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因自身或者父母遭受刑事犯罪侵害致人身伤亡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牵动着许多人的心。近年来,惠州市检察机关以国家司法救助为抓手,树立“一个都不能少”的理念,及时发现和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帮助他们走出阴霾,恢复正常生活学习,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救助生活困难未成年人共84人,该类案件共发放救助金80余万元。
多用联合救助,凝聚司法救助合力
惠州检察机关通过上下级、跨地域联动方式,对生活困难未成年人进行重点关注,联动完成司法救助案件的线索移送、调查、审核、救助金发放及同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有力弥补因救助申请人不在本辖区而产生的救助不及时和社会救助开展不充分等问题,形成上下快速对接、横向紧密协作、救助高效全面的工作合力。惠州市院、惠东县院办理刘某某救助案,考虑到刘某某系学龄前儿童,其监护人爷爷奶奶已年迈,为确保刘某某今后生活、学习得到保障,书面发函至其户籍地湖南省当地检察院对刘某旋予以持续帮扶,通过三地联合救助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最优化。
巧用多元救助,打造立体式保障网
惠州检察机关立足“救当下”更“利长远”,积极动员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爱未成年人,主动对接民政、教育、乡村振兴、妇联、村居委等机关和组织,通过各种帮扶措施开展多维度、多角度的深度协作,合力为生活困难未成年人提供多元化救助。惠州市院、博罗县院办理袁某某救助案,考虑到袁某某不仅因案致其人身受损,且父母均遇害等情况,在给予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主动联系当地妇联、民政局、教育局对其开展社会救助,共同帮助袁某某顺利解决免除学校住宿伙食费、给予心理治疗、领取慰问金、办理低保补贴等实际困难。
善用心理疏导,帮助驱散心理阴霾
惠州检察机关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的特殊性,在对生活困难未成年人给予司法救助金的同时,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同步开展心理安抚和疏导工作,必要时协调心理治疗专业机构进行治疗。惠州市院、惠城区院办理的何某某等人救助案,何某某姐弟俩在案发后已成孤儿,且姐姐不仅亲眼目睹母亲被害过程,自己也身受重伤,两级院针对被救助人身心创伤较大等情况,安排女检察官优先办理,在予以经济救助的同时,多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姐弟俩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干预,帮助其弥合心灵创伤,尽早走出阴影。
妙用回访关怀,延续传递检察温度
惠州检察机关为确保司法救助金都能用在解决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困难的“刀刃上”,优化发放监管模式,结合被救助人的实际情况,分批、定时、定额发放救助金,有效避免“给钱了事”的简单化做法。同时,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活动,围绕救助对象的思想情绪及身体、生活、学习等状况,有针对性地给予人文关怀,用心用情传递党和国家的温暖,跟踪各项帮扶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巩固司法救助实效,做好“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惠州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持续关注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因自身或者父母遭受刑事犯罪侵害致人身伤亡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牵动着许多人的心。近年来,惠州市检察机关以国家司法救助为抓手,树立“一个都不能少”的理念,及时发现和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帮助他们走出阴霾,恢复正常生活学习,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救助生活困难未成年人共84人,该类案件共发放救助金80余万元。
多用联合救助,凝聚司法救助合力
惠州检察机关通过上下级、跨地域联动方式,对生活困难未成年人进行重点关注,联动完成司法救助案件的线索移送、调查、审核、救助金发放及同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有力弥补因救助申请人不在本辖区而产生的救助不及时和社会救助开展不充分等问题,形成上下快速对接、横向紧密协作、救助高效全面的工作合力。惠州市院、惠东县院办理刘某某救助案,考虑到刘某某系学龄前儿童,其监护人爷爷奶奶已年迈,为确保刘某某今后生活、学习得到保障,书面发函至其户籍地湖南省当地检察院对刘某旋予以持续帮扶,通过三地联合救助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最优化。
巧用多元救助,打造立体式保障网
惠州检察机关立足“救当下”更“利长远”,积极动员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爱未成年人,主动对接民政、教育、乡村振兴、妇联、村居委等机关和组织,通过各种帮扶措施开展多维度、多角度的深度协作,合力为生活困难未成年人提供多元化救助。惠州市院、博罗县院办理袁某某救助案,考虑到袁某某不仅因案致其人身受损,且父母均遇害等情况,在给予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主动联系当地妇联、民政局、教育局对其开展社会救助,共同帮助袁某某顺利解决免除学校住宿伙食费、给予心理治疗、领取慰问金、办理低保补贴等实际困难。
善用心理疏导,帮助驱散心理阴霾
惠州检察机关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的特殊性,在对生活困难未成年人给予司法救助金的同时,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同步开展心理安抚和疏导工作,必要时协调心理治疗专业机构进行治疗。惠州市院、惠城区院办理的何某某等人救助案,何某某姐弟俩在案发后已成孤儿,且姐姐不仅亲眼目睹母亲被害过程,自己也身受重伤,两级院针对被救助人身心创伤较大等情况,安排女检察官优先办理,在予以经济救助的同时,多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姐弟俩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干预,帮助其弥合心灵创伤,尽早走出阴影。
妙用回访关怀,延续传递检察温度
惠州检察机关为确保司法救助金都能用在解决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困难的“刀刃上”,优化发放监管模式,结合被救助人的实际情况,分批、定时、定额发放救助金,有效避免“给钱了事”的简单化做法。同时,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活动,围绕救助对象的思想情绪及身体、生活、学习等状况,有针对性地给予人文关怀,用心用情传递党和国家的温暖,跟踪各项帮扶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巩固司法救助实效,做好“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惠州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持续关注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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