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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8日在惠州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顺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站稳全省前列,争当排头兵”目标引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能动履职,建设过硬队伍,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务实行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成效更好,执法办案、法律监督质效更优,队伍建设、基层建设基础更实,各项检察工作在新征程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加强醉驾治理等工作得到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充分肯定,9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名干警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34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保障惠州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扎实履行职责使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6327件9319人,受理审查起诉8336件10820人,起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犯罪43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涉黑恶线索管理及核查监督,起诉涉黑恶案件9件30人,形成有效震慑。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委“发展实体经济、制造业当家”部署,制定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13项举措,将检察保障做到企业的“需求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89。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检察院一揽子化解3件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的行政争议,为涉案企业减轻诉累,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打击治理洗钱犯罪,起诉19,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共同织密织牢反洗钱防控网。

主动融入乡村振兴与绿美惠州生态建设。开展“守护和美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保护等,立案49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函等297件。惠城区检察院推动仲恺高新区331个行政村开展污水收集处理,建立设施运维长效管护和考核机制,治理率达97.9%,该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持续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惠东县检察院联合沿海乡镇开展滨海减塑行动,针对在红树林非法倾倒垃圾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理湿地海洋垃圾5吨,与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签订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护中国大陆海龟最后“产床”。龙门县检察院联合文旅、林业等部门,对市级以上古建筑和一级古树开展挂牌督促保护,给百年古建和千年古树配上全新“检察身份证”。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强化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保护,与周边地区检察机关签订多项协作机制,共筑粤港澳大湾区生态保护屏障。

依法助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统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9份。积极开展醉驾治理,规范醉驾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针对大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多发问题,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督促加强安全监管的检察建议,严防货车变“祸车”。创新社区矫正监督方式,推动以“有限松绑”模式破解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外出审批难、管控难、教育难等问题。针对耕地占用税漏征漏缴问题,督促税务等部门加强征收管理,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追缴税款6840多万元。针对“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和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无证经营等问题,推动市卫健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定期巡查、执法协作等机制,促进协同履职。

二、践行人民至上,积极回应群众对公正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紧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司法保障,“如我在诉”办好案件,持续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持续推进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协同金融监管部门深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18人。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协同公安机关开展全链条打击,批捕218人,起诉338人。通过视频、漫画、典型案例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防诈、识诈、反诈意识和能力。

强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加强涉检风险点排查,推动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司法救助等多元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接待来访群众1134批,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2833次,接收网络信访312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开展司法救助336件,牵头联合教育、民政、人社等7家单位,制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市检察院和博罗县检察院联合办理的刘某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惠城和大亚湾区检察院分别在部分镇街、社区设立“12309检察服务联合工作站”,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430人。落实精准帮教促感化挽救,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567人、不起诉444人。针对严重监管失职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70份。针对部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一些商家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现象,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反电诈、防性侵、防欺凌普法宣传,惠城区检察院“小鹅绒”等品牌深入人心、广受好评。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作出支持起诉决定104件,惠东县检察院以支持起诉方式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讨回薪资,经验做法得到上级肯定。围绕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进职能部门改造更新一批公共服务设施,让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出行更方便、更安全。依法办理侵害叶挺名誉公益诉讼案,坚决捍卫英烈荣光。

三、强化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办案基本价值追求,严格公正司法,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质效。

法律监督更有刚性。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赔偿保证金提存、非羁码、帮扶教育、补植复绿生态基地等平台与机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468件479人,监督撤案54件57人,提出抗诉29件。惠阳区检察院非羁押人员帮教监管平台和机制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典型案例”“2023年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优秀项目”。对广州监狱、惠州市和惠阳区看守所开展专门巡回检察,落实整改“回头看”,确保监督成效。尊重、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亲清检律关系,共促司法公正。

