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目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建设的要求设置24个内设机构,分别承担相关检察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4年,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核定总编制数共162个,其中行政编150个,工勤编12个。截至2014年底,本院财政实际供养人数为203人。其构成分别是在职人数156人,离休人数3人,退休4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本院工作的发展计划。我院认真贯彻市委和省院的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惠州建设。2014年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件233件419人,批捕196件35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442件886人,起诉239件633人。二是以开展“两个专项”工作为抓手,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21人。三是强化诉讼监督,推进法治惠州建设。
2、检察工作目标。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配合推进检察改革,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着力抓好以下检察工作:一是积极服务我市改革发展大局。二是扎实推进平安惠州、法治惠州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四是加大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五是积极稳妥配合检察改革。六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450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7.29万元,其他收入254.3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428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189.05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491.67万元,占83.3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1.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3.2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97.38万元,占16.65%,主要支出项目有: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建设费、物业管理费、聘协警员、书记员助理经费、网络线路租赁和维护费、培训费、办案业务费、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8.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我院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41万元,下降30.5%,公务购车0辆,公务车保有量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18.94%;全年共接待210批1260人次。
附: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目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建设的要求设置24个内设机构,分别承担相关检察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4年,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核定总编制数共162个,其中行政编150个,工勤编12个。截至2014年底,本院财政实际供养人数为203人。其构成分别是在职人数156人,离休人数3人,退休4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本院工作的发展计划。我院认真贯彻市委和省院的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惠州建设。2014年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件233件419人,批捕196件35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442件886人,起诉239件633人。二是以开展“两个专项”工作为抓手,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21人。三是强化诉讼监督,推进法治惠州建设。
2、检察工作目标。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配合推进检察改革,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着力抓好以下检察工作:一是积极服务我市改革发展大局。二是扎实推进平安惠州、法治惠州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四是加大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五是积极稳妥配合检察改革。六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450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7.29万元,其他收入254.3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428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189.05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491.67万元,占83.3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1.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3.2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97.38万元,占16.65%,主要支出项目有: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建设费、物业管理费、聘协警员、书记员助理经费、网络线路租赁和维护费、培训费、办案业务费、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8.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我院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41万元,下降30.5%,公务购车0辆,公务车保有量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18.94%;全年共接待210批1260人次。
附:
版权所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