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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发展,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0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全市检察机关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惠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实施意见“双区”建设和国内一流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生态环境。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确保全市检察人员自身疫情防控安全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力投入地方疫情防控工作,两级检察院共派出900余人次进社区、进企业、进监管场所等参与日常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了一批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公务等涉疫情犯罪,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7件,批捕涉疫刑事犯罪案件6778人、起诉6978人。有力地打击了涉疫犯罪。对涉疫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对社区废弃口罩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博罗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口罩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涉疫情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

全力推进平安惠州建设立足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这一目标,抓紧抓细抓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措施批捕犯罪案件38195927人,起诉56918118人。围绕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035人;受理审查起诉27145人,全部审结起诉。深入推进“打伞破网”落实“一案三”,积极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对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线索排查、乱象整治、以案释法等工作力度,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强化与监委沟通协调,起诉职务犯罪105

积极参与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做好网络借贷等突出风险点整治,依法起诉金融犯罪29人、非法集资类犯罪9涉扶贫资金犯罪2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救助70人,发放救助金109.8万元。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涉环境污染的行政公益诉讼,提出检察建议61件。办理固体废物污染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23人,提出赔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850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223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余吨。开展“守护海洋”“保护惠州西湖”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东江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惠阳区淡水河横岭水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共办理水污染、海洋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109件。进一步落实跨流域保护机制,保护东江“母亲河”,在与河源、东莞市检察院签订《东江流域跨区域的公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市检察院与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及深圳、东莞、河源、汕尾市检察院联签《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共同守护东江河流域生态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助力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66470人,起诉448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3;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监督案件146件,发出检察建议42件;办理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案件4752人。扎实推进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努力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最大的“定心丸”。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辉单位行贿案高检评选为“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类”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主动上门走访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使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司法理念,实现良法善治。认真落实最高检“客观公正”“少捕慎诉”等理念,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不批捕1830人,不起诉1156人,分别占同期案件的23.59%、12.41%,审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6.92%。在去年制定出台危驾案件起诉意见的基础上,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交通肇事案件推进非羁押诉讼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正确把握检察监督与检察办案的关系,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3件、撤案128件。纠正移送起诉漏罪案件61人,纠正漏捕漏诉263人,向法院提出抗诉30件。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次全省排名第二,监督撤案数全省排名第三。刑事执行监督规范有力,共向被监督单位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763件,纠正一起执行依据错误案件。与惠州监狱建立罪犯重病报告制度,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6438件。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依法履职制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深化与公安、法院的联动配合,畅通速裁程序的侦诉审工作衔接,提高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率和办案效率。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适用率为82.53%,提出确定量刑建议占比67.19%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占比29.07%,均排名全省前列。

以精准监督为导向推动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结民事检察案件318件,同比上升169.49%;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67件。认真落实最高检发出的“五号检察建议”,扎实推进民事虚假诉讼专项检察活动。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共同签订《关于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共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99件,同比上升163%。依法对审判违法进行监督,发出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56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8件,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渎职案件33人。做实做细行政检察,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212件,结案808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份。其中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00件,办结801件,办理数与办结数均居全省第一。办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6件,实现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0%实质性化解。其中办理的黎某和向某因行政纠纷申请监督案,得到了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被选报全国行政检察十大典型案例。

突出办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同比上升308%,诉前程序数同比上升130%,起诉数同比上升255%,均排名全省前列。龙门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龙门实现全域禁猎、设立三年禁猎期,被人民法治网、新浪网、广东省检公众号宣传报道。推动“军地”牵手,会签了《关于建立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全市各地英烈设施及烈士墓园开展集中排查,向有关单位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实现对国防、军事等领域以及英烈名誉荣誉的公益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要求,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积极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域国有财产保护”“涉税国有财产保护”等专项工作,督促依法追回国有财产逾千万元。

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制作年度未检工作白皮书,扩大宣传效果。从重从快惩处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03人、起诉340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55人。各县(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先后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法治副校长”坚持为在校师生上法治辅导课,市检察院未检“云课堂”节目首日听众超十万人,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十大精品课件”。惠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刷单返利诈骗网课学生案”得到央视新闻、检察日报等报道。