法律监督更加精准。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09件,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提出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200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和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促进诉源治理。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9份,促进市场监管领域依法行政。加强对法院应受理而不受理、执行措施不到位等情形的监督,受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72件。围绕财产保全领域违法情形和矿产资源管理开展专项监督,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锋案涉诉前保全问题监督案、督促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持续发力助推反腐倡廉工作,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24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人。博罗县检察院办理的郑某等4人贪污、受贿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法律监督更具智慧。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原则,加快推进数字检察。鼓励基层检察院积极探索,把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优势落实到执法办案和监督一线,市检察院启用大数据法律监督中心,漏征漏缴耕地占用税监督模型等2个模型入选“全省十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四、坚持自立自强,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新时代检察履职更高要求,以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为根本、业务素质为核心、职业道德素质为保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细化举措,形成闭环,确保各项任务在检察环节取得实效。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综合评价办法》,细“党的建设、业务建设、综合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发挥协管职能,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注重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举办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检律辩论赛,以赛促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检察干警在省、市业务竞赛中屡获佳绩。

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坚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整治,给检察权“加把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自觉在监督下履职尽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逐条办理,及时反馈。做好代表日常联络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检察听证等120人次,“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接受监督、听取意见、争取支持、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协办委员提案,主动通报情况,选聘330名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听证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广泛参与执法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组织监督个案办理、参与检查评查126人次。依托“两微一端”平台,讲好惠州检察故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更有效感知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的结果,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一些短板,主要有:一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转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措施还需抓紧抓实;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均衡,法律监督质量、效率和效果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常态化监督还需强化,检察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优检察履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服务保障建设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州、法治惠州、美丽惠州、幸福惠州。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细化检察环节贯彻措施,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惠州现代化建设。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新型产业发展,提升服务企业质效,强化跨区域检察协作,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和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做实检察为民举措,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加大综合履职力度,更好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巩固党建引领百村共建成果,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乡村振兴,让老百姓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等方面发力,推动惠州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加强巡回检察,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抓好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办案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加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深化数字检察,推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

五是持续夯实发展基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强基导向,以创建“现代化、家门口、作示范”的基层检察院为抓手,促进创先争优。深化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扬帆。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勇前进,扎实推进惠州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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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9-04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8日在惠州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顺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站稳全省前列,争当排头兵”目标引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能动履职,建设过硬队伍,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务实行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成效更好,执法办案、法律监督质效更优,队伍建设、基层建设基础更实,各项检察工作在新征程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加强醉驾治理等工作得到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充分肯定,9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名干警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34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保障惠州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扎实履行职责使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6327件9319人,受理审查起诉8336件10820人,起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犯罪43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涉黑恶线索管理及核查监督,起诉涉黑恶案件9件30人,形成有效震慑。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委“发展实体经济、制造业当家”部署,制定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13项举措,将检察保障做到企业的“需求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89。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检察院一揽子化解3件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的行政争议,为涉案企业减轻诉累,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打击治理洗钱犯罪,起诉19,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共同织密织牢反洗钱防控网。

主动融入乡村振兴与绿美惠州生态建设。开展“守护和美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保护等,立案49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函等297件。惠城区检察院推动仲恺高新区331个行政村开展污水收集处理,建立设施运维长效管护和考核机制,治理率达97.9%,该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持续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惠东县检察院联合沿海乡镇开展滨海减塑行动,针对在红树林非法倾倒垃圾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理湿地海洋垃圾5吨,与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签订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护中国大陆海龟最后“产床”。龙门县检察院联合文旅、林业等部门,对市级以上古建筑和一级古树开展挂牌督促保护,给百年古建和千年古树配上全新“检察身份证”。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强化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保护,与周边地区检察机关签订多项协作机制,共筑粤港澳大湾区生态保护屏障。

依法助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统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9份。积极开展醉驾治理,规范醉驾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针对大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多发问题,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督促加强安全监管的检察建议,严防货车变“祸车”。创新社区矫正监督方式,推动以“有限松绑”模式破解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外出审批难、管控难、教育难等问题。针对耕地占用税漏征漏缴问题,督促税务等部门加强征收管理,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追缴税款6840多万元。针对“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和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无证经营等问题,推动市卫健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定期巡查、执法协作等机制,促进协同履职。

