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4日,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下发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截止10月13日,惠州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02条,公开法律文书78份,信息公开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认为“广州、佛山、惠州、江门积极推进本地区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一、部署工作突出一个“早”字,确保了信息公开各项准备到位。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要求,惠州两级检察机关能够把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部署应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自9月以来,市检察院先后8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尤其是9月22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检察院及时将省检察院《关于启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迅速行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动员部署、测试培训、系统运行环境搭建等各项工作任务。9月28日,市检察院召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协调会,陈华贵检察长亲自参加会议,进一步强调要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各司其责、主动协调、做好新闻宣传准备工作、做好保密工作等工作,案管、办公室、技术、行装以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确保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于9月30日前顺利上线运行。
二、发布信息注重一个“快”字,确保了信息公开范围广力度大。惠州两级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符合条件的案件信息最大限度予以公开。截止10月13日,惠州检察机关已公开的1202条案件程序性信息,范围涵盖了侦查监督(审查逮捕)、公诉(起诉)、反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民事诉讼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多种案件类型;已公开的78份法律文书范围涵盖了刑事案件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涉及的案件类型包括抢劫、故意伤害、盗窃、制贩毒品、交通肇事、非法经营、走私、赌博等犯罪案件,特别是对在“6+1”专项行动中(打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以及银行卡、涉车、涉枪和“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广泛公开,占公开案件信息总数的91%。各县(区)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良好,特别是惠城区检察院起到了示范作用:截止10月16日,惠城区检察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13条,法律文书42份,在六个基层院中均位居首位。省检察院在《通报》中对惠城区检察院给予表扬,认为“深圳市宝安区院、佛山市顺德区院、惠州市惠城区院、东莞市第一区院、东莞市第二区院均发布超过500条,取得良好的公开效果”。
三、加强协作落实一个“合”字,确保了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合力。针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案管、技术、行装、办公室以及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监所等检察机关主要部门的实际,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市检察院与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各部门、市检察院与各基层检察院之间的沟通、协调,陈华贵检察长多次亲自组织协调,各分管院领导具体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落实,确保了各部门之间“无缝衔接”。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9月19日全天、22日上午,案管部门组织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干警在10楼检委办会议室举办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操作培训班,并且该练习平台一直保存至9月26日,供干警根据本职工作时间安排练习。各业务部门严格把好保密关、质量关、版式关,发现案卡填写、文书制作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了纠正;案管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监督、指导,确定专人负责每日审核、上传公开数据,确保了信息公开不拖延;技术科紧急调配了两台专用电脑配置到案管部门、办公室;办公室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醒目位置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立链接,充分发挥“惠州检察”官方微博等平台加强宣传。由办公室牵头加强保密检查、管理,严防了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10月14日,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下发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截止10月13日,惠州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02条,公开法律文书78份,信息公开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认为“广州、佛山、惠州、江门积极推进本地区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一、部署工作突出一个“早”字,确保了信息公开各项准备到位。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要求,惠州两级检察机关能够把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部署应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自9月以来,市检察院先后8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尤其是9月22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检察院及时将省检察院《关于启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迅速行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动员部署、测试培训、系统运行环境搭建等各项工作任务。9月28日,市检察院召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协调会,陈华贵检察长亲自参加会议,进一步强调要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各司其责、主动协调、做好新闻宣传准备工作、做好保密工作等工作,案管、办公室、技术、行装以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确保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于9月30日前顺利上线运行。
二、发布信息注重一个“快”字,确保了信息公开范围广力度大。惠州两级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符合条件的案件信息最大限度予以公开。截止10月13日,惠州检察机关已公开的1202条案件程序性信息,范围涵盖了侦查监督(审查逮捕)、公诉(起诉)、反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民事诉讼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多种案件类型;已公开的78份法律文书范围涵盖了刑事案件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涉及的案件类型包括抢劫、故意伤害、盗窃、制贩毒品、交通肇事、非法经营、走私、赌博等犯罪案件,特别是对在“6+1”专项行动中(打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以及银行卡、涉车、涉枪和“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广泛公开,占公开案件信息总数的91%。各县(区)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良好,特别是惠城区检察院起到了示范作用:截止10月16日,惠城区检察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13条,法律文书42份,在六个基层院中均位居首位。省检察院在《通报》中对惠城区检察院给予表扬,认为“深圳市宝安区院、佛山市顺德区院、惠州市惠城区院、东莞市第一区院、东莞市第二区院均发布超过500条,取得良好的公开效果”。
三、加强协作落实一个“合”字,确保了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合力。针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案管、技术、行装、办公室以及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监所等检察机关主要部门的实际,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市检察院与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各部门、市检察院与各基层检察院之间的沟通、协调,陈华贵检察长多次亲自组织协调,各分管院领导具体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落实,确保了各部门之间“无缝衔接”。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9月19日全天、22日上午,案管部门组织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干警在10楼检委办会议室举办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操作培训班,并且该练习平台一直保存至9月26日,供干警根据本职工作时间安排练习。各业务部门严格把好保密关、质量关、版式关,发现案卡填写、文书制作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了纠正;案管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监督、指导,确定专人负责每日审核、上传公开数据,确保了信息公开不拖延;技术科紧急调配了两台专用电脑配置到案管部门、办公室;办公室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醒目位置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立链接,充分发挥“惠州检察”官方微博等平台加强宣传。由办公室牵头加强保密检查、管理,严防了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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