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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2-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首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在龙门召开

2021年6月,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市检察院选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基础较好的龙门县和惠东县,分别在制度建设和办案实践各有侧重地继续推进试点,同时相应出台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指导意见,鼓励基层院主动作为、大胆实践,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规范和工作经验,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5月17日,惠州市检察院在龙门县召开全市首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惠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顺恒,龙门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田裕东,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振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介绍了龙门县检察院近年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相关经验做法。作为惠州市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龙门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解决人民群众关切,在机构设置上率先探索成立了全省首家“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和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办理了一批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较好的典型案例,为建设法治龙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龙门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田裕东同志代表龙门县委作讲话,充分肯定了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积极探索中取得的成绩,强调全县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保护”的观念,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顺恒同志作总结讲话。他表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服务经济发展、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发力点。在工作开展中,检察机关要紧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定位,发挥好督促与补充作用,与行政执法单位同向发力、从法治角度推动问题解决,构建同向而行、互补增益的监督关系,为推进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通报了《中共龙门县委 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部分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我市各县(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业务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仲恺检察室主任,龙门县27个乡镇(街道)及县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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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

  2025-09-04

首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在龙门召开

2021年6月,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市检察院选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基础较好的龙门县和惠东县,分别在制度建设和办案实践各有侧重地继续推进试点,同时相应出台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指导意见,鼓励基层院主动作为、大胆实践,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规范和工作经验,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5月17日,惠州市检察院在龙门县召开全市首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惠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顺恒,龙门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田裕东,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振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介绍了龙门县检察院近年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相关经验做法。作为惠州市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龙门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解决人民群众关切,在机构设置上率先探索成立了全省首家“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和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办理了一批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较好的典型案例,为建设法治龙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龙门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田裕东同志代表龙门县委作讲话,充分肯定了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积极探索中取得的成绩,强调全县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保护”的观念,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顺恒同志作总结讲话。他表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服务经济发展、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发力点。在工作开展中,检察机关要紧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定位,发挥好督促与补充作用,与行政执法单位同向发力、从法治角度推动问题解决,构建同向而行、互补增益的监督关系,为推进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通报了《中共龙门县委 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部分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我市各县(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业务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仲恺检察室主任,龙门县27个乡镇(街道)及县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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