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以来,按照市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明显,喜报频传: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中,惠城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近年来,惠城区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为载体,坚持“四无四有”为工作原则,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增强了执法公信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接访软硬件完善。该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接待室、配备便民利民设施、落实检务公开规定、配置安检设施,还专门设置了专用视频接访室,安装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努力营造方便贴心的来访环境;主动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惠城区公众信息网信访系统平台和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实时接受网络举报、控告、申诉和咨询,实现了与区政府、区信访局等有关单位信访信息的“无缝对接”,搭建了便捷高效的信访平台,畅通了信访渠道;专门从全院范围选调有职务犯罪侦查、侦监、公诉、民行等检察实务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控申队伍,全面提升在岗人员素质。
二是信访工作确保“四无”。在群众接待工作中,特别是当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制定并落实检察长接访、约访、包案制度,预约检察长接访制和检察官下访巡访、上门探访等制度,并充分利用派驻镇(街)检察室平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把控庆祝建党90周年、广州亚运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各级“两会”等重大敏感节点,主动破解疑难复杂涉检信访问题,实现“四无”工作目标。
三是接访工作做到“四有”。来访有接待。2010年以来,该院控申检察人员共接待700余名信访群众,依法办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319件,做到“来访必接待、接待必文明、用语必规范、态度必热情”,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让来访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关怀和公正。机制有建立。为有效防范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该院积极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改革,通过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全面推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全面落实“每案必评”、建立信访维稳工作例会制度等举措,大力整合全院资源,构建各部门联动协作、全院一盘棋的“大控申”格局,较好地实现了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的延伸,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工作有台帐。对各种来信、来访、来电和申诉,做到逐条登记备案、逐条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条跟踪落实。同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情况登记、信访动态及热点敏感问题研判、重大信访信息报告情况等各类统计台帐。矛盾有化解。严格落实“受理一件,办理一件,息诉一件”的工作要求,全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息诉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擦亮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窗口”形象。
2012年以来,按照市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明显,喜报频传: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中,惠城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近年来,惠城区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为载体,坚持“四无四有”为工作原则,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增强了执法公信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接访软硬件完善。该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接待室、配备便民利民设施、落实检务公开规定、配置安检设施,还专门设置了专用视频接访室,安装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努力营造方便贴心的来访环境;主动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惠城区公众信息网信访系统平台和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实时接受网络举报、控告、申诉和咨询,实现了与区政府、区信访局等有关单位信访信息的“无缝对接”,搭建了便捷高效的信访平台,畅通了信访渠道;专门从全院范围选调有职务犯罪侦查、侦监、公诉、民行等检察实务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控申队伍,全面提升在岗人员素质。
二是信访工作确保“四无”。在群众接待工作中,特别是当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制定并落实检察长接访、约访、包案制度,预约检察长接访制和检察官下访巡访、上门探访等制度,并充分利用派驻镇(街)检察室平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把控庆祝建党90周年、广州亚运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各级“两会”等重大敏感节点,主动破解疑难复杂涉检信访问题,实现“四无”工作目标。
三是接访工作做到“四有”。来访有接待。2010年以来,该院控申检察人员共接待700余名信访群众,依法办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319件,做到“来访必接待、接待必文明、用语必规范、态度必热情”,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让来访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关怀和公正。机制有建立。为有效防范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该院积极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改革,通过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全面推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全面落实“每案必评”、建立信访维稳工作例会制度等举措,大力整合全院资源,构建各部门联动协作、全院一盘棋的“大控申”格局,较好地实现了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的延伸,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工作有台帐。对各种来信、来访、来电和申诉,做到逐条登记备案、逐条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条跟踪落实。同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情况登记、信访动态及热点敏感问题研判、重大信访信息报告情况等各类统计台帐。矛盾有化解。严格落实“受理一件,办理一件,息诉一件”的工作要求,全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息诉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擦亮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窗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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