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检察机关共收到1058件信访,其中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有288,检察长接访110155人。通过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优化工作流程等一系列措施,持续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常态化地落实公开听证办案机制,共开展公开听证35次,范围涵盖拟作不起诉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等,其中办理的龙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取得良好效果,被最高检肯定。市检察院重新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使检察服务更加便民高效。市两级检察院同步举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点赞。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重新设置,实行“捕诉一体”,突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专业化建设有了新加强。改革后,全市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总数减少37%,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不足的局面得到改善。

健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体系。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级检察长办理案件2630件、列席审委会26次,办案数同比上升253%。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机制,规范优化辅助人员待遇福利。

择优选升选任检察官。市检察院党组积极争取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关心支持,按照“坚持政治标准、工作业绩优先”的原则,形成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推动检察干警在全市检察系统内部横向交流和纵向选升,实现检察队伍内部“一池活水”。市检察院创新开展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通过民主测评和专业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晋升条件的检察官中择优选升高级检察官,这一做法受到最高检政治部的充分肯定。

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突出对效率指标进行科学考量,遵循业务类型统一、指标设置统一、指标分值统一、调整确认程序统一的原则,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方案,充分体现检察官主责主业、体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体现本地工作实际,有效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

四、提升素质能力建设,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市检察院党组结合实际,提出“争创一流,奋力迈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的工作目标,为推动惠州检察再上新台阶发出响亮的“动员令”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落实“两个维护”制度,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司法办案中党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效筑牢思想防线。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行党建工作“1+10”能力体系,突出政治能力的统率引领作用,将政治建设全面融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好检察职责。

大力提升履职能力。以培养一批与国内一流城市地位相适应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突出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素质能力。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开展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计划。利用公诉训练营、以案代训、新老干警“结对子”、上下两级院联合办理大要案等多种创新形式,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实战水平和新型案件办理能力。在2020年全省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我市一名检察官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两名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一名干警荣登“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充分展示了惠州检察风采。

抓紧抓牢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两级院领导带头执行,两级院共填报81件。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家访制度》,通过开展谈话提醒、协调解决、组织调整、警示通报等措施,不断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新水平。深入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年”活动,坚持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基层院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惠城区检察院打造党建“双线双联”、未检“小红帽”护蕾行动品牌,大亚湾区检察院与当地社区共同打造“检民e家”党建平台等,将业务与党建有机融合,让基层检察工作更加具有活力。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与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选联工委、法工委等沟通,走访联系人大代表480余人次。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3件,办结率100%。邀请70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零距离接受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与市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自觉讲好检察故事。整合全市检察宣传力量,打造1+N”宣传格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8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7条,公开法律文书5631份,推送原创新闻稿件655篇,其中多篇被《检察日报》、《南方日报》和国家、省级新媒体刊发。“检察官说法”、“保护公益”、“决战扫黑除恶”等亮相惠州电台“午间说法”。去年4月份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中,“惠州检察”官方微信地方排行居全国第14,在检察微信市分州排行榜中居全国第3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惠州检察工作与一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对检察监督办案新理念的理解及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品牌打造有待进一步加强。具有惠州检察特色的工作品牌、工作亮点不够明显。三是科技强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成效不够突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交汇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守初心、担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在政治站位要有新提高。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到每项业务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得更紧、落得更实,让司法办案更有灵魂。

第二,在服务大局要有新突破。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以做细做实服务保障“双区”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把惠州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等工作为抓手,更好服务保障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在推进平安建设上要有新成效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守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四,在履职尽责中要有新作为。对标“十四五”规划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的要求,下大力气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更高起点、更高标准助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第五,在保障民生民利上要有新举措。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每一项检察工作中,以群众诉求为导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折不扣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面做好及时反馈、释法说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从重从快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通过做好这些具体检察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第六,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过程中。扎实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扬帆搏击正当时,砥砺奋进谋新篇。各位代表,在人民检察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我市检察机关将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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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9-04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发展,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0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全市检察机关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惠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实施意见“双区”建设和国内一流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生态环境。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确保全市检察人员自身疫情防控安全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力投入地方疫情防控工作,两级检察院共派出900余人次进社区、进企业、进监管场所等参与日常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了一批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公务等涉疫情犯罪,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7件,批捕涉疫刑事犯罪案件6778人、起诉6978人。有力地打击了涉疫犯罪。对涉疫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对社区废弃口罩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博罗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口罩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涉疫情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

