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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建立全省首个多部门联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时间:2022-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公证提存”

 

--惠州建立全省首个多部门联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解决刑事诉讼、公益诉讼赔偿金缴纳、保管、使用监管问题,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司法局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惠州市公安局 惠州市司法局关于刑事诉讼、公益诉讼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若干规定(试行)》。

该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为: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犯罪的刑事诉讼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

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制度的启动,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决定适用,也可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行决定适用,但需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并指定其亲友代为办理。

公益诉讼案件赔偿金提存制度的启动,被告本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书面的形式提请检察机关决定适用。

该规定还特别明确了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对于已提存赔偿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公益诉讼案件被告,可视为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宽处理。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手续的,办案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

惠州检察强化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轮驱动,坚持刑事案件审查办理与公益保护同步推进,注重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构建起“1+1>2”的检察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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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建立全省首个多部门联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2025-09-04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公证提存”

 

--惠州建立全省首个多部门联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解决刑事诉讼、公益诉讼赔偿金缴纳、保管、使用监管问题,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司法局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惠州市公安局 惠州市司法局关于刑事诉讼、公益诉讼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若干规定(试行)》。

该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为: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犯罪的刑事诉讼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

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制度的启动,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决定适用,也可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行决定适用,但需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并指定其亲友代为办理。

公益诉讼案件赔偿金提存制度的启动,被告本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书面的形式提请检察机关决定适用。

该规定还特别明确了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对于已提存赔偿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公益诉讼案件被告,可视为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宽处理。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手续的,办案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

惠州检察强化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轮驱动,坚持刑事案件审查办理与公益保护同步推进,注重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构建起“1+1>2”的检察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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