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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集多方力量 主动接受监督 促进矛盾化解
时间:2017-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惠城区检察院对两宗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答复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镇(街道)代表、律师代表等第三方人员全程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借助第三方力量成功化解涉法涉诉矛盾,较好地实现了息诉息访。

 

提起申诉的两起案件分别是申诉人钟某不服惠城区检察院对黄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请求惠城区检察院撤销原不起诉决定;申诉人曾某某不服法院对其敲诈勒索罪一案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请求惠城区检察院提出抗诉。

 

惠城区检察院举报控申科依法受理案件后,依法对申诉案进行立案复查。承办人员在全面仔细复查原案材料、多次听取申诉人、原案承办科室及承办人的意见后,对钟某刑事申诉案作出维持原不起诉决定,对曾某某刑事申诉案作出不予抗诉决定。经过分析研判,承办人认为两起案件继续申诉可能性大,信访风险较大。为能更好地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规定,说服其息诉服判,惠城区检察院决定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民监督员、镇(街道)代表、律师代表参与公开答复。

 

在公开答复会上,惠城区检察院向两名申诉人详细阐述了维持原不起诉决定及不予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针对两名申诉人提出的异议和疑惑,人民监督员、镇(街道)代表、律师代表站在客观理性的角度,结合各自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义等方式,为申诉人解疑答惑,并耐心劝导申诉人准确理解惠城区检察院作出的复查决定。两名申诉人听取了第三方受邀人员发表的意见后,对案件有了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最终均表示接受惠城区检察院的复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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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集多方力量 主动接受监督 促进矛盾化解

  2025-09-04

近日,惠城区检察院对两宗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答复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镇(街道)代表、律师代表等第三方人员全程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借助第三方力量成功化解涉法涉诉矛盾,较好地实现了息诉息访。

 

提起申诉的两起案件分别是申诉人钟某不服惠城区检察院对黄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请求惠城区检察院撤销原不起诉决定;申诉人曾某某不服法院对其敲诈勒索罪一案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请求惠城区检察院提出抗诉。

 

惠城区检察院举报控申科依法受理案件后,依法对申诉案进行立案复查。承办人员在全面仔细复查原案材料、多次听取申诉人、原案承办科室及承办人的意见后,对钟某刑事申诉案作出维持原不起诉决定,对曾某某刑事申诉案作出不予抗诉决定。经过分析研判,承办人认为两起案件继续申诉可能性大,信访风险较大。为能更好地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规定,说服其息诉服判,惠城区检察院决定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民监督员、镇(街道)代表、律师代表参与公开答复。

 

在公开答复会上,惠城区检察院向两名申诉人详细阐述了维持原不起诉决定及不予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针对两名申诉人提出的异议和疑惑,人民监督员、镇(街道)代表、律师代表站在客观理性的角度,结合各自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义等方式,为申诉人解疑答惑,并耐心劝导申诉人准确理解惠城区检察院作出的复查决定。两名申诉人听取了第三方受邀人员发表的意见后,对案件有了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最终均表示接受惠城区检察院的复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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