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保障与监督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6月10日,在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第三天,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律师协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座谈会。这是惠州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又一新举措。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涌以及三家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邓桂瑜介绍了我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通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我市检察环节中执业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曾巧莉以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发展历程为切入点,介绍我市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工作做法,通报我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并对我市检察机关引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开展情况作进行交流发言。市司法局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科长王宁翌从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工作出发,分别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检查工作、律师事务所信息管理系统、对律师违法违纪的查处情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介绍。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涌对市检察院在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并对市检察院在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知情权等执业权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希望两级检察院能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检务宣传等方面工作,给律师提供更多的工作便利。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昌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主动作为,并表示市司法局今年将在听取公安司法机关意见及建议、推动建立律师事务所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律师职业道德的专题教育月活动、继续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同时下来要推动与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星讲话表示,市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本次座谈会不仅是落实中央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部署,同时也对司法局主动听取检察机关对律师队伍执业行为情况意见及建议的积极回应。对律师的执业行为,如何既做好权利保障又做好外部监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希望通过三部门的座谈交流,实现“有帮助、有监督、有合作、有交流”。谈到如何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詹星副检察长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律师与检察官两方的互相监督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要多听取律师意见,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同时也回应了律师关切,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宣传。三是要积极构建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新型关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相监督,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新时代依法治国、公正司法贡献力量。
座谈交流结束后,詹星副检察长、刘永昌副局长、周涌副会长对市检察院牵头拟定的《关于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会商和线索移送机制实施意见》进行了会签。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依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动意见的实施,进一步顺畅律师的司法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加强保障与监督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6月10日,在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第三天,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律师协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座谈会。这是惠州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又一新举措。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涌以及三家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邓桂瑜介绍了我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通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我市检察环节中执业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曾巧莉以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发展历程为切入点,介绍我市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工作做法,通报我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并对我市检察机关引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开展情况作进行交流发言。市司法局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科长王宁翌从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工作出发,分别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检查工作、律师事务所信息管理系统、对律师违法违纪的查处情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介绍。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涌对市检察院在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并对市检察院在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知情权等执业权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希望两级检察院能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检务宣传等方面工作,给律师提供更多的工作便利。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昌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主动作为,并表示市司法局今年将在听取公安司法机关意见及建议、推动建立律师事务所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律师职业道德的专题教育月活动、继续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同时下来要推动与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星讲话表示,市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本次座谈会不仅是落实中央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部署,同时也对司法局主动听取检察机关对律师队伍执业行为情况意见及建议的积极回应。对律师的执业行为,如何既做好权利保障又做好外部监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希望通过三部门的座谈交流,实现“有帮助、有监督、有合作、有交流”。谈到如何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詹星副检察长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律师与检察官两方的互相监督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要多听取律师意见,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同时也回应了律师关切,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宣传。三是要积极构建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新型关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相监督,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新时代依法治国、公正司法贡献力量。
座谈交流结束后,詹星副检察长、刘永昌副局长、周涌副会长对市检察院牵头拟定的《关于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会商和线索移送机制实施意见》进行了会签。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依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动意见的实施,进一步顺畅律师的司法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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