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惠检动态
司法保护“东江模式”再升级! 东江流域五地签署《实施细则》
时间:2023-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江,珠江流域三大水系之一,岭南大地的母亲河、家乡河,全长562公里,是广东河源、惠州、东莞、广州东部、深圳,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近5000万人的主要水源,以占广东全省18%的水资源量,支撑着32%人口的用水量和44%的GDP,被誉为“政治水、生命水、经济水、生态水”。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继两年前共同签署《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河源、惠州、汕尾、东莞五地市人民检察院再次汇聚一堂,共同签署《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从《备忘录》升级为《实施细则》的背后,是五地市不断深化推进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东江模式”的生动实践和成效。

两年来,惠州市检察院与深圳市中院、深圳、东莞、河源、汕尾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顺利办结东江流域内多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工作合力。惠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东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消除饮用水质安全隐患,让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就东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公益诉讼案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书。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某公司倾倒装修垃圾民事公益诉讼案,全部意见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是五市实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集中管辖以来,检察机关首例支持起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本次签署的《实施细则》,对司法协作过程中的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联络机制、诉前会商机制、环境风险预警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判后回访机制等作出详细规定,标志着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迈入常态化运行和深层次发展阶段。对加强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跨区划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签署《实施细则》后,与会单位召开司法协作联席会第一次会议,总结近年来各单位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工作情况,研究司法协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的意见和建议。

下来,惠州市检察院将以《实施细则》的施行为契机,加强与深圳市中院以及深圳、河源、汕尾、东莞检察机关的合作,以办理公益诉讼、刑事犯罪案件为抓手,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合作格局,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东江流域的蓝天绿水青山,共同筑牢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您的位置:首页>惠检动态

司法保护“东江模式”再升级! 东江流域五地签署《实施细则》

  2025-09-04

东江,珠江流域三大水系之一,岭南大地的母亲河、家乡河,全长562公里,是广东河源、惠州、东莞、广州东部、深圳,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近5000万人的主要水源,以占广东全省18%的水资源量,支撑着32%人口的用水量和44%的GDP,被誉为“政治水、生命水、经济水、生态水”。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继两年前共同签署《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河源、惠州、汕尾、东莞五地市人民检察院再次汇聚一堂,共同签署《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从《备忘录》升级为《实施细则》的背后,是五地市不断深化推进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东江模式”的生动实践和成效。

两年来,惠州市检察院与深圳市中院、深圳、东莞、河源、汕尾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顺利办结东江流域内多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工作合力。惠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东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消除饮用水质安全隐患,让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就东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公益诉讼案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书。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某公司倾倒装修垃圾民事公益诉讼案,全部意见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是五市实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集中管辖以来,检察机关首例支持起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本次签署的《实施细则》,对司法协作过程中的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联络机制、诉前会商机制、环境风险预警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判后回访机制等作出详细规定,标志着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迈入常态化运行和深层次发展阶段。对加强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跨区划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签署《实施细则》后,与会单位召开司法协作联席会第一次会议,总结近年来各单位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工作情况,研究司法协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的意见和建议。

下来,惠州市检察院将以《实施细则》的施行为契机,加强与深圳市中院以及深圳、河源、汕尾、东莞检察机关的合作,以办理公益诉讼、刑事犯罪案件为抓手,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合作格局,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东江流域的蓝天绿水青山,共同筑牢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