全力推进平安惠州建设立足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这一目标,抓紧抓细抓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措施批捕犯罪案件38195927人,起诉56918118人。围绕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035人;受理审查起诉27145人,全部审结起诉。深入推进“打伞破网”落实“一案三”,积极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对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线索排查、乱象整治、以案释法等工作力度,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强化与监委沟通协调,起诉职务犯罪105

积极参与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做好网络借贷等突出风险点整治,依法起诉金融犯罪29人、非法集资类犯罪9涉扶贫资金犯罪2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救助70人,发放救助金109.8万元。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涉环境污染的行政公益诉讼,提出检察建议61件。办理固体废物污染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23人,提出赔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850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223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余吨。开展“守护海洋”“保护惠州西湖”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东江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惠阳区淡水河横岭水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共办理水污染、海洋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109件。进一步落实跨流域保护机制,保护东江“母亲河”,在与河源、东莞市检察院签订《东江流域跨区域的公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市检察院与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及深圳、东莞、河源、汕尾市检察院联签《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共同守护东江河流域生态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助力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66470人,起诉448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3;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监督案件146件,发出检察建议42件;办理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案件4752人。扎实推进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努力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最大的“定心丸”。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某辉单位行贿案高检评选为“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类”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主动上门走访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使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司法理念,实现良法善治。认真落实最高检“客观公正”“少捕慎诉”等理念,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不批捕1830人,不起诉1156人,分别占同期案件的23.59%、12.41%,审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6.92%。在去年制定出台危驾案件起诉意见的基础上,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交通肇事案件推进非羁押诉讼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正确把握检察监督与检察办案的关系,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3件、撤案128件。纠正移送起诉漏罪案件61人,纠正漏捕漏诉263人,向法院提出抗诉30件。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次全省排名第二,监督撤案数全省排名第三。刑事执行监督规范有力,共向被监督单位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763件,纠正一起执行依据错误案件。与惠州监狱建立罪犯重病报告制度,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6438件。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依法履职制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深化与公安、法院的联动配合,畅通速裁程序的侦诉审工作衔接,提高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率和办案效率。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适用率为82.53%,提出确定量刑建议占比67.19%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占比29.07%,均排名全省前列。

以精准监督为导向推动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结民事检察案件318件,同比上升169.49%;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67件。认真落实最高检发出的“五号检察建议”,扎实推进民事虚假诉讼专项检察活动。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共同签订《关于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共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99件,同比上升163%。依法对审判违法进行监督,发出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56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8件,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渎职案件33人。做实做细行政检察,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212件,结案808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份。其中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00件,办结801件,办理数与办结数均居全省第一。办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6件,实现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0%实质性化解。其中办理的黎某和向某因行政纠纷申请监督案,得到了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被选报全国行政检察十大典型案例。

突出办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2件。全市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同比上升308%,诉前程序数同比上升130%,起诉数同比上升255%,均排名全省前列。龙门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龙门实现全域禁猎、设立三年禁猎期,被人民法治网、新浪网、广东省检公众号宣传报道。推动“军地”牵手,会签了《关于建立军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全市各地英烈设施及烈士墓园开展集中排查,向有关单位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实现对国防、军事等领域以及英烈名誉荣誉的公益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要求,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积极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域国有财产保护”“涉税国有财产保护”等专项工作,督促依法追回国有财产逾千万元。

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制作年度未检工作白皮书,扩大宣传效果。从重从快惩处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03人、起诉340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55人。各县(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先后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法治副校长”坚持为在校师生上法治辅导课,市检察院未检“云课堂”节目首日听众超十万人,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十大精品课件”。惠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刷单返利诈骗网课学生案”得到央视新闻、检察日报等报道。

