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我市检察机关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招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以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4年,省检察院确定我市两级检察院为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党组和陈华贵检察长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曾招荣副检察长亲自组织抓落实,两级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召开会议部署试点工作,形成了市检察院负责统筹制度设定、基层检察院大胆尝试办案的工作格局。试点工作中,市检察院及时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了5份规范性文件,加强向市委、人大汇报,报请市委改革办同意将《工作意见》向全市各行政机关、各县(区)党委转发,推动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各基层院针对交警、环保、食药、国土、水务等部门行政违法行为开展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32份,有效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在两级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增设“两法衔接”平台端口,在“两法衔接”工作中有效整合了民事行政检察与侦查监督、反渎职侵权的检察资源。走访两法衔接平台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拓宽案件来源,整合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监督两项职能,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开局顺利,初显成效。
会议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市委常委会也将该项工作列入《2015年工作要点》,市依法治市办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列入 2015年“惠民实事工程”项目之一。
会议要求,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在去年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推进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试点工作成效。一是优化外部监督环境,增强监督刚性。推动党组会、各业务部门的协同推进会全院一盘棋推进,推动政法委牵头的“两法衔接”平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会议的召开,建立与政府监察、法制、信访部门的协作机制,以“两法衔接”平台的升级更换为契机,增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措施等信息模块,努力实现对行政执法到行政诉讼全程的动态监督,将行政机关对检察监督意见的回馈整改情况列入纪委监察部门对行政机关的考核。二是整合检察资源,强化责任意识。重点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检察机关内部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大行政检察的格局构建。三是扩大办案规模,提升监督成效。重点加大食品药品、环境卫生、国土、房产等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存利益领域的监督力度。以查办成功案件为突破口,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立办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月报表和季度考核机制,对办理行政违法个案不力的基层院,县(区)检察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办法措施。
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我市检察机关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招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以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4年,省检察院确定我市两级检察院为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党组和陈华贵检察长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曾招荣副检察长亲自组织抓落实,两级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召开会议部署试点工作,形成了市检察院负责统筹制度设定、基层检察院大胆尝试办案的工作格局。试点工作中,市检察院及时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了5份规范性文件,加强向市委、人大汇报,报请市委改革办同意将《工作意见》向全市各行政机关、各县(区)党委转发,推动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各基层院针对交警、环保、食药、国土、水务等部门行政违法行为开展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32份,有效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在两级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增设“两法衔接”平台端口,在“两法衔接”工作中有效整合了民事行政检察与侦查监督、反渎职侵权的检察资源。走访两法衔接平台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拓宽案件来源,整合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监督两项职能,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开局顺利,初显成效。
会议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市委常委会也将该项工作列入《2015年工作要点》,市依法治市办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列入 2015年“惠民实事工程”项目之一。
会议要求,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在去年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推进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试点工作成效。一是优化外部监督环境,增强监督刚性。推动党组会、各业务部门的协同推进会全院一盘棋推进,推动政法委牵头的“两法衔接”平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会议的召开,建立与政府监察、法制、信访部门的协作机制,以“两法衔接”平台的升级更换为契机,增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措施等信息模块,努力实现对行政执法到行政诉讼全程的动态监督,将行政机关对检察监督意见的回馈整改情况列入纪委监察部门对行政机关的考核。二是整合检察资源,强化责任意识。重点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检察机关内部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大行政检察的格局构建。三是扩大办案规模,提升监督成效。重点加大食品药品、环境卫生、国土、房产等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存利益领域的监督力度。以查办成功案件为突破口,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立办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月报表和季度考核机制,对办理行政违法个案不力的基层院,县(区)检察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办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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