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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新任“村官”全员廉政教育活动着力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时间:2014-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惠州市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结合检察职能,创新教育实践活动载体,针对近年来“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态势,市检察院决定,在3至4月间组织开展对我市新上任“村官”全员廉政教育活动,着力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是结合职能,创新载体。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官”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直接、服务最贴近,“村官”的廉政、作风如何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中的最直接体现。今年初,我市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已顺利结束,针对近年来“村官”职务犯罪多发态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由各县(区)检察院与各地组织部门联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对新上任“村官”全员廉政教育活动,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对新上任“村官”进行全员廉政教育的通知》,下发到全市检察机关各单位各部门执行。

      二是丰富内容,全员教育。为使对新上任“村官”全员廉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检察院不断丰富和充实活动内容,主要内容是:各县(区)检察院要抓住村社“两委”换届后新当选“村官”刚刚上任履职这一时机,充分发挥预防(“村官”)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通过观看法制教育片、上法制课、参观法制廉政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法制培训;积极组织检察官“进乡镇、进村庄”活动,主动为“村官”开展集中的廉政教育活动;把与“涉农”职务犯罪和农民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发放给每一位新上任“村官”,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市检察院明确提出,组织开展对新上任“村官”进行全员廉政教育活动,是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动作之一,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各县(区)检察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每一个村、每一位新上任“村官”都能接受培训。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引导广大的镇、村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促进和增强“村官”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和服务群众的意识。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将开展活动情况于4月底前向市检察院报送,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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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新任“村官”全员廉政教育活动着力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025-09-04

      近日,惠州市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结合检察职能,创新教育实践活动载体,针对近年来“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态势,市检察院决定,在3至4月间组织开展对我市新上任“村官”全员廉政教育活动,着力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是结合职能,创新载体。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官”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直接、服务最贴近,“村官”的廉政、作风如何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中的最直接体现。今年初,我市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已顺利结束,针对近年来“村官”职务犯罪多发态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由各县(区)检察院与各地组织部门联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对新上任“村官”全员廉政教育活动,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对新上任“村官”进行全员廉政教育的通知》,下发到全市检察机关各单位各部门执行。

      二是丰富内容,全员教育。为使对新上任“村官”全员廉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检察院不断丰富和充实活动内容,主要内容是:各县(区)检察院要抓住村社“两委”换届后新当选“村官”刚刚上任履职这一时机,充分发挥预防(“村官”)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通过观看法制教育片、上法制课、参观法制廉政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法制培训;积极组织检察官“进乡镇、进村庄”活动,主动为“村官”开展集中的廉政教育活动;把与“涉农”职务犯罪和农民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发放给每一位新上任“村官”,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市检察院明确提出,组织开展对新上任“村官”进行全员廉政教育活动,是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动作之一,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各县(区)检察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每一个村、每一位新上任“村官”都能接受培训。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引导广大的镇、村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促进和增强“村官”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和服务群众的意识。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将开展活动情况于4月底前向市检察院报送,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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