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以来,按照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我市检察机关继续稳步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对已设立的12个派驻镇(街)检察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做到统一机构编制、统一检察官配置、统一全省标识等“三个统一”,切实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统一机构编制。按照省检察院《关于继续稳步推进全省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检察院陈华贵检察长高度重视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多次参与研究相关工作,并亲自向市委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了该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行装科等职能部门迅速抓落实,积极与市编委、市编办、市财政、市规划以及各县(区)党委政府联系,全力推进检察室建设。经当地党委(编制部门)批准并报省检察院审批,目前止,全市检察机关已设立有正式机构的检察室12个,统一为副科级建制,一般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并由当地党委政府相应划拨独立办公场所。其中,惠城区4个:仲恺、小金口、水口、横沥检察室,惠阳区3个:平潭、秋长、新圩检察室,惠东县3个:多祝、稔山、黄埠检察室,龙门县2个:永汉、平陵检察室。
二是统一检察官配置。该12个检察室均配备检察干警2人以上,共41名干警,本科法律以上学历占89%,选派具有检察官资格、善做群众工作、作风优良的检察官担任检察室主任、副主任等领导职务,其中,共配备检察官22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每个检察室至少有1名检察官。检察室干警按照机关单位上下班作息时间,日常均在检察室工作,履行相关检察职能。例如,仲恺高新区检察室共配备10名干警(含辅助人员),除协助派出检察院执法办案外,日常均在该区开展工作。
三是统一全省标识。去年底,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下发了《〈派驻基层检察室统一标识设置规范〉的通知》,对派驻检察室统一标识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派驻基层检察室统一标识设置规范》,我市检察机关注重检察室体现“亲民、便民”主题,本着节俭的原则,精心组织制作、安装各检察室门楣标识、检察室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办公场所标识,达到了“见标识即知检察室”的效果。目前止,我市检察机关已对设立12个检察室全部进行了标识更换,统一为全省统一标识。标识主要用色选择了蓝色系,标识字体统一使用老宋体(简体),字体庄重、醒目。门楣标识底色为蓝边白底,文字为蓝色。名称标牌底色是不锈钢银灰色,文字为黑色。路口指示牌底色为蓝色,双立柱式支撑双面,包含了检徽图案、单位名称、指示方向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要素,设置在了距检察室最近的干道路口,便于群众查找和识别检察室。《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职责》等上墙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引、辖区分布图,摆放了岗位牌,便于来访群众辨识。
去年以来,按照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我市检察机关继续稳步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对已设立的12个派驻镇(街)检察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做到统一机构编制、统一检察官配置、统一全省标识等“三个统一”,切实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统一机构编制。按照省检察院《关于继续稳步推进全省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检察院陈华贵检察长高度重视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多次参与研究相关工作,并亲自向市委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了该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行装科等职能部门迅速抓落实,积极与市编委、市编办、市财政、市规划以及各县(区)党委政府联系,全力推进检察室建设。经当地党委(编制部门)批准并报省检察院审批,目前止,全市检察机关已设立有正式机构的检察室12个,统一为副科级建制,一般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并由当地党委政府相应划拨独立办公场所。其中,惠城区4个:仲恺、小金口、水口、横沥检察室,惠阳区3个:平潭、秋长、新圩检察室,惠东县3个:多祝、稔山、黄埠检察室,龙门县2个:永汉、平陵检察室。
二是统一检察官配置。该12个检察室均配备检察干警2人以上,共41名干警,本科法律以上学历占89%,选派具有检察官资格、善做群众工作、作风优良的检察官担任检察室主任、副主任等领导职务,其中,共配备检察官22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每个检察室至少有1名检察官。检察室干警按照机关单位上下班作息时间,日常均在检察室工作,履行相关检察职能。例如,仲恺高新区检察室共配备10名干警(含辅助人员),除协助派出检察院执法办案外,日常均在该区开展工作。
三是统一全省标识。去年底,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下发了《〈派驻基层检察室统一标识设置规范〉的通知》,对派驻检察室统一标识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派驻基层检察室统一标识设置规范》,我市检察机关注重检察室体现“亲民、便民”主题,本着节俭的原则,精心组织制作、安装各检察室门楣标识、检察室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办公场所标识,达到了“见标识即知检察室”的效果。目前止,我市检察机关已对设立12个检察室全部进行了标识更换,统一为全省统一标识。标识主要用色选择了蓝色系,标识字体统一使用老宋体(简体),字体庄重、醒目。门楣标识底色为蓝边白底,文字为蓝色。名称标牌底色是不锈钢银灰色,文字为黑色。路口指示牌底色为蓝色,双立柱式支撑双面,包含了检徽图案、单位名称、指示方向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要素,设置在了距检察室最近的干道路口,便于群众查找和识别检察室。《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职责》等上墙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引、辖区分布图,摆放了岗位牌,便于来访群众辨识。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