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为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全面发展,3月10日,惠州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在市检察院设立主会场,各县(区)院设立分会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顺恒,第三检察部、第七检察部、驻监检察室、驻看检察室全体人员,各县(区)院分管执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以及执检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各县(区)院副检察长作汇报发言,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第七检察部主任分别就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今年工作开展作了安排部署。何学副检察长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确保监管安全、深化巡回检察、抓实工作质量建设、迈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努力提升素质能力等方面对执检工作提出要求。黄顺恒副检察长从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侦查职责、确保办案质量与安全、加强队伍建设和完善办案场所等方面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作了要求和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执检和侦查部门全体人员: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监督办案时时处处都要心里想着大局、行动上为了大局,切切实实把“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到具体的工作中;
二要抓实“质量建设年”,紧紧围绕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争创一流,奋力迈进全省检察工作‘第一方阵’”的目标,将思想、作风、行动统一到市检察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争先创优意识,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不断更新理念,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确保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协调性、平衡性、实效性;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要求,用好并动态调整人才库,优化人才库结构,以案代训,进行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人员素能;
四要补短板,强弱项,落实“求极致”理念,在优势项目上持续发力,争取取得更大进步和最佳效果,用最好的工作成效和工作业绩推进检察工作上新台阶。
惠州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为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全面发展,3月10日,惠州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在市检察院设立主会场,各县(区)院设立分会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顺恒,第三检察部、第七检察部、驻监检察室、驻看检察室全体人员,各县(区)院分管执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以及执检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各县(区)院副检察长作汇报发言,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第七检察部主任分别就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今年工作开展作了安排部署。何学副检察长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确保监管安全、深化巡回检察、抓实工作质量建设、迈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努力提升素质能力等方面对执检工作提出要求。黄顺恒副检察长从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侦查职责、确保办案质量与安全、加强队伍建设和完善办案场所等方面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作了要求和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执检和侦查部门全体人员: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监督办案时时处处都要心里想着大局、行动上为了大局,切切实实把“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到具体的工作中;
二要抓实“质量建设年”,紧紧围绕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争创一流,奋力迈进全省检察工作‘第一方阵’”的目标,将思想、作风、行动统一到市检察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争先创优意识,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不断更新理念,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确保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协调性、平衡性、实效性;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要求,用好并动态调整人才库,优化人才库结构,以案代训,进行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人员素能;
四要补短板,强弱项,落实“求极致”理念,在优势项目上持续发力,争取取得更大进步和最佳效果,用最好的工作成效和工作业绩推进检察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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