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惠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3月20日,市检察院黄顺恒副检察长率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座谈交流,市生态环境党组书记、局长周文高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上,双方各自通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同时,就下来共同推进的重点工作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
一是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检察院与生态环境局虽然职责分工不尽相同,但保护惠州的生态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政治责任和使命。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三大攻坚战决胜之年,检察院与生态环境局思在想认识上要再统一再提高,进一步增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共同围绕近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下发的2020年第1号令——《关于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推进工作。检察机关依法服务、支持、监督环境生态部门依法履职,生态环境部门全力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协作,将共识有效转化为工作合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分工合作、联动发力、齐抓共管。下来,在重点案件的办理、东江流域、横岭水等重点流域治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公益诉讼工作衔接、生态环境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污染防治问题的源头治理等方面,双方要保持密切联系,做好个案沟通、类案总结交流,及时反馈各自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工作需求,共同探索优化联合监管保护的方法路径。
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抓好共建措施落地落实。近年来,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深化合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大。下来,在定期案件信息通报共享、案件专业咨询协作、重点区域、重点污染企业联合监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推动建立生态损害赔偿专门账户、协助调查取证和“两法衔接”平台运作等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新情况,要谋划新思路、研究新方法,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为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惠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3月20日,市检察院黄顺恒副检察长率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座谈交流,市生态环境党组书记、局长周文高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上,双方各自通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同时,就下来共同推进的重点工作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
一是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检察院与生态环境局虽然职责分工不尽相同,但保护惠州的生态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政治责任和使命。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三大攻坚战决胜之年,检察院与生态环境局思在想认识上要再统一再提高,进一步增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共同围绕近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下发的2020年第1号令——《关于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推进工作。检察机关依法服务、支持、监督环境生态部门依法履职,生态环境部门全力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协作,将共识有效转化为工作合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分工合作、联动发力、齐抓共管。下来,在重点案件的办理、东江流域、横岭水等重点流域治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公益诉讼工作衔接、生态环境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污染防治问题的源头治理等方面,双方要保持密切联系,做好个案沟通、类案总结交流,及时反馈各自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工作需求,共同探索优化联合监管保护的方法路径。
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抓好共建措施落地落实。近年来,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深化合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大。下来,在定期案件信息通报共享、案件专业咨询协作、重点区域、重点污染企业联合监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推动建立生态损害赔偿专门账户、协助调查取证和“两法衔接”平台运作等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新情况,要谋划新思路、研究新方法,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