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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巡视组对我市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给予充分肯定
时间:2014-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办副主任张汝杰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卢文辉的陪同下,到我市检察机关检查指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简称“两个责任”),对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邱茂松参加汇报会。

       在博罗县检察院召开的汇报会上,陈华贵检察长向张汝杰副主任一行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汇报了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树立了良好检察形象。一是领导率先垂范,主动承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2009年,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由原来的双重领导改为由纪委直接领导。市检察院“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头和表率作用,从严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政纪和检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广东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目标管理,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二是健全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机制。结合实际,两级检察机关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 实行层级负责制,每年签订《惠州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检察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所属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和干警的廉政监督机制,落实述职述廉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三是纪检监察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工作职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监督的作用,每年充分利用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打牢检察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教育,净化了干警“社交圈”、“生活圈”。不断加大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力度,确保了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提高了执法公信力。严格执行高检院《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不断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听取市检察院、博罗县检察院情况汇报后,张汝杰副主任对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检察院党组、纪检组能够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了各项责任,“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抓班子、带队伍,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两个责任”的要求和规定在惠州两级检察机关落实到位,取得明显成效。就抓好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张汝杰副主任希望惠州检察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坚持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好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出更大成绩,促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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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巡视组对我市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给予充分肯定

  2025-09-04

      5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办副主任张汝杰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卢文辉的陪同下,到我市检察机关检查指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简称“两个责任”),对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邱茂松参加汇报会。

       在博罗县检察院召开的汇报会上,陈华贵检察长向张汝杰副主任一行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汇报了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树立了良好检察形象。一是领导率先垂范,主动承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2009年,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由原来的双重领导改为由纪委直接领导。市检察院“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头和表率作用,从严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政纪和检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广东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目标管理,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二是健全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机制。结合实际,两级检察机关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 实行层级负责制,每年签订《惠州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检察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所属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和干警的廉政监督机制,落实述职述廉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三是纪检监察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工作职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监督的作用,每年充分利用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打牢检察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教育,净化了干警“社交圈”、“生活圈”。不断加大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力度,确保了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提高了执法公信力。严格执行高检院《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不断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听取市检察院、博罗县检察院情况汇报后,张汝杰副主任对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检察院党组、纪检组能够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了各项责任,“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抓班子、带队伍,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两个责任”的要求和规定在惠州两级检察机关落实到位,取得明显成效。就抓好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张汝杰副主任希望惠州检察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坚持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好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出更大成绩,促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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