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女检察官协会惠州分会在省院、省院女检协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指导全市女检察官提升素质能力、职业荣誉感和道德修养,团结引领全市女检察官积极履职,为我市检察工作争创一流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女检察官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成绩
惠州分会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全市女检察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省院、市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同时,立足检察实践一线培养锻炼女检察人员,加大对女检察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女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岗位练兵、优秀公诉人比赛等,全市女检察人员队伍素质能力得到提升,工作成绩受到肯定。
一是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被省妇联评为2019年度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我院案管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充分发挥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晴雨表”功能,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好参谋”,发挥了业务精湛的检察“娘子军”作用,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了巾帼力量。
二是我市女检察官集体和个人成绩表现优异,受到表彰肯定。我市女检察官在各个岗位上建功立业,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惠州市院刘艺华办理的一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评选为“精品案例”;惠州市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荣获2019年度惠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惠州市院罗细梅同志荣获2019年度惠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惠城区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荣获2019年度惠州市巾帼文明岗称号,惠城区院朱惠婷荣获2019 年度惠城区三八红旗手称号,惠城区院要琦荣获惠城区优秀抗疫三八红旗手称号;我市其中2名女性的抗疫先进事迹被省检察院采用宣传报道。
二、促进女检察官积极履职,服务大局有力
一是在涉疫情犯罪的惩防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市女检察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始终冲锋在前、为民在先,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刑检部门的女检察人员通过电话与侦查人员沟通案情、利用微信视频提审在押人员、借助远程视频出庭支持公诉等方式,确保案件不受疫情影响顺利开展,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刑事申诉人并听取意见,做到及时沟通与耐心倾听;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女检察人员专人值守热线,高效办理群众诉求,优化工作机制,热心指导群众邮寄递交材料,减轻群众负担;案管部门的女检察人员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设计“惠州微检察”微信小程序,通过线上服务及时解决律师的阅卷难题,提供了阅卷服务;公益诉讼部门女检察人员聚焦社区废弃口罩处置安全隐患,深入社区开展调查,向物业管理人员和居民普及防疫知识和相关涉疫法律法规,协助行政部门筑牢基层防疫墙,促进实现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
二是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市女检察人员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共有20多人次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提升了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惠州分会引导和带动全市女性检察工作人员立足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女性在执法办案中的优势作用,履行审查批捕起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起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等检察职能,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充分履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三、引领女检察人员加强理论研究,理论成果层出
惠州分会加强对女检察人员的引领,鼓励女检察人员结合业务加强思考、提炼、总结。2020年在惠州市检察机关第一届检察理论研讨会上,我市28名女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围绕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撰写了大量理论调研文章,同时也荣获各种奖项,为我市检察理论研究提供了优质的检察理论成果。惠州市院钟秀婷参与主笔撰写的《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探索》获评广东省检察理论优秀成果并入选《检察研究》(行政检察专刊)(2020年第3期)。我市女检察人员通过理论研究、交流研讨和实地调研等,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健全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广东省女检察官协会惠州分会在省院、省院女检协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指导全市女检察官提升素质能力、职业荣誉感和道德修养,团结引领全市女检察官积极履职,为我市检察工作争创一流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女检察官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成绩
惠州分会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全市女检察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省院、市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同时,立足检察实践一线培养锻炼女检察人员,加大对女检察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女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岗位练兵、优秀公诉人比赛等,全市女检察人员队伍素质能力得到提升,工作成绩受到肯定。
一是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被省妇联评为2019年度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我院案管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充分发挥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晴雨表”功能,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好参谋”,发挥了业务精湛的检察“娘子军”作用,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了巾帼力量。
二是我市女检察官集体和个人成绩表现优异,受到表彰肯定。我市女检察官在各个岗位上建功立业,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惠州市院刘艺华办理的一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评选为“精品案例”;惠州市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荣获2019年度惠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惠州市院罗细梅同志荣获2019年度惠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惠城区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荣获2019年度惠州市巾帼文明岗称号,惠城区院朱惠婷荣获2019 年度惠城区三八红旗手称号,惠城区院要琦荣获惠城区优秀抗疫三八红旗手称号;我市其中2名女性的抗疫先进事迹被省检察院采用宣传报道。
二、促进女检察官积极履职,服务大局有力
一是在涉疫情犯罪的惩防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市女检察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始终冲锋在前、为民在先,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刑检部门的女检察人员通过电话与侦查人员沟通案情、利用微信视频提审在押人员、借助远程视频出庭支持公诉等方式,确保案件不受疫情影响顺利开展,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刑事申诉人并听取意见,做到及时沟通与耐心倾听;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女检察人员专人值守热线,高效办理群众诉求,优化工作机制,热心指导群众邮寄递交材料,减轻群众负担;案管部门的女检察人员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设计“惠州微检察”微信小程序,通过线上服务及时解决律师的阅卷难题,提供了阅卷服务;公益诉讼部门女检察人员聚焦社区废弃口罩处置安全隐患,深入社区开展调查,向物业管理人员和居民普及防疫知识和相关涉疫法律法规,协助行政部门筑牢基层防疫墙,促进实现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
二是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市女检察人员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共有20多人次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提升了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惠州分会引导和带动全市女性检察工作人员立足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女性在执法办案中的优势作用,履行审查批捕起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起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等检察职能,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充分履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三、引领女检察人员加强理论研究,理论成果层出
惠州分会加强对女检察人员的引领,鼓励女检察人员结合业务加强思考、提炼、总结。2020年在惠州市检察机关第一届检察理论研讨会上,我市28名女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围绕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撰写了大量理论调研文章,同时也荣获各种奖项,为我市检察理论研究提供了优质的检察理论成果。惠州市院钟秀婷参与主笔撰写的《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探索》获评广东省检察理论优秀成果并入选《检察研究》(行政检察专刊)(2020年第3期)。我市女检察人员通过理论研究、交流研讨和实地调研等,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健全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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