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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时间:2025-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现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1.对象: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时间: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楼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南路10号)。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及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书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原件。

5.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职位的提供近半年(2025年1月以来)社保缴费记录,人员类型包括以下两种: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20233月31日至20253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6.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8.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者,提供退出现役证件等材料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定于2025年621(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请有关人员按要求依时参加

3.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招聘网站http://hzzn.ikaowu.com)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知悉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同时注意留意期间的天气状况和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4.请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时自觉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2-2827537、0752-282783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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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2025-09-04

根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现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1.对象: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时间: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楼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南路10号)。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及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书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原件。

5.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职位的提供近半年(2025年1月以来)社保缴费记录,人员类型包括以下两种: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20233月31日至20253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6.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8.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者,提供退出现役证件等材料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定于2025年621(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请有关人员按要求依时参加

3.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招聘网站http://hzzn.ikaowu.com)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知悉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同时注意留意期间的天气状况和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4.请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时自觉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2-2827537、0752-282783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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