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提升协作配合质效,3月9日,惠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学一行赴市司法局调研交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金牛、卜浩,以及有关负责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会商双方深化协作配合等问题,讨论并确定了进一步落实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惠州市司法局联签的《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两份文件,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联席会议、争议化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
市司法局表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的构建,有助于推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实践证明,经过检察机关的介入,行政执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针对在落实两个联签文件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狠抓落实,共同推进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的构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推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举措。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虽然职能分工不同,但促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一致的。下一步,惠州检察机关将与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协作配合,把两个联签文件的内容落地落实,合力提升惠州法治建设水平,以高质量的履职推动惠州现代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提升协作配合质效,3月9日,惠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学一行赴市司法局调研交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金牛、卜浩,以及有关负责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会商双方深化协作配合等问题,讨论并确定了进一步落实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惠州市司法局联签的《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两份文件,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联席会议、争议化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
市司法局表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的构建,有助于推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实践证明,经过检察机关的介入,行政执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针对在落实两个联签文件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狠抓落实,共同推进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的构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推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举措。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虽然职能分工不同,但促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一致的。下一步,惠州检察机关将与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协作配合,把两个联签文件的内容落地落实,合力提升惠州法治建设水平,以高质量的履职推动惠州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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