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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3-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能动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动完善“检察+社工”专业帮教模式,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心理干预、人格甄别等手段,提升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效果,助“偏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在惠阳中山中学、惠阳第一中学(初中部)挂牌成立“阳检护航”工作室,其“临界预防”项目获得2022年惠州市第十届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优秀奖,进一步提升“临界预防”的工作实效。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龙门县图书馆建立“小鲤鱼”帮教基地,安排罪错未成年人和有教育矫正需求的未成年人参加图书整理、秩序维护、绿色捡跑等志愿活动,进一步提升涉案未成年人服务意识和公德意识,切实提升社会化教育质效。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和借助专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开展协助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入学、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开展亲职教育建议等工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到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在校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到乡村小学开展普法宣传、为村(居)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班、开展网络法治微课堂、开设《“未”爱留声机》有声普法栏目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覆盖面不断扩大。

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教育等部门代表以及师生、家长等参加,增强学校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

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联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守护校园安全。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助推教育、公安、文化执法、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积极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机制、家庭教育指导落地落实。

积极开展多元化、创新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签订《惠城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试行)》,并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以“1+1+1”模式(即组建一批家庭教育讲师志愿队伍、开设一系列家庭教育心理讲座和疏导,跟进一批个案)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博罗县委深化合作,在博罗县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工作站”,2022年11月2日举行揭牌仪式,并联签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依托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和引导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亲职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困难救助等专业服务。

“惠东县未成年人综合法律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做好与各部门的联络统筹工作,及时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做法,定期报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机制,促推未成年人综合法律保护工作。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联动多方主体,充分运用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已经建立的未成年人关爱活动场所,积极融入相关单位的“太阳花”项目、“护苗”儿童安全联动服务等,通过社会支持体系共同完成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及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帮扶工作。

接下来,惠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深化检察履职,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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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5-09-04

惠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能动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动完善“检察+社工”专业帮教模式,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心理干预、人格甄别等手段,提升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效果,助“偏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在惠阳中山中学、惠阳第一中学(初中部)挂牌成立“阳检护航”工作室,其“临界预防”项目获得2022年惠州市第十届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十大项目优秀奖,进一步提升“临界预防”的工作实效。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龙门县图书馆建立“小鲤鱼”帮教基地,安排罪错未成年人和有教育矫正需求的未成年人参加图书整理、秩序维护、绿色捡跑等志愿活动,进一步提升涉案未成年人服务意识和公德意识,切实提升社会化教育质效。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和借助专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开展协助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入学、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开展亲职教育建议等工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到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在校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到乡村小学开展普法宣传、为村(居)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班、开展网络法治微课堂、开设《“未”爱留声机》有声普法栏目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覆盖面不断扩大。

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教育等部门代表以及师生、家长等参加,增强学校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

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联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守护校园安全。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助推教育、公安、文化执法、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积极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机制、家庭教育指导落地落实。

积极开展多元化、创新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签订《惠城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试行)》,并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以“1+1+1”模式(即组建一批家庭教育讲师志愿队伍、开设一系列家庭教育心理讲座和疏导,跟进一批个案)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博罗县委深化合作,在博罗县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设立“青少年维权工作站”,2022年11月2日举行揭牌仪式,并联签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依托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和引导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亲职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困难救助等专业服务。

“惠东县未成年人综合法律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做好与各部门的联络统筹工作,及时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做法,定期报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机制,促推未成年人综合法律保护工作。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联动多方主体,充分运用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已经建立的未成年人关爱活动场所,积极融入相关单位的“太阳花”项目、“护苗”儿童安全联动服务等,通过社会支持体系共同完成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及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帮扶工作。

接下来,惠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深化检察履职,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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