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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两法衔接”暨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召开
时间:2015-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3日,惠州市“两法衔接”暨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召开,总结去年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为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做出更大贡献。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李学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招荣,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平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督查室、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曾招荣副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简要回顾了去年全市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情况。2014年4月,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被确定为全省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单位,市委改革办也下发文件,在全市全面推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协调有关部门,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为主导,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效果的案件。就进一步推进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曾招荣副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对规范执法行为、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已被市委常委会列入2015年工作要点,被市法治办列入2015年惠民实事工程。我们要狠抓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块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一体化”、“大监督”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办案成效明显。三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四是要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梁平嘉副检察长代表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回顾了去年全市“两法衔接”工作。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政法委积极牵头组织,市检察院主动靠前作为,我市“两法衔接”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共市录入执法、司法案件信息5983条,行政执法机关利用信息平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6件256人,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3件3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件52人,实现了市县两级共享信息、“两法衔接”平台与“打假110”平台对接、配齐独立场所和工作人员、完善信息录入标准等全省“四个率先”。就抓好下一步“两法衔接”工作,梁平嘉副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安装新版“两法衔接”系统软件,做好与省“两法衔接”平台的联网和对接。二是要以“两法衔接”信息系统为依托,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三是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考核机制,形成督导检查新常态。

        李学磊专职副书记就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我市依法治市和法治惠民建设要求,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对规范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明确责任,加强信息共享。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查处的案件情况,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简要案情等。要加强新信息系统软件与省平台的对接,确保各单位网络互联、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三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市、县(区)委政法委主动搞好牵头,协调推进工作,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四是要抓好自身建设,加强检察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和保护”的思想,主动协助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五是要建立考核机制,促进工作落实。要尽快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考核、检查制度,明确“两法衔接”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政府法制部门、行政监察部门要注重落实行政执法例会制度和执法监察问责制度,将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纳入对行政机关的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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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两法衔接”暨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5-09-04

        5月13日,惠州市“两法衔接”暨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召开,总结去年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为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做出更大贡献。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李学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招荣,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平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督查室、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曾招荣副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简要回顾了去年全市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情况。2014年4月,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被确定为全省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单位,市委改革办也下发文件,在全市全面推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协调有关部门,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为主导,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效果的案件。就进一步推进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曾招荣副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对规范执法行为、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已被市委常委会列入2015年工作要点,被市法治办列入2015年惠民实事工程。我们要狠抓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块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行政违法检察监督“一体化”、“大监督”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办案成效明显。三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四是要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梁平嘉副检察长代表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回顾了去年全市“两法衔接”工作。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政法委积极牵头组织,市检察院主动靠前作为,我市“两法衔接”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共市录入执法、司法案件信息5983条,行政执法机关利用信息平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6件256人,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3件3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件52人,实现了市县两级共享信息、“两法衔接”平台与“打假110”平台对接、配齐独立场所和工作人员、完善信息录入标准等全省“四个率先”。就抓好下一步“两法衔接”工作,梁平嘉副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安装新版“两法衔接”系统软件,做好与省“两法衔接”平台的联网和对接。二是要以“两法衔接”信息系统为依托,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三是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考核机制,形成督导检查新常态。

        李学磊专职副书记就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我市依法治市和法治惠民建设要求,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对规范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明确责任,加强信息共享。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查处的案件情况,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简要案情等。要加强新信息系统软件与省平台的对接,确保各单位网络互联、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三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市、县(区)委政法委主动搞好牵头,协调推进工作,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四是要抓好自身建设,加强检察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和保护”的思想,主动协助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五是要建立考核机制,促进工作落实。要尽快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考核、检查制度,明确“两法衔接”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政府法制部门、行政监察部门要注重落实行政执法例会制度和执法监察问责制度,将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纳入对行政机关的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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