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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检察机关畅通“三大通道” 开展“6+1”专项行动助推平安惠州建设
时间:2014-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按照省、市部署,惠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积极参与开展打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以及银行卡、涉车、涉枪和“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以下简称:“6+1”专项行动),畅通资源整合通道、畅通办案绿色通道、畅通“两法衔接”通道,组织领导有力度、专项行动有速度、强化监督有广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8~9月,全市检察机关在“6+1”专项行动中共批捕相关刑事犯罪案件1053件1563人;起诉相关刑事犯罪案件955件1343人,向有关单位发出相关《检察建议书》13份,推进了平安惠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畅通资源整合通道,组织领导有力度。市检察院陈华贵检察长高度重视开展“6+1”专项行动,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全市检察长研讨班、检察委员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把“6+1”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以陈华贵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具体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专项行动。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带队开展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都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各部门工作任务,侦查监督(批捕)、公诉、反贪侦查、反渎侦查、监所监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了工作合力。按照市检察院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均把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是畅通办案绿色通道,专项行动有速度。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建立了办理“6+1”专项行动办案绿色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以及银行卡、涉车、涉枪和“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优先受理,审查批捕案件一般在4天内决定,比法律规定7天缩短3天;审查起诉案件一般在20天内决定,比法律规定的一个缩短约10天,经过退回补充侦查的,一般在期限届满前10日作出决定,有效实现了快捕快诉,最大限度加快办案进度。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会签的《关于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侦查,通过听取案件通报、参与案件讨论、现查勘查等方式,及时提出侦查取证的意见和建议324项。突出办案重点,严打涉“黄赌毒”及涉信用卡诈骗、“涉枪”等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犯罪。同时,用好用足法律,对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监督法院判处死刑。

      三是畅通“两法衔接”通道,强化监督有广度。由市检察院牵头,进一步完善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的“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已实现了与我市“打假110”对接,增设了重大行政处罚的填报选项和统计板块,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执法信息3000多条,召开联席会议14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7件。两级院侦监、公诉部门派员对公安侦查部门进行办理毒品案件等业务指导25次。为进一步保护我市绿水蓝天,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系统作用,与市环保、公安部门会签了《关于做好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和移送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我市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联合调查和移送机制,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强在定性、追诉标准、量刑等方面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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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检察机关畅通“三大通道” 开展“6+1”专项行动助推平安惠州建设

  2025-09-04

      近期,按照省、市部署,惠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积极参与开展打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以及银行卡、涉车、涉枪和“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以下简称:“6+1”专项行动),畅通资源整合通道、畅通办案绿色通道、畅通“两法衔接”通道,组织领导有力度、专项行动有速度、强化监督有广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8~9月,全市检察机关在“6+1”专项行动中共批捕相关刑事犯罪案件1053件1563人;起诉相关刑事犯罪案件955件1343人,向有关单位发出相关《检察建议书》13份,推进了平安惠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畅通资源整合通道,组织领导有力度。市检察院陈华贵检察长高度重视开展“6+1”专项行动,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全市检察长研讨班、检察委员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把“6+1”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以陈华贵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具体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专项行动。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带队开展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都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各部门工作任务,侦查监督(批捕)、公诉、反贪侦查、反渎侦查、监所监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了工作合力。按照市检察院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均把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是畅通办案绿色通道,专项行动有速度。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建立了办理“6+1”专项行动办案绿色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以及银行卡、涉车、涉枪和“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优先受理,审查批捕案件一般在4天内决定,比法律规定7天缩短3天;审查起诉案件一般在20天内决定,比法律规定的一个缩短约10天,经过退回补充侦查的,一般在期限届满前10日作出决定,有效实现了快捕快诉,最大限度加快办案进度。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会签的《关于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侦查,通过听取案件通报、参与案件讨论、现查勘查等方式,及时提出侦查取证的意见和建议324项。突出办案重点,严打涉“黄赌毒”及涉信用卡诈骗、“涉枪”等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犯罪。同时,用好用足法律,对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监督法院判处死刑。

      三是畅通“两法衔接”通道,强化监督有广度。由市检察院牵头,进一步完善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的“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已实现了与我市“打假110”对接,增设了重大行政处罚的填报选项和统计板块,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执法信息3000多条,召开联席会议14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7件。两级院侦监、公诉部门派员对公安侦查部门进行办理毒品案件等业务指导25次。为进一步保护我市绿水蓝天,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系统作用,与市环保、公安部门会签了《关于做好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和移送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我市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联合调查和移送机制,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强在定性、追诉标准、量刑等方面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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