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外脑”上线,
惠州市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正式“领证上任”
7月5日上午,惠州市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在惠州市检察院举行。来自惠州市司法、审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等行政机关的14名专业人员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手上接过聘书,正式“领证上任”。
聘任仪式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顺恒宣读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3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任职发言。
大家表示,将充分发挥各自专业技术优势和行政执法实践经验,认真履行好职责,与检察机关形成合力,为检察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宾亮(惠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科长):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是荣誉,更是责任,我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相衔接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王丽卿(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科长):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是一种学习。今后将尽己所能,为协助检察官办案提供支持,参与办理药品监督相关的检察辅助事务,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技术标准和规范,提出专业意见。
彭涛(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员):我将发挥环保铁军的硬派作风和优势特长,积极协助和参与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充分履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职责,强化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用实际行动拥抱一片蓝天、护好一江碧水、守住一方净土。
杨宇同志向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14位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向14位同志所在的行政机关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珍惜机遇、积极履职,不仅在履职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水平,更要在履职中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就如何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以及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检察官与特邀检察官助理协作联动,提升检察专业化办案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好助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杨宇提出了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要发挥“专”的优势,助力检察办案。特邀检察官助理在辅助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中发挥专业特长,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同时赋予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评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参加调查方案制定与调查取证,从专业角度提出专门性知识和案件办理的意见建议,助力破解办案实务难题。要主动邀请检察官助理参与提前介入工作,弥补检察官知识“盲区”,提升办案质效。特邀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办理专业性较强的检察辅助事务。通过双向互补互促,把各自的“专”凝聚成更大的合力,推动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二要突出“联”的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一身兼两职优势,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检察官与特邀检察官助理之间要加强互动交流,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经常性互动交流,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质。检察官要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在邀请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中耐心细致解答法律问题,对行政机关和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出的问题作出专业解答。通过双向学习交流,实现知识和能力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要落实“严”的要求,依法规范履职。要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的案件业务、作用贡献、能力素质、作风表现等履职情况作出评价鉴定,表彰先进,加强管理,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提供较好的工作保障和必要的便利条件;规范特邀检察官助理介入案件办理、辅助办案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守办案纪律和保密要求,确保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规范、工作高效、成效明显。
聘任仪式后,特邀检察官助理还参观了市检察院党建生活馆、检察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并与检察官进行深入交流。
智慧“外脑”上线,
惠州市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正式“领证上任”
7月5日上午,惠州市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在惠州市检察院举行。来自惠州市司法、审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等行政机关的14名专业人员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手上接过聘书,正式“领证上任”。
聘任仪式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顺恒宣读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3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任职发言。
大家表示,将充分发挥各自专业技术优势和行政执法实践经验,认真履行好职责,与检察机关形成合力,为检察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宾亮(惠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科长):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是荣誉,更是责任,我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相衔接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王丽卿(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科长):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是一种学习。今后将尽己所能,为协助检察官办案提供支持,参与办理药品监督相关的检察辅助事务,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技术标准和规范,提出专业意见。
彭涛(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员):我将发挥环保铁军的硬派作风和优势特长,积极协助和参与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充分履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职责,强化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用实际行动拥抱一片蓝天、护好一江碧水、守住一方净土。
杨宇同志向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14位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向14位同志所在的行政机关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珍惜机遇、积极履职,不仅在履职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水平,更要在履职中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就如何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以及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检察官与特邀检察官助理协作联动,提升检察专业化办案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好助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杨宇提出了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要发挥“专”的优势,助力检察办案。特邀检察官助理在辅助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中发挥专业特长,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同时赋予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评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参加调查方案制定与调查取证,从专业角度提出专门性知识和案件办理的意见建议,助力破解办案实务难题。要主动邀请检察官助理参与提前介入工作,弥补检察官知识“盲区”,提升办案质效。特邀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办理专业性较强的检察辅助事务。通过双向互补互促,把各自的“专”凝聚成更大的合力,推动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二要突出“联”的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一身兼两职优势,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检察官与特邀检察官助理之间要加强互动交流,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经常性互动交流,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质。检察官要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在邀请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中耐心细致解答法律问题,对行政机关和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出的问题作出专业解答。通过双向学习交流,实现知识和能力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要落实“严”的要求,依法规范履职。要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的案件业务、作用贡献、能力素质、作风表现等履职情况作出评价鉴定,表彰先进,加强管理,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提供较好的工作保障和必要的便利条件;规范特邀检察官助理介入案件办理、辅助办案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守办案纪律和保密要求,确保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规范、工作高效、成效明显。
聘任仪式后,特邀检察官助理还参观了市检察院党建生活馆、检察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并与检察官进行深入交流。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