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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监督方式,努力把疫情防控和监督检察工作落到实处
时间:2020-04-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年初湖北武汉乃至全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疫情给监管场所的安全敲响了警钟,为确保惠州监狱零输入,打赢这场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整体战、阻击战,惠州市检察院驻惠州监狱检察室闻令而动,检察室调整检察监督方式,做到检察工作不减量,案件质量严把关,干警干劲不松懈,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高检院、省委、市委等各级的要求,疫情期间对监狱的检察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检察监督案件持续正常开展。今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审查监狱减刑提请案件1121件、假释提请案件17件;给惠州中院发出提请减刑检察意见书631件、发出提请假释检察意见书2件 ,给惠州中院发出减刑建议检察意见书45件、给惠州中院发出假释建议检察意见书8件;开庭审理“三类罪犯”减刑监督案件21件、假释案件7件;审查裁定减刑案件259件,假释案件1件。特别是对28宗“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开庭的监督案件,我们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改变监督的方式,积极努力、多方协调促成网络视频开庭,最终市中院在其本院,我院和监狱在监狱的备勤房成功视频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驻监狱检察室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确保了减刑、假释案件的正常开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还处理了一宗正常死亡监督案件,办理了一宗通过视频面视的保外就医案件,疫情发生以来,驻监狱检察室坚决做到工作不减量,案件质量严把关的要求。

二、疫情防控监督力度不减。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在第一时间向监狱发出了《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检察意见函》,多次利用电话对疫情进行监督,在参加监狱有关会议上多次提出疫情防控口头建议,还要求监狱在每天五点半前向驻监狱检察室落实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零报告制度,驻监狱检察室同时向市院第三检察部落实每天零报告制度。驻监狱检察室一方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台账,同时要求监狱做到防控力度不减、措施到位,要求监狱教育好警察职工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使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三、专项检察活动有效开展。根据最高检第五检察厅、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统一部署,近期驻监狱检察室开展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活动”,接到任务后科室进行了研究和任务分工,首先与监狱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将要调研的主要内容告知监狱给予配合,还派专人到监狱进行面对面对接,现在统计报表和名单已经完成,下一步还要到社保局进行进一步的核查。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视疫情的情况在不能进监区的情形下,就如何“开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如何“处理申诉信件”等问题进行探讨,努力提高驻监狱检察室的监督水平和实效,为维护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发挥积极的检察作用,把疫情防控和监督检察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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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监督方式,努力把疫情防控和监督检察工作落到实处

  2025-09-04

自年初湖北武汉乃至全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疫情给监管场所的安全敲响了警钟,为确保惠州监狱零输入,打赢这场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整体战、阻击战,惠州市检察院驻惠州监狱检察室闻令而动,检察室调整检察监督方式,做到检察工作不减量,案件质量严把关,干警干劲不松懈,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高检院、省委、市委等各级的要求,疫情期间对监狱的检察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检察监督案件持续正常开展。今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审查监狱减刑提请案件1121件、假释提请案件17件;给惠州中院发出提请减刑检察意见书631件、发出提请假释检察意见书2件 ,给惠州中院发出减刑建议检察意见书45件、给惠州中院发出假释建议检察意见书8件;开庭审理“三类罪犯”减刑监督案件21件、假释案件7件;审查裁定减刑案件259件,假释案件1件。特别是对28宗“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开庭的监督案件,我们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改变监督的方式,积极努力、多方协调促成网络视频开庭,最终市中院在其本院,我院和监狱在监狱的备勤房成功视频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驻监狱检察室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确保了减刑、假释案件的正常开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还处理了一宗正常死亡监督案件,办理了一宗通过视频面视的保外就医案件,疫情发生以来,驻监狱检察室坚决做到工作不减量,案件质量严把关的要求。

二、疫情防控监督力度不减。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在第一时间向监狱发出了《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检察意见函》,多次利用电话对疫情进行监督,在参加监狱有关会议上多次提出疫情防控口头建议,还要求监狱在每天五点半前向驻监狱检察室落实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零报告制度,驻监狱检察室同时向市院第三检察部落实每天零报告制度。驻监狱检察室一方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台账,同时要求监狱做到防控力度不减、措施到位,要求监狱教育好警察职工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使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三、专项检察活动有效开展。根据最高检第五检察厅、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统一部署,近期驻监狱检察室开展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活动”,接到任务后科室进行了研究和任务分工,首先与监狱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将要调研的主要内容告知监狱给予配合,还派专人到监狱进行面对面对接,现在统计报表和名单已经完成,下一步还要到社保局进行进一步的核查。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视疫情的情况在不能进监区的情形下,就如何“开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如何“处理申诉信件”等问题进行探讨,努力提高驻监狱检察室的监督水平和实效,为维护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发挥积极的检察作用,把疫情防控和监督检察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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