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9日在惠州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宇
各位代表:
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围绕推进平安惠州建设,在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上担当作为
坚持把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维稳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措施。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161人,提起公诉9056人,同比分别下降2.81%和上升14.1%;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恶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批捕起诉。针对“危驾”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不起诉法律适用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1,该意见实施以来,“危驾”案件起诉率同比下降13.89%,体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办理涉黑恶势力案件力度,制定了《惠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涉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的举措,促进侦查取证质量提高。坚守法律标准,认真落实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严格把关制度,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89件376人,受理审查起诉76件373人,批捕42件168人,起诉55件285人。改变公安机关涉黑恶案件定性103件,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落实防控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风险防控“三同步”,派员为有关金融单位讲授法治课,帮助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一年来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等领域犯罪案件170件268人。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着力帮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共帮扶救助困难群众26人,救助金额92万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0件232人。
二、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
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制定了2019年惠州检察机关实施十项民生实事措施3,努力为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提供精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断增强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省委“1+1+9”的工作部署,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以及市委打造优势石化产业、“丰”字大交通规划、2+1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出“瞄准一流目标、聚焦一流标准、打造一流队伍、共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任务,为“双区”建设和国内一流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生态环境、营商环境、治安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4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862件信访件,其中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有近400件,通过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优化工作流程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办结答复率三个100%。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依法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5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一年来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6件6人。积极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发现外卖网络平台存在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件,督促监管问题商户469家,让群众点外卖更放心。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年来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1件618人,不起诉56件69人。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召开工作座谈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6的落实。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共有22名检察官受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在校师生上法治辅导课,有力推进了平安法治校园建设。惠城区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尤其是涉港、涉台企业案件,坚决防止将民企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一年来共批捕涉民营企业案件196件373人,不批捕234人,提起公诉406人,不起诉50人。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民营企业搭建检察“快速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办、专办、快办。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做到每案必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25件。主动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系,上门走访民营企业,征求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贯彻新时代检察监督新理念,在履行主责主业上追求极致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时代检察监督新理念,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
贯彻客观公正理念,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把客观公正贯彻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始终,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签发了《关于重大犯罪案件办理使用技侦证据材料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得到省检察院肯定。一年来共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犯罪案件80件,纠正漏捕漏诉231人,案件数全省排名第四。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96件129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围绕主导责任依法履职,制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依法办理当事人认罪认罚案件,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第四季度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占比已达到70%以上,在全省排名第三。
贯彻“精准监督”理念,全面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力求精准,以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纠正。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4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4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1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超期执行、违法终结本次执行、怠于执行等执行违法情形,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8件,发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0件,发出行政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2件。
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全面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9,有效提升监狱检察工作效果。依法开展特赦法律监督工作,主动开展摸底调查,认真审查执行机关呈报材料,向市中级法院提出特赦检察意见书41份。强化司法监督,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去年5月,市人大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我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刑事监管活动和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以“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10为目标,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100%。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林地500余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9万余吨,推动整治一批“垃圾山”问题,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80多万元。市检察院主动牵头,与河源、东莞两地检察院共同签订了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合力推进东江流域保护。深入开展“守护海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走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06条。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指定管辖制度,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龙门县检察院的“五个+”11公益诉讼诉前办理模式被评选为“2019年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创新十大项目”。
四、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在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上不出偏差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主动与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选联工委、法工委等沟通,走访联系人大代表4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邀请50余名代表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与市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级检察院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14024条、法律文书5784份。分别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共邀请社会各界参加观摩庭审公诉、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1000余人次,实现“面对面、零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自觉讲好检察故事。“检察官说法”、“保护公益”等亮相惠州电台“午间说法”,检察头条号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有8篇原创作品入选全国检察优秀新媒体作品,检察故事借助全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去年惠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市检察院荣获第一名。
