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检察机关召开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二阶段总结暨2022年上半年业务数据分析和工作总结会
7月14日,惠州市检察机关召开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二阶段总结暨2022年上半年业务数据分析和工作总结会,会议在龙门县检察院举行。惠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政治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龙门县检察院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成果展示、龙门县公益诉讼和依法行政教育基地、龙门县林业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全面了解龙门检察工作的特色及成效。
会上,参会人员开展了充分的座谈交流。龙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振宏就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情况做了经验交流。其他县区院检察长汇报了本院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分析了2022年上半年业务数据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学青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上半年业务数据。市检察院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点评。
最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作总结讲话。杨宇充分肯定了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第二阶段以来各县区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就如何抓好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一要紧扣“服务大局要再深化”,做到“坚定目标,增强信心”。要增强信心才能步调一致、落实有力。要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厘清模糊思想,更新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检察履职中更好服务大局。
二要紧扣“质量建设要再强化”,做到“方法有效,措施管用”。针对工作中的差距和短板,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长期计划和短期安排相结合,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方法,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韧劲、更新的方法加以解决,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三要紧扣“科学管理要再优化”,做到“压实责任,明确导向”。要优化管理流程,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把资源组合配置到最优化,把人力资源发挥到最大化。压实责任才能落实责任,明确导向才能激发动力。
惠州市检察机关召开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二阶段总结暨2022年上半年业务数据分析和工作总结会
7月14日,惠州市检察机关召开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二阶段总结暨2022年上半年业务数据分析和工作总结会,会议在龙门县检察院举行。惠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政治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龙门县检察院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成果展示、龙门县公益诉讼和依法行政教育基地、龙门县林业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全面了解龙门检察工作的特色及成效。
会上,参会人员开展了充分的座谈交流。龙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振宏就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情况做了经验交流。其他县区院检察长汇报了本院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分析了2022年上半年业务数据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学青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上半年业务数据。市检察院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点评。
最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作总结讲话。杨宇充分肯定了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第二阶段以来各县区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就如何抓好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一要紧扣“服务大局要再深化”,做到“坚定目标,增强信心”。要增强信心才能步调一致、落实有力。要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厘清模糊思想,更新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检察履职中更好服务大局。
二要紧扣“质量建设要再强化”,做到“方法有效,措施管用”。针对工作中的差距和短板,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长期计划和短期安排相结合,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方法,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韧劲、更新的方法加以解决,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三要紧扣“科学管理要再优化”,做到“压实责任,明确导向”。要优化管理流程,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把资源组合配置到最优化,把人力资源发挥到最大化。压实责任才能落实责任,明确导向才能激发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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