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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正式签约
时间:2019-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0日下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惠州市检察院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签约仪式在惠州市检察院隆重举行。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吕卫华处长、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苗鸣宇、惠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 、部分检察官的共同见证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与该研究会会长马宏俊签署了《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协议书》。签约活动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则丰同志主持。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马宏俊会长详细的介绍了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基本情况、近几年开展研究的成果以及下一步的设想,并指出该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发挥高校专家理论优势和研究优势,针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产生的各类法律文书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共同开展法律文书评查、检察官培训、课题研究、实务研讨等方式进行深度合作。

 

  杨宇检察长对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本次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旨在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检察办案能力,更好的服务惠州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同时该基地也将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供全市检察干警学习、研究和提高。希望全市检察机关相关的业务部门以及各位检察官能按照合作的协议积极参与,把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提出来共同研究。相信通过三年的合作与指导,惠州两级检察机关每位检察官法学理论的素养、司法实务的规范化水平都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在互动环节上,在场的部分检察官就自身在司法办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文书相关问题与马宏俊会长、吕卫华处长进行热烈的交流,马会长与吕处长也作了细致全面的解答。据了解,惠州市检察院是继黑龙江省伊春市检察院与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之后,全国第三家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正式签约的地市级检察院。本次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建设初步周期为3年,自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共建期满后,双方还将总结经验,继续深入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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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正式签约

  2025-09-04

  5月10日下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与惠州市检察院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签约仪式在惠州市检察院隆重举行。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吕卫华处长、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苗鸣宇、惠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 、部分检察官的共同见证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与该研究会会长马宏俊签署了《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协议书》。签约活动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则丰同志主持。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马宏俊会长详细的介绍了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基本情况、近几年开展研究的成果以及下一步的设想,并指出该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发挥高校专家理论优势和研究优势,针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产生的各类法律文书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共同开展法律文书评查、检察官培训、课题研究、实务研讨等方式进行深度合作。

 

  杨宇检察长对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本次共建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旨在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检察办案能力,更好的服务惠州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同时该基地也将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供全市检察干警学习、研究和提高。希望全市检察机关相关的业务部门以及各位检察官能按照合作的协议积极参与,把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提出来共同研究。相信通过三年的合作与指导,惠州两级检察机关每位检察官法学理论的素养、司法实务的规范化水平都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在互动环节上,在场的部分检察官就自身在司法办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文书相关问题与马宏俊会长、吕卫华处长进行热烈的交流,马会长与吕处长也作了细致全面的解答。据了解,惠州市检察院是继黑龙江省伊春市检察院与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之后,全国第三家与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正式签约的地市级检察院。本次法律文书实践研究基地建设初步周期为3年,自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共建期满后,双方还将总结经验,继续深入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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