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主持召开党组会,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转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听取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工作,研究拟定转入下一阶段,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办,由省检察院审核批准后转入下一阶段。
会议认为,在开展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中,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市检察院党组强化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及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组织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两高”党组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文件精神,并为两级检察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以及全体检察干警配发了专项整治工作笔记本。通过学习,使广大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决策部署上来,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变“要我规范”成“我要规范”,思想认识和执法理念得到了升华,达到了发动思想、凝聚共识的效果和目的,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专项整治工作开局良好。
陈华贵检察长指出,3月中旬,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第一督导组到我市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在省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中,对我市检察机关“深入拓展学习内容,挖掘学习主题”等工作给以高度评价,并根据第一阶段督查情况,拟定惠州市院和惠城区院等单位(部门)作为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示范点,这既是省检察院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视和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全市检察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省检察院《关于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转段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普遍性问题,搞好自查,举一反三,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办案安全,深入查找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在此次党组会研究拟定转入下一阶段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形成工作报告,进一步充实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亮点、特色,并将书面报告于4月底前报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检察院审核批准后才能转入下一阶段。 陈华贵检察长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结合今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即将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不能“空对空”,不能图形式、走过场,要抓出成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一个新的台阶。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市检察院领导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点工作方案》,由市检察院领导担任联系督导组组长,对各县(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各党支部(各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共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两级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积极协调院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4月27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华贵主持召开党组会,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转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听取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工作,研究拟定转入下一阶段,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办,由省检察院审核批准后转入下一阶段。
会议认为,在开展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中,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市检察院党组强化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及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组织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两高”党组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文件精神,并为两级检察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以及全体检察干警配发了专项整治工作笔记本。通过学习,使广大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决策部署上来,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变“要我规范”成“我要规范”,思想认识和执法理念得到了升华,达到了发动思想、凝聚共识的效果和目的,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专项整治工作开局良好。
陈华贵检察长指出,3月中旬,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第一督导组到我市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在省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中,对我市检察机关“深入拓展学习内容,挖掘学习主题”等工作给以高度评价,并根据第一阶段督查情况,拟定惠州市院和惠城区院等单位(部门)作为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示范点,这既是省检察院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视和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全市检察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省检察院《关于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转段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普遍性问题,搞好自查,举一反三,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办案安全,深入查找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在此次党组会研究拟定转入下一阶段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形成工作报告,进一步充实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亮点、特色,并将书面报告于4月底前报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检察院审核批准后才能转入下一阶段。 陈华贵检察长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结合今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即将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不能“空对空”,不能图形式、走过场,要抓出成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一个新的台阶。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市检察院领导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点工作方案》,由市检察院领导担任联系督导组组长,对各县(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各党支部(各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共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两级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积极协调院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