结合主题,创新动作,丰富教育实践活动载体,确定了“听民声、顺民意、维民权、解民忧、答民惑、扶民困”等六项“为民工程”作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创新动作”,并将项目内容落实责任细化到科室、明确到个人。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要求,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有序开展。推行指纹打卡考勤和每周检务督查,严肃上下班纪律,整肃“庸懒散奢”等苗头性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凡多次迟到早退、串岗闲聊的干警一律实名通报批评,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市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2月20日,市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在支部迅速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和要求,以及市检察院2月12日召开的全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特别是原原本本学习贯彻陈华贵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全支部党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办公室服务保障、上传下达、参谋助手、办文办会、档案保密、网络问政、阳光检务等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全院部署和责任分工,着力在查找“四风”问题、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在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办文办会、检察宣传、阳光检务等职能作用,助推全院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各部门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严格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明确目标,确保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惠城区检察院:2月18日,惠城区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该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时间安排,要求全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上来,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用好的作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准“病灶”,摸清“病因”;三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把握原则和步骤,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惠东县检察院:2月19日,惠东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该院要求全院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市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检察实际,明确“党员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检群关系、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四个工作目标,把握好“更加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贯彻从严要求、切实改进纪律作风”三个原则,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司法惠民,确保惠东县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做到位,创新做好“自选动作”,努力打造教育实践活动亮点。
博罗县检察院:2月17日,博罗县检察院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该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总要求,着力查找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精力进行整改,使全院党员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检群关系和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群众意识,切实履行批捕、起诉、控告申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司法公正。
龙门县检察院:2月17日,龙门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迅速部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该院注重结合主题,创新动作,丰富教育实践活动载体,确定了“听民声、顺民意、维民权、解民忧、答民惑、扶民困”等六项“为民工程”作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创新动作”,并将项目内容落实责任细化到科室、明确到个人。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要求,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有序开展。推行指纹打卡考勤和每周检务督查,严肃上下班纪律,整肃“庸懒散奢”等苗头性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凡多次迟到早退、串岗闲聊的干警一律实名通报批评,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市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2月20日,市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在支部迅速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和要求,以及市检察院2月12日召开的全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特别是原原本本学习贯彻陈华贵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全支部党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办公室服务保障、上传下达、参谋助手、办文办会、档案保密、网络问政、阳光检务等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全院部署和责任分工,着力在查找“四风”问题、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在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办文办会、检察宣传、阳光检务等职能作用,助推全院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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