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亮剑出鞘,惠州“检察蓝”捍卫惠州“生态绿”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惠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实现山水、林田、大气、土壤等保护全覆盖。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24条,立案5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磋商函17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5件,以实际行动守护惠州碧水蓝天。
守护一江碧水,开展河流污染治理。通过开展东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消除饮用水质安全隐患,让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因办案效果良好,该案获评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办理最高检督办的淡水河横岭水水污染公益诉讼线索,推动横岭水流域重现水清鱼跃、鹭鸟成群的自然美景,真正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回应社会各界期盼,也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和推广。
2020年以来,惠州市检察机关提起涉及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要求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3551万元,切实保障生态修复落到实处。
守护蓝天白云,强化空气质量监管。积极部署扬尘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违法线索291条,立案266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4件,并持续跟踪问效,有力遏制扬尘污染,保障我市《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有效落地,擦亮惠州“蓝色”名片。
守护海洋生态,探索保护海洋新模式。为强化海洋垃圾源头管控,切实加强大鹏湾—大亚湾区域岸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亚湾区检察院与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联合召开海洋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座谈会,分享交流建立海洋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探索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在跨区域调查、办案协作、专项行动、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合力。
惠东县检察院、大亚湾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措施,通过增殖放流鱼苗,使受损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守护高山资源,探索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龙门县检察院与广州市从化区检察院携手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全国首个公益诉讼联合观察站,为高山生态环境资源提供更有利的公益保护,提高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的监督办案质效。两地检察机关将通过发挥跨区域协作保护的纽带作用,协调带动区域内有关生态领域监管单位、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区域性生态保护工作,搭建起群众和检察机关之间沟通的桥梁,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
守护良田沃土,绘就乡村振兴美丽画卷。2020年以来,惠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推动行政机关整治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共修复被毁林地30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6000余亩。
针对邻近地区车辆到惠州市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的行为,惠州市检察机关坚决捍卫绿色土壤,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同时作为公益诉讼支持起诉人,向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支持2件,让污染者承担环境修复费用,让纳税人的钱不再为违法个体“买单”。
亮剑出鞘,惠州“检察蓝”捍卫惠州“生态绿”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惠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实现山水、林田、大气、土壤等保护全覆盖。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24条,立案5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磋商函17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5件,以实际行动守护惠州碧水蓝天。
守护一江碧水,开展河流污染治理。通过开展东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消除饮用水质安全隐患,让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因办案效果良好,该案获评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办理最高检督办的淡水河横岭水水污染公益诉讼线索,推动横岭水流域重现水清鱼跃、鹭鸟成群的自然美景,真正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回应社会各界期盼,也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和推广。
2020年以来,惠州市检察机关提起涉及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要求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3551万元,切实保障生态修复落到实处。
守护蓝天白云,强化空气质量监管。积极部署扬尘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违法线索291条,立案266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4件,并持续跟踪问效,有力遏制扬尘污染,保障我市《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有效落地,擦亮惠州“蓝色”名片。
守护海洋生态,探索保护海洋新模式。为强化海洋垃圾源头管控,切实加强大鹏湾—大亚湾区域岸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亚湾区检察院与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联合召开海洋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座谈会,分享交流建立海洋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探索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在跨区域调查、办案协作、专项行动、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合力。
惠东县检察院、大亚湾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措施,通过增殖放流鱼苗,使受损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守护高山资源,探索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龙门县检察院与广州市从化区检察院携手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全国首个公益诉讼联合观察站,为高山生态环境资源提供更有利的公益保护,提高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的监督办案质效。两地检察机关将通过发挥跨区域协作保护的纽带作用,协调带动区域内有关生态领域监管单位、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区域性生态保护工作,搭建起群众和检察机关之间沟通的桥梁,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
守护良田沃土,绘就乡村振兴美丽画卷。2020年以来,惠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推动行政机关整治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共修复被毁林地30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6000余亩。
针对邻近地区车辆到惠州市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的行为,惠州市检察机关坚决捍卫绿色土壤,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同时作为公益诉讼支持起诉人,向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支持2件,让污染者承担环境修复费用,让纳税人的钱不再为违法个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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