五、积极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在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上凸显成效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问题和整改导向,检视整改问题60个,完成整改57个,整改率95%。一些关联基层基础建设的难题得到有效化解,一些影响检察业务建设的难点得到有效突破,一些制约检察队伍建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大力推进检察业务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理各类案件687件,列席审委会41人次,在规范办案上作表率。以培养一批与国内一流城市地位相称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积极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共有800多人次参加教育培训。在第二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有两名同志荣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全市检察机关内部开展以“讲政治、明纪律、强作风、守清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做到有定力、有原则、有纪律、有底线。对发现的问题敢于真红脸、真出汗,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惠州检察工作与国内一流相比,在特色品牌、人才培养、基础设施、智慧检务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明显差距。一是在思想观念、执法理念上存在不相适应。一些检察人员存在思维定式、观念瓶颈、经验依赖和主观偏见等问题,制约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在自身素质能力建设上存在不相适应。一些检察干警存在“知识短板”、“本领恐慌”,工作压力、心理压力有所增加。三是在打造一流品牌上存在不相适应。“求极致”的工作标准还没有真正根植干警心中,具有惠州检察特色、示范品牌的工作亮点不够多,有些工作还存在突出短板。四是在推进科技强检上存在不相适应。与先进地区相比,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最关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要紧的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我们决心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的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更优质量的法治服务。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以高度的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检察理论、检察制度和检察文化的自信,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做到落细、落小、落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政治建设永恒的课题,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走向深入、结出硕果。
第二,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水平。把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及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摆在检察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化细化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典型案例为指导,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结合惠州实际,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实施意见,为服务国内一流城市建设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司法产品及司法服务的需求。加强办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推动平安惠州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细化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切实把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把握到位、执行到位。
第四,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司法公平公正。认真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运行,确保案件适用率达到70%以上,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按照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办理“等”外案件12,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增强履职自觉性。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压紧压实检察官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使“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观念深入人心。
第五,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宪法法律规定职责不折不扣自觉、优质、高效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提高。按照“四化”建设目标的要求,大力开展干部队伍素质教育培训,努力培养一支与国内一流城市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给出了新考卷,新发展也带来了新挑战!我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在推进国内一流城市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作出检察努力、体现检察担当,以优异成绩书写人民满意的精彩答卷!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9日在惠州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宇
各位代表:
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围绕推进平安惠州建设,在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上担当作为
坚持把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维稳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措施。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161人,提起公诉9056人,同比分别下降2.81%和上升14.1%;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恶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批捕起诉。针对“危驾”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不起诉法律适用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1,该意见实施以来,“危驾”案件起诉率同比下降13.89%,体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办理涉黑恶势力案件力度,制定了《惠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涉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的举措,促进侦查取证质量提高。坚守法律标准,认真落实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严格把关制度,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89件376人,受理审查起诉76件373人,批捕42件168人,起诉55件285人。改变公安机关涉黑恶案件定性103件,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落实防控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风险防控“三同步”,派员为有关金融单位讲授法治课,帮助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一年来共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等领域犯罪案件170件268人。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着力帮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共帮扶救助困难群众26人,救助金额92万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0件232人。
二、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
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制定了2019年惠州检察机关实施十项民生实事措施3,努力为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提供精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断增强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省委“1+1+9”的工作部署,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以及市委打造优势石化产业、“丰”字大交通规划、2+1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出“瞄准一流目标、聚焦一流标准、打造一流队伍、共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任务,为“双区”建设和国内一流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生态环境、营商环境、治安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4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862件信访件,其中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有近400件,通过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优化工作流程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办结答复率三个100%。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依法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5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一年来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6件6人。积极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发现外卖网络平台存在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件,督促监管问题商户469家,让群众点外卖更放心。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年来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1件618人,不起诉56件69人。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召开工作座谈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6的落实。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共有22名检察官受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在校师生上法治辅导课,有力推进了平安法治校园建设。惠城区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尤其是涉港、涉台企业案件,坚决防止将民企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一年来共批捕涉民营企业案件196件373人,不批捕234人,提起公诉406人,不起诉50人。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民营企业搭建检察“快速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办、专办、快办。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做到每案必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25件。主动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系,上门走访民营企业,征求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贯彻新时代检察监督新理念,在履行主责主业上追求极致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时代检察监督新理念,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
