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惠州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我市改革发展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飓风2017”行动,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全市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900件9229人,批捕4581件6789人,批捕人数同比上升8.92%;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027件8701人,提起公诉5081件7304人,其中,批捕毒品案件539件722人,起诉583件801人;批捕“两抢一盗”案件1880件2468人,起诉1803件2397人,推进平安惠州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140件285人,起诉173件295人。坚决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批捕37件103人,起诉30件83人。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1件103人,起诉55件72人,加大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从严从快办理侵犯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科研单位研究成果案件,批捕15件26人,起诉15件36人,努力为惠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的理念,将心理咨询、司法社工引入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等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为未成年人开设法制教育宣传讲座共45场,覆盖人数达48000人。将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年共受理控告、申诉528件,接待来访群众820批1281人,其中,检察长接访67批103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8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80件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探索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新途径,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4件,同比增加100%,救助金额共68.29万元,同比增加188%,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1件181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38.17%,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79.39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类立案88件154人、渎职侵权类立案23件27人。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蚁贪”,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背后的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专项案件9件12人,扶贫专项案件8件26人,有效促进我市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和国家扶贫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全面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建多样化、多元化的预防格局。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共开展预防调查26次,撰写案例分析16件,发出检察建议112份,帮助涉案单位梳理漏洞,建章立制。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接受查询13264件次,均发出查询结果告知函。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基层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选举前开展法治宣传并对候选人开展廉洁情况核查,有效防止“带病参选”;选举后组织新换届干部接受廉政教育,打好“预防针”。共开展专项宣讲教育91场次,受教育人数10414人。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向市民派发宣传资料21.6万份,设立“预防邮路”专用邮箱20个,制作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并通过微信朋友圈投放、转发56万次,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网上网下全覆盖。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大证据合法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依法不批准逮捕2451人,不起诉55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5份。追诉漏罪漏犯97宗169人。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件,监督立案54件58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监督立案35件38人,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向同级法院发出书面量刑建议4875份,法院采纳3327份,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55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33件。其中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7件,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6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民行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3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5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件,共发出检察建议184份。依法对50件民事行政裁判监督申请作出不支持决定,维护审判权威。深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51件,有效促进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排查梳理公益诉讼线索114件,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6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严格落实同步监督和对“三类犯罪”重点监督机制,提升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效果。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791件,纠正减刑不当20件、假释不当5件、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审查立案172件,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63件,建议全部被办案单位采纳。深入排查刑事执行场所的监管安全隐患和牢头狱霸苗头,开展各类安全防范检查50次,化解监管安全隐患31起,有力维护刑事执行监管场所安全和稳定。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实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开展四项改革试点任务,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基础上,科学组建办案组织,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通过开展人员分类绩效考核,促进检察人员依法、规范、积极履职。完善检察管理体制,制定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改革文件108份。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配合市司法局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47名,全年共监督评议案件12件18人,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纪律,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思想教育等工作,保证转隶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市检察院划转编制39名,转隶人员34人。
大力开展阳光检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阳光检务的若干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开展“代表视察日”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25人次,<面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信息平台发布信息21876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载文章193篇,组织拍摄《猎狼行动》等宣传片8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9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317件,网上办理辩护与代理数1276人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04条,公开法律文书4393份,为律师提供查询服务3809次。
五、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的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使全市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通过开展网络知识问答、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红色教育基地培训、专题教育培训等方式,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日常、融入办案、抓到支部、落实到每一位检察人员。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述职述廉、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把廉政建设要求与业绩评价、绩效考核挂钩,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惠州市检察机关巡察工作办法》,分计划、分批次对基层检察院开展巡察,今年已对惠城区检察院、惠东县检察院进行巡察。制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线问责法”实施细则》,对推进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处置,进行一线问责,从根本上解决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争先进位”活动。大力开展“公诉训练营”、“检察教育基层行”、检察业务竞赛等活动,加强素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参加各类培训50批1010人次,不断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争先进位”考核评比活动和“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努力打造自身品牌和亮点,涌现出惠城区检察院原公诉科长邱继华等一批先进个人。一年来,7个单位(部门)和10人受到省检察院表彰。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连续三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继续坚持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基层院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制约基层院发展的难题。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加大对口指导办案的力度,通过督办、交办、提办等方式提升基层院业务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基层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网三级网建设步伐,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贯彻落实“统分结合”政策,办公经费和装备不断改善,检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是:一是新时代背景下服务大局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诉讼监督手段和方式还需改进;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机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惠州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为惠州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将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推进,找准新时代背景下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忠诚担当,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平安惠州”、“法治惠州”建设,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聚焦诉讼监督主责主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始终坚持把法律监督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继续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加强对枉法裁判、行政违法行为、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社会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刑事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办案水平。