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蓝”携手“巾帼红” 共促专项司法救助落实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职能优势,形成救助合力,近日,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访惠州市妇女联合会,并就如何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加强司法救助进行座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学青,市妇联主席曾洪梅,副主席黄玉玲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马学青同志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对困难妇女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曾洪梅同志表示市妇联将积极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困难妇女救助帮扶工作;黄玉玲同志对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政策进行了介绍。随后,双方就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已救助的困难妇女后续关爱帮扶等工作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并表示将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共同聚焦困难妇女群体权益,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切实保障困难妇女群体的切身利益。会后,双方对市检察院牵头拟定的《关于开展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进行了会签,并印发至各县(区)检察院、妇联进一步贯彻落实。
惠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对困难妇女群体开展司法救助作为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2020年以来,共对75名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通过省内外、上下级联合救助、多元帮扶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妇女群体的救助力度,积极传递司法温暖,有效维护困难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
“检察蓝”携手“巾帼红” 共促专项司法救助落实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职能优势,形成救助合力,近日,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访惠州市妇女联合会,并就如何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加强司法救助进行座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学青,市妇联主席曾洪梅,副主席黄玉玲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马学青同志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对困难妇女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曾洪梅同志表示市妇联将积极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困难妇女救助帮扶工作;黄玉玲同志对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政策进行了介绍。随后,双方就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已救助的困难妇女后续关爱帮扶等工作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并表示将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共同聚焦困难妇女群体权益,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切实保障困难妇女群体的切身利益。会后,双方对市检察院牵头拟定的《关于开展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进行了会签,并印发至各县(区)检察院、妇联进一步贯彻落实。
惠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对困难妇女群体开展司法救助作为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2020年以来,共对75名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通过省内外、上下级联合救助、多元帮扶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妇女群体的救助力度,积极传递司法温暖,有效维护困难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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