二、践行人民至上,积极回应群众对公正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紧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司法保障,“如我在诉”办好案件,持续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持续推进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协同金融监管部门深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18人。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协同公安机关开展全链条打击,批捕218人,起诉338人。通过视频、漫画、典型案例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防诈、识诈、反诈意识和能力。

强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加强涉检风险点排查,推动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司法救助等多元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接待来访群众1134批,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2833次,接收网络信访312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开展司法救助336件,牵头联合教育、民政、人社等7家单位,制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市检察院和博罗县检察院联合办理的刘某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惠城和大亚湾区检察院分别在部分镇街、社区设立“12309检察服务联合工作站”,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430人。落实精准帮教促感化挽救,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567人、不起诉444人。针对严重监管失职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70份。针对部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一些商家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现象,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反电诈、防性侵、防欺凌普法宣传,惠城区检察院“小鹅绒”等品牌深入人心、广受好评。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作出支持起诉决定104件,惠东县检察院以支持起诉方式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讨回薪资,经验做法得到上级肯定。围绕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进职能部门改造更新一批公共服务设施,让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出行更方便、更安全。依法办理侵害叶挺名誉公益诉讼案,坚决捍卫英烈荣光。

三、强化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办案基本价值追求,严格公正司法,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质效。

法律监督更有刚性。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赔偿保证金提存、非羁码、帮扶教育、补植复绿生态基地等平台与机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468件479人,监督撤案54件57人,提出抗诉29件。惠阳区检察院非羁押人员帮教监管平台和机制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典型案例”“2023年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优秀项目”。对广州监狱、惠州市和惠阳区看守所开展专门巡回检察,落实整改“回头看”,确保监督成效。尊重、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亲清检律关系,共促司法公正。

法律监督更加精准。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09件,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3件、提出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200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和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促进诉源治理。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9份,促进市场监管领域依法行政。加强对法院应受理而不受理、执行措施不到位等情形的监督,受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72件。围绕财产保全领域违法情形和矿产资源管理开展专项监督,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锋案涉诉前保全问题监督案、督促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持续发力助推反腐倡廉工作,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24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人。博罗县检察院办理的郑某等4人贪污、受贿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法律监督更具智慧。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原则,加快推进数字检察。鼓励基层检察院积极探索,把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优势落实到执法办案和监督一线,市检察院启用大数据法律监督中心,漏征漏缴耕地占用税监督模型等2个模型入选“全省十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四、坚持自立自强,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新时代检察履职更高要求,以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为根本、业务素质为核心、职业道德素质为保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细化举措,形成闭环,确保各项任务在检察环节取得实效。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综合评价办法》,细“党的建设、业务建设、综合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发挥协管职能,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注重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举办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检律辩论赛,以赛促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检察干警在省、市业务竞赛中屡获佳绩。

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坚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整治,给检察权“加把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自觉在监督下履职尽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逐条办理,及时反馈。做好代表日常联络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检察听证等120人次,“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接受监督、听取意见、争取支持、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协办委员提案,主动通报情况,选聘330名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听证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广泛参与执法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组织监督个案办理、参与检查评查126人次。依托“两微一端”平台,讲好惠州检察故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更有效感知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的结果,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一些短板,主要有:一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转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措施还需抓紧抓实;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均衡,法律监督质量、效率和效果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常态化监督还需强化,检察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优检察履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服务保障建设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州、法治惠州、美丽惠州、幸福惠州。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细化检察环节贯彻措施,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惠州现代化建设。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新型产业发展,提升服务企业质效,强化跨区域检察协作,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和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做实检察为民举措,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加大综合履职力度,更好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巩固党建引领百村共建成果,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乡村振兴,让老百姓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等方面发力,推动惠州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加强巡回检察,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抓好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办案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加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深化数字检察,推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

五是持续夯实发展基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强基导向,以创建“现代化、家门口、作示范”的基层检察院为抓手,促进创先争优。深化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扬帆。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勇前进,扎实推进惠州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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