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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
时间:2019-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6日,惠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主持。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招荣传达了《通知》精神,去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2018〕1号检察建议书,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字发出的检察建议。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汇报沟通、加强办案质效、加强督导调研、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提出,市检察院和各县(区)检察院前段时间在监督落实《通知》精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市检察院还需进一步研究部署,提出要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对历年来被害人为学生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就相关案件进行研判。通过走访相关涉案学校,了解学校安全管理情况,要求并配合学校提高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督促教育部门按照“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强化防患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性侵害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杨宇检察长强调,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是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重要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要高度重视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如何跟踪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需要我们进一步认真研究部署,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延展检察触角,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督促教育部门切实增强预防校园性侵害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管理防范,全力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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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

  2025-09-04

4月26日,惠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主持。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招荣传达了《通知》精神,去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2018〕1号检察建议书,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字发出的检察建议。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汇报沟通、加强办案质效、加强督导调研、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提出,市检察院和各县(区)检察院前段时间在监督落实《通知》精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市检察院还需进一步研究部署,提出要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对历年来被害人为学生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就相关案件进行研判。通过走访相关涉案学校,了解学校安全管理情况,要求并配合学校提高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督促教育部门按照“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强化防患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性侵害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杨宇检察长强调,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是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重要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要高度重视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如何跟踪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需要我们进一步认真研究部署,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延展检察触角,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督促教育部门切实增强预防校园性侵害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管理防范,全力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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