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10日,市检察院与市律师协会举行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法律服务协作配合签约仪式暨座谈会,会议签订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会议由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雷主持,市检察院黄顺恒副检察长、第四、五检察部检察官和市律师协会杨择郡会长、叶晨、曾韵冰、李天湖副会长、杨璐秘书长及有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参加会议。
市院第四检察部卢海主任、第五检察部钟秀婷主任分别通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市律师协会曾韵冰副会长通报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市律师协会杨择郡会长简要介绍律师行业基本情况,并谈了四点感想:一是惠州市律师协会一直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对律师行业的全面领导,紧抓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得益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尊重与保障。三是市检察院主动适应检察职能和理念的转变。四是此次签约意义重大,市律师协会将全力推动《意见》的落实。
市检察院黄顺恒副检察长指出,今天签署的《意见》和相关沟通联系机制的建立,为今后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紧密协作配合、互相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要加强检律关系建设,相互配合支持。二是要加强宣传,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积极拓展案源。三是要建立沟通协作常态化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互相通报情况,共同打造精品案件。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严格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在宣传民事行政检察、提供监督案件、办理典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业务培训交流等方面全面加强与市律师协会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作用,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推进律师法律服务与检察工作协同发展。
2020年12月10日,市检察院与市律师协会举行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法律服务协作配合签约仪式暨座谈会,会议签订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惠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会议由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雷主持,市检察院黄顺恒副检察长、第四、五检察部检察官和市律师协会杨择郡会长、叶晨、曾韵冰、李天湖副会长、杨璐秘书长及有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参加会议。
市院第四检察部卢海主任、第五检察部钟秀婷主任分别通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市律师协会曾韵冰副会长通报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市律师协会杨择郡会长简要介绍律师行业基本情况,并谈了四点感想:一是惠州市律师协会一直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对律师行业的全面领导,紧抓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得益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尊重与保障。三是市检察院主动适应检察职能和理念的转变。四是此次签约意义重大,市律师协会将全力推动《意见》的落实。
市检察院黄顺恒副检察长指出,今天签署的《意见》和相关沟通联系机制的建立,为今后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紧密协作配合、互相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要加强检律关系建设,相互配合支持。二是要加强宣传,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积极拓展案源。三是要建立沟通协作常态化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互相通报情况,共同打造精品案件。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严格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在宣传民事行政检察、提供监督案件、办理典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业务培训交流等方面全面加强与市律师协会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作用,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推进律师法律服务与检察工作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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