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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
时间:2014-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强化基层检察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执法操作规程,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明确活动内容。1、广泛开展专题辅导和在岗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等。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等,使规范执法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2、组织开展规范执法竞赛活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找准执法办案“短板”,全方位、多层次举行公诉、侦监、侦查、法警等岗位练兵活动,以基础理论知识竞赛、执法技能演练、辩论对抗竞赛、法律文书制作竞赛等形式,以赛促学,以赛练兵。3、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活动。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扣押款物管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律师执业保障、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检察活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4、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和经常性案件评查制度,定期对业务部门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抽查,开展典型案例评析活动。5、推进阳光检务。充分发挥“检察开放日”、“两法衔接”、检校共建等平台的作用,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逐步实现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统一上网。6、组织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检查。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案件质量不高、违规办案、超时办案等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推动规范、公正、廉洁执法。

       二是明确方法步骤。1、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6月)。活动由市检察院政治处组织实施,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控申、法警等部门为各主要业务规范执法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全市各相关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的对口指导。各县(区)院要充分重视执法规范强化年活动,把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举措。2、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至12月)。两级院要按照“全员培训、全员练兵、全员考核”的要求,认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各种特色活动,有针对性、系统性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技能。3、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各县(区)院对“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1、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修改完善对基层院“八化”建设考核和业务考评制度,发现和纠正基层院在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动态监督,及时引导,进一步发挥考核工作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模式和指标体系。2、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办案部门量化考核办法,细化岗位分工,确定责任人,梳理流程、明确标准,增强目标管理有效性。围绕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完善执法工作运行机制。3、探索新形势下执法司法权科学规范运行机制。结合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方面的改革要求,加强司法权运行制度机制建设。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充分认识“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对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八化”发展目标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任务部署、方案制定、练兵竞赛、考评验收等工作。要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今年12月中旬前,完成活动验收工作。要通过网络、报纸、内部刊物等,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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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

  2025-09-04

      近日,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强化基层检察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执法操作规程,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明确活动内容。1、广泛开展专题辅导和在岗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等。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等,使规范执法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2、组织开展规范执法竞赛活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找准执法办案“短板”,全方位、多层次举行公诉、侦监、侦查、法警等岗位练兵活动,以基础理论知识竞赛、执法技能演练、辩论对抗竞赛、法律文书制作竞赛等形式,以赛促学,以赛练兵。3、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活动。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扣押款物管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律师执业保障、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检察活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4、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和经常性案件评查制度,定期对业务部门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抽查,开展典型案例评析活动。5、推进阳光检务。充分发挥“检察开放日”、“两法衔接”、检校共建等平台的作用,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逐步实现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统一上网。6、组织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检查。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案件质量不高、违规办案、超时办案等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推动规范、公正、廉洁执法。

       二是明确方法步骤。1、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6月)。活动由市检察院政治处组织实施,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控申、法警等部门为各主要业务规范执法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全市各相关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的对口指导。各县(区)院要充分重视执法规范强化年活动,把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举措。2、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至12月)。两级院要按照“全员培训、全员练兵、全员考核”的要求,认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各种特色活动,有针对性、系统性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技能。3、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各县(区)院对“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1、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修改完善对基层院“八化”建设考核和业务考评制度,发现和纠正基层院在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动态监督,及时引导,进一步发挥考核工作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模式和指标体系。2、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办案部门量化考核办法,细化岗位分工,确定责任人,梳理流程、明确标准,增强目标管理有效性。围绕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完善执法工作运行机制。3、探索新形势下执法司法权科学规范运行机制。结合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方面的改革要求,加强司法权运行制度机制建设。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充分认识“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对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八化”发展目标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任务部署、方案制定、练兵竞赛、考评验收等工作。要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今年12月中旬前,完成活动验收工作。要通过网络、报纸、内部刊物等,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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