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惠阳区、惠东县、龙门县、大亚湾区内选任26名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二十三周岁;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受过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人员;执业律师、人民陪审员;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一)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的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二)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人民监督员可以对其他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不得妨碍案件的公正处理。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惠阳区、惠东县、龙门县、大亚湾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以向惠州人民检察院推荐人民监督员人选,上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可以直接从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到
(二)考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考察。
(三)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将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颁证。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经过公示后,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
(五)公布。将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名额分布
惠阳区,7名; 惠东县,7名; 龙门县,7名; 大亚湾区,5名。
五、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联系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于建立;
联系电话:0752-2827388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为了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惠阳区、惠东县、龙门县、大亚湾区内选任26名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二十三周岁;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受过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人员;执业律师、人民陪审员;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一)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的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二)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人民监督员可以对其他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不得妨碍案件的公正处理。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惠阳区、惠东县、龙门县、大亚湾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以向惠州人民检察院推荐人民监督员人选,上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可以直接从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到
(二)考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考察。
(三)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将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颁证。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经过公示后,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
(五)公布。将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名额分布
惠阳区,7名; 惠东县,7名; 龙门县,7名; 大亚湾区,5名。
五、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联系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于建立;
联系电话:0752-2827388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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