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意识,提升研判能力,积极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加强捕诉衔接机制建设,健全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四项基础性改革成果上,进一步完善我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综合配套措施,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从严治检,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背景下的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惠州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我市改革发展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飓风2017”行动,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全市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900件9229人,批捕4581件6789人,批捕人数同比上升8.92%;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027件8701人,提起公诉5081件7304人,其中,批捕毒品案件539件722人,起诉583件801人;批捕“两抢一盗”案件1880件2468人,起诉1803件2397人,推进平安惠州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140件285人,起诉173件295人。坚决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批捕37件103人,起诉30件83人。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1件103人,起诉55件72人,加大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从严从快办理侵犯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科研单位研究成果案件,批捕15件26人,起诉15件36人,努力为惠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的理念,将心理咨询、司法社工引入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等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为未成年人开设法制教育宣传讲座共45场,覆盖人数达48000人。将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年共受理控告、申诉528件,接待来访群众820批1281人,其中,检察长接访67批103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8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80件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探索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新途径,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4件,同比增加100%,救助金额共68.29万元,同比增加188%,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1件181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38.17%,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79.39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类立案88件154人、渎职侵权类立案23件27人。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蚁贪”,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背后的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专项案件9件12人,扶贫专项案件8件26人,有效促进我市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和国家扶贫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全面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建多样化、多元化的预防格局。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共开展预防调查26次,撰写案例分析16件,发出检察建议112份,帮助涉案单位梳理漏洞,建章立制。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接受查询13264件次,均发出查询结果告知函。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基层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选举前开展法治宣传并对候选人开展廉洁情况核查,有效防止“带病参选”;选举后组织新换届干部接受廉政教育,打好“预防针”。共开展专项宣讲教育91场次,受教育人数10414人。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向市民派发宣传资料21.6万份,设立“预防邮路”专用邮箱20个,制作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并通过微信朋友圈投放、转发56万次,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网上网下全覆盖。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大证据合法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依法不批准逮捕2451人,不起诉55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5份。追诉漏罪漏犯97宗169人。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件,监督立案54件58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监督立案35件38人,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向同级法院发出书面量刑建议4875份,法院采纳3327份,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55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33件。其中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7件,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6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民行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3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5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件,共发出检察建议184份。依法对50件民事行政裁判监督申请作出不支持决定,维护审判权威。深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51件,有效促进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排查梳理公益诉讼线索114件,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6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严格落实同步监督和对“三类犯罪”重点监督机制,提升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效果。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791件,纠正减刑不当20件、假释不当5件、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审查立案172件,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63件,建议全部被办案单位采纳。深入排查刑事执行场所的监管安全隐患和牢头狱霸苗头,开展各类安全防范检查50次,化解监管安全隐患31起,有力维护刑事执行监管场所安全和稳定。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实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开展四项改革试点任务,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基础上,科学组建办案组织,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通过开展人员分类绩效考核,促进检察人员依法、规范、积极履职。完善检察管理体制,制定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改革文件108份。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配合市司法局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47名,全年共监督评议案件12件18人,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纪律,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思想教育等工作,保证转隶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市检察院划转编制39名,转隶人员34人。
大力开展阳光检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阳光检务的若干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开展“代表视察日”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25人次,<面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信息平台发布信息21876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载文章193篇,组织拍摄《猎狼行动》等宣传片8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9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317件,网上办理辩护与代理数1276人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04条,公开法律文书4393份,为律师提供查询服务3809次。
五、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的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使全市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通过开展网络知识问答、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红色教育基地培训、专题教育培训等方式,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日常、融入办案、抓到支部、落实到每一位检察人员。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述职述廉、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把廉政建设要求与业绩评价、绩效考核挂钩,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惠州市检察机关巡察工作办法》,分计划、分批次对基层检察院开展巡察,今年已对惠城区检察院、惠东县检察院进行巡察。制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线问责法”实施细则》,对推进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处置,进行一线问责,从根本上解决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争先进位”活动。大力开展“公诉训练营”、“检察教育基层行”、检察业务竞赛等活动,加强素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参加各类培训50批1010人次,不断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争先进位”考核评比活动和“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努力打造自身品牌和亮点,涌现出惠城区检察院原公诉科长邱继华等一批先进个人。一年来,7个单位(部门)和10人受到省检察院表彰。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连续三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继续坚持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基层院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制约基层院发展的难题。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加大对口指导办案的力度,通过督办、交办、提办等方式提升基层院业务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基层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网三级网建设步伐,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贯彻落实“统分结合”政策,办公经费和装备不断改善,检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是:一是新时代背景下服务大局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诉讼监督手段和方式还需改进;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机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惠州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努力为惠州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将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推进,找准新时代背景下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忠诚担当,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平安惠州”、“法治惠州”建设,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聚焦诉讼监督主责主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始终坚持把法律监督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继续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加强对枉法裁判、行政违法行为、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社会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刑事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办案水平。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意识,提升研判能力,积极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加强捕诉衔接机制建设,健全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四项基础性改革成果上,进一步完善我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综合配套措施,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从严治检,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背景下的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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