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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部署进一步加强危害环境、食药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时间:2014-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要求,近日,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确保依法、及时追究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的新期待。

      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按照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的通知》,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等部门干警务必深刻认识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要紧紧依靠党组的领导,积极主动向党组和“一把手”汇报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的情况、推进活动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确保活动取得明显的、扎扎实实的实效;要坚决摒弃华而不实的工作措施和蜻蜓点水式的工作方法,要以敢于攻坚克难的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扎实推进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

     二是在加强开拓案源上下功夫。认真梳理我市行政执法机关报送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自查表》,注意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深入挖掘监督线索;指定人员从新闻媒体的报道、网络媒体的信息中及时捕捉监督线索;积极从审查逮捕案件、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发现监督线索。积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送宣传小册子、设置宣传广告等形式和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监督线索。

     三是在加强“两法衔接”上下功夫。结合实际,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统一的专案组、监督组或统一协调指挥各基层院监督小组,通过走访、集中核对《自查表》和执法卷宗等方式,开展拉网式监督。侦查监督部门专案组、监督组必要时要请反渎、反贪、控告等部门干警参加。对从办案中、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途径获得的监督线索,要认真开展核查监督。二要讲求监督方式方法,确保综合效果。对于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要运用好“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惠州市关于建立“三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惠州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系统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惠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文件,给予有力督促。根据监督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差异化的工作方式、措施,力求凸显监督实效。每年将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对某一行政监管领域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探索“一年一专项”的监督模式,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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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部署进一步加强危害环境、食药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2025-09-04

    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要求,近日,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确保依法、及时追究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的新期待。

      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按照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的通知》,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等部门干警务必深刻认识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要紧紧依靠党组的领导,积极主动向党组和“一把手”汇报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的情况、推进活动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确保活动取得明显的、扎扎实实的实效;要坚决摒弃华而不实的工作措施和蜻蜓点水式的工作方法,要以敢于攻坚克难的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扎实推进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

     二是在加强开拓案源上下功夫。认真梳理我市行政执法机关报送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自查表》,注意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深入挖掘监督线索;指定人员从新闻媒体的报道、网络媒体的信息中及时捕捉监督线索;积极从审查逮捕案件、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发现监督线索。积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送宣传小册子、设置宣传广告等形式和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监督线索。

     三是在加强“两法衔接”上下功夫。结合实际,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统一的专案组、监督组或统一协调指挥各基层院监督小组,通过走访、集中核对《自查表》和执法卷宗等方式,开展拉网式监督。侦查监督部门专案组、监督组必要时要请反渎、反贪、控告等部门干警参加。对从办案中、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途径获得的监督线索,要认真开展核查监督。二要讲求监督方式方法,确保综合效果。对于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要运用好“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惠州市关于建立“三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惠州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系统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惠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文件,给予有力督促。根据监督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差异化的工作方式、措施,力求凸显监督实效。每年将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对某一行政监管领域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探索“一年一专项”的监督模式,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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