贯彻客观公正理念,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把客观公正贯彻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始终,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签发了《关于重大犯罪案件办理使用技侦证据材料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得到省检察院肯定。一年来共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犯罪案件80件,纠正漏捕漏诉231人,案件数全省排名第四。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96件129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围绕主导责任依法履职,制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依法办理当事人认罪认罚案件,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第四季度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占比已达到70%以上,在全省排名第三。
贯彻“精准监督”理念,全面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力求精准,以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纠正。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4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4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1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超期执行、违法终结本次执行、怠于执行等执行违法情形,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8件,发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0件,发出行政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2件。
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全面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9,有效提升监狱检察工作效果。依法开展特赦法律监督工作,主动开展摸底调查,认真审查执行机关呈报材料,向市中级法院提出特赦检察意见书41份。强化司法监督,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去年5月,市人大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我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刑事监管活动和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以“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10为目标,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100%。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林地500余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9万余吨,推动整治一批“垃圾山”问题,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80多万元。市检察院主动牵头,与河源、东莞两地检察院共同签订了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合力推进东江流域保护。深入开展“守护海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走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06条。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指定管辖制度,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龙门县检察院的“五个+”11公益诉讼诉前办理模式被评选为“2019年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创新十大项目”。
四、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在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上不出偏差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主动与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选联工委、法工委等沟通,走访联系人大代表4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邀请50余名代表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与市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级检察院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14024条、法律文书5784份。分别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共邀请社会各界参加观摩庭审公诉、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1000余人次,实现“面对面、零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自觉讲好检察故事。“检察官说法”、“保护公益”等亮相惠州电台“午间说法”,检察头条号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有8篇原创作品入选全国检察优秀新媒体作品,检察故事借助全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去年惠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市检察院荣获第一名。
五、积极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在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上凸显成效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问题和整改导向,检视整改问题60个,完成整改57个,整改率95%。一些关联基层基础建设的难题得到有效化解,一些影响检察业务建设的难点得到有效突破,一些制约检察队伍建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大力推进检察业务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理各类案件687件,列席审委会41人次,在规范办案上作表率。以培养一批与国内一流城市地位相称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积极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共有800多人次参加教育培训。在第二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有两名同志荣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全市检察机关内部开展以“讲政治、明纪律、强作风、守清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做到有定力、有原则、有纪律、有底线。对发现的问题敢于真红脸、真出汗,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惠州检察工作与国内一流相比,在特色品牌、人才培养、基础设施、智慧检务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明显差距。一是在思想观念、执法理念上存在不相适应。一些检察人员存在思维定式、观念瓶颈、经验依赖和主观偏见等问题,制约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在自身素质能力建设上存在不相适应。一些检察干警存在“知识短板”、“本领恐慌”,工作压力、心理压力有所增加。三是在打造一流品牌上存在不相适应。“求极致”的工作标准还没有真正根植干警心中,具有惠州检察特色、示范品牌的工作亮点不够多,有些工作还存在突出短板。四是在推进科技强检上存在不相适应。与先进地区相比,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最关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要紧的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我们决心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的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更优质量的法治服务。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以高度的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检察理论、检察制度和检察文化的自信,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做到落细、落小、落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政治建设永恒的课题,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走向深入、结出硕果。
第二,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水平。把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及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摆在检察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化细化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典型案例为指导,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结合惠州实际,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实施意见,为服务国内一流城市建设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司法产品及司法服务的需求。加强办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推动平安惠州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细化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切实把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把握到位、执行到位。
第四,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司法公平公正。认真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运行,确保案件适用率达到70%以上,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按照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办理“等”外案件12,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增强履职自觉性。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压紧压实检察官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使“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观念深入人心。
第五,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宪法法律规定职责不折不扣自觉、优质、高效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提高。按照“四化”建设目标的要求,大力开展干部队伍素质教育培训,努力培养一支与国内一流城市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给出了新考卷,新发展也带来了新挑战!我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在推进国内一流城市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作出检察努力、体现检察担当,以优异成绩书写人民满意的精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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