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检察机关共收到1058件信访,其中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有288,检察长接访110155人。通过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优化工作流程等一系列措施,持续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常态化地落实公开听证办案机制,共开展公开听证35次,范围涵盖拟作不起诉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等,其中办理的龙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取得良好效果,被最高检肯定。市检察院重新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使检察服务更加便民高效。市两级检察院同步举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点赞。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重新设置,实行“捕诉一体”,突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专业化建设有了新加强。改革后,全市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总数减少37%,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不足的局面得到改善。

健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体系。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级检察长办理案件2630件、列席审委会26次,办案数同比上升253%。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机制,规范优化辅助人员待遇福利。

择优选升选任检察官。市检察院党组积极争取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关心支持,按照“坚持政治标准、工作业绩优先”的原则,形成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推动检察干警在全市检察系统内部横向交流和纵向选升,实现检察队伍内部“一池活水”。市检察院创新开展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通过民主测评和专业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晋升条件的检察官中择优选升高级检察官,这一做法受到最高检政治部的充分肯定。

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突出对效率指标进行科学考量,遵循业务类型统一、指标设置统一、指标分值统一、调整确认程序统一的原则,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方案,充分体现检察官主责主业、体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体现本地工作实际,有效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

四、提升素质能力建设,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市检察院党组结合实际,提出“争创一流,奋力迈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的工作目标,为推动惠州检察再上新台阶发出响亮的“动员令”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落实“两个维护”制度,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司法办案中党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效筑牢思想防线。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行党建工作“1+10”能力体系,突出政治能力的统率引领作用,将政治建设全面融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好检察职责。

大力提升履职能力。以培养一批与国内一流城市地位相适应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突出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素质能力。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开展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计划。利用公诉训练营、以案代训、新老干警“结对子”、上下两级院联合办理大要案等多种创新形式,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实战水平和新型案件办理能力。在2020年全省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我市一名检察官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两名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一名干警荣登“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充分展示了惠州检察风采。

抓紧抓牢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两级院领导带头执行,两级院共填报81件。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定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家访制度》,通过开展谈话提醒、协调解决、组织调整、警示通报等措施,不断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新水平。深入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年”活动,坚持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基层院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惠城区检察院打造党建“双线双联”、未检“小红帽”护蕾行动品牌,大亚湾区检察院与当地社区共同打造“检民e家”党建平台等,将业务与党建有机融合,让基层检察工作更加具有活力。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与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选联工委、法工委等沟通,走访联系人大代表480余人次。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3件,办结率100%。邀请70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零距离接受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与市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自觉讲好检察故事。整合全市检察宣传力量,打造1+N”宣传格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8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7条,公开法律文书5631份,推送原创新闻稿件655篇,其中多篇被《检察日报》、《南方日报》和国家、省级新媒体刊发。“检察官说法”、“保护公益”、“决战扫黑除恶”等亮相惠州电台“午间说法”。去年4月份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中,“惠州检察”官方微信地方排行居全国第14,在检察微信市分州排行榜中居全国第3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惠州检察工作与一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对检察监督办案新理念的理解及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品牌打造有待进一步加强。具有惠州检察特色的工作品牌、工作亮点不够明显。三是科技强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成效不够突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交汇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守初心、担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在政治站位要有新提高。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到每项业务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得更紧、落得更实,让司法办案更有灵魂。

第二,在服务大局要有新突破。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以做细做实服务保障“双区”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把惠州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等工作为抓手,更好服务保障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在推进平安建设上要有新成效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守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四,在履职尽责中要有新作为。对标“十四五”规划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的要求,下大力气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更高起点、更高标准助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第五,在保障民生民利上要有新举措。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每一项检察工作中,以群众诉求为导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折不扣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面做好及时反馈、释法说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从重从快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通过做好这些具体检察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第六,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过程中。扎实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扬帆搏击正当时,砥砺奋进谋新篇。各位代表,在人民检察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我市检察机关将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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