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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落到实处
时间:2019-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检院第十检察厅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关于落实张军检察长有关“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期限要求的通知》等通知后,惠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立足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落到实处。

 

  2019年5月,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对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来信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重点查找来信回复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形成《惠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情况分析》(以下简称“情况分析”)印发至各县(区)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意义,通过进一步规范来信受理登记、进一步规范来信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来信流转程序、进一步规范来信回复登记、进一步规范来信回复内容、进一步规范不予回复情形的工作措施,有力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市检察院杨宇检察长在《情况分析》作出批示:“请控申部门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的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工作质效”,对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进一步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提出了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高度重视《情况分析》并认真对照整改、补齐短板,积极主动向院领导汇报本院整改的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市院控申科,切实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对做好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惠州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要主动适应、积极跟上变革需要,认真落实好高检院有关的工作措施要求,坚决做好这项民心、政治工作,努力为人民、向社会、给国家提供优质高效的控告申诉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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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落到实处

  2025-09-04

  高检院第十检察厅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关于落实张军检察长有关“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期限要求的通知》等通知后,惠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立足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落到实处。

 

  2019年5月,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对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来信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重点查找来信回复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形成《惠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情况分析》(以下简称“情况分析”)印发至各县(区)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意义,通过进一步规范来信受理登记、进一步规范来信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来信流转程序、进一步规范来信回复登记、进一步规范来信回复内容、进一步规范不予回复情形的工作措施,有力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市检察院杨宇检察长在《情况分析》作出批示:“请控申部门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的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工作质效”,对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进一步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提出了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高度重视《情况分析》并认真对照整改、补齐短板,积极主动向院领导汇报本院整改的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市院控申科,切实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对做好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惠州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要主动适应、积极跟上变革需要,认真落实好高检院有关的工作措施要求,坚决做好这项民心、政治工作,努力为人民、向社会、给国家提供优质高效的控告申诉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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