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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319日至6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8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巡察整改决心。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和理解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收到反馈意见后,市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书记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学习、研究、落实,全力推动整改。及时召开院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检察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自觉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调度和督促落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内容,通过定期召开党组会、书记专题会等形式,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抓细整改落实。紧紧围绕“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钱要清退、责任要落实、制度要完善”五项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抓实整改工作。在严格履行自身整改职责的基础上,牢牢把握全市两级检察院同时接受市委巡察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各基层院党组整改工作的指导力度,着力推动解决制约惠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聚焦各基层院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研判,重点整改“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具体问题,实实在在为基层减负赋能。

(四)注重建章立制,持续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着力健全规章制度、梳理规范工作流程,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常治机制。先后制定完善《惠州市检察人才库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中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等各类规章制度、流程指引,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深学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工作前瞻谋划情况

一是常态化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认真制定年度党组议题预安排及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2025年,共落实“第一议题”学习41次、召开中心组学习10次。

二是强化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研究推动工作相结合,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谋划年度重点任务,开展集中研讨8次,部署开展重点调研课题7个,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解难题,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有力指导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新领域履职研究和人才储备。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及时招录国际法学专业公务员1名,进一步充实涉外法治人才力量。充分把握联合举办涉外涉港澳业务联训班、协办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培训班及参加惠州市涉外法治工作交流会议等契机,加强涉外实务和理论研究交流,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能力水平。1篇涉外理论文章、1个涉外课题荣获省级以上荣誉。

2.社会治参与情况

一是以突出犯罪治理助力平安惠州建设。主动向市委报告全市检察机关犯罪治理工作情况,争取市委政法委牵头推动全市政法机关集中开展治理行动。充分发挥市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作用,加大对两级院犯罪治理的督导指导,从优化内部管理、治理工作机制、跨部门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

二是强化数据赋能。引导各业务部门加大内外沟通衔接力度,充分发掘检察机关内部数据资源和各行业领域公共数据,加强分析研判,着力贯通“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行业监管社会治理”监督链条。累计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7个,成案21件,全面覆盖“四大检察”重点监督场景。

三是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落实。通过发布工作提示等形式,督促提醒各业务部门在办案中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社会治理类问题,高质量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社会治理。突出规范性和可行性,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2件,其中市院制发6件,正筹备制发2件。持续加大检察建议落实“回头看”力度,聚焦出租车客运服务行业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后,专门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听证会,集合各方社会力量开展评议和监督,督促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共同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四是下沉检力化解矛盾。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接访下访、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普法宣传等,促进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3.部门协作机制情况

一是强化与法院衔接协作。加强与法院审判庭、立案庭和审管办的沟通联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商请市法院提供民事终本执行案件清单,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摸排线索并开展监督。

二是加强与公安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扎实开展“挂案”清理等专项工作,针对公安机关超期未移送案件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提出监督意见。

三是加强“两法衔接”平台信息跟进。积极对接省检察院新开发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指定专门检察官持续跟踪“两法衔接”线索线下移送工作,并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规范移送接收程序,已接收同步备案涉嫌刑事犯罪线索,均已纳入依法开展立案监督范围。作为平台管理牵头单位,主动推动市委政法委召开例会,健全联络员机制,细化行政执法监督点,为新平台上线规范化建设做足准备,同步督促各行政机关强化线下移送线索力度,扩大法律监督覆盖面。

四是畅通内外衔接。对外建立与司法局等行政部门会商衔接机制,聚焦“以罚代刑”“不刑不罚”问题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对内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

4.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强化涉企专项监督。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排查涉企刑事“挂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依法监督纠正执行活动中超范围、超时限“查扣冻”财产,督促法院依法及时向申请执行企业发放被执行款,帮助及时解封房产、车位。

二是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加强“逃废债”虚假诉讼线索的发现调查力度,指导办理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针对市场主体恶意注销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

三是强化涉企普法力度。积极构建常态化沟通机制,多次与市工商联沟通对接,就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搭建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涉企普法宣传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针对涉企类案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实地走访商会、行业协会、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制发知识产权、反电诈等系列“风险提示”。

5.践行“枫桥经验”情况

一是更新理念价值引领。坚持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引导干警自觉落实“三个善于”要求,力争“三个效果”相统一,以案结事了人和作为高质效评判标准,有效从源头上防止增量。

二是注重培训提升。通过举办惠检讲堂、参与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等形式,加大公开听证适用,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引导干警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进一步提升高质效履职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定《惠州市检察机关关于落实“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全市两级院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上门听证、带案下访等措施实现检力下沉。在三级综治中心共接访233批次545人,带案下访119件,开展调解、听证和普法宣传76次,实质化解信访矛盾18件,相关工作经验获得省院推广。

6.信访工作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线索内部流转指引》,规范完善控告线索分流、处置流程、职责分工等要求,推动信访案件流转顺畅,有效杜绝推诿扯皮问题发生。2025年,共开展信访听证70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11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0.5万元。

二是加强内部沟通协作。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通过包案院领导牵头、各部门人员组建专班的形式,共同抓实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处置,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是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注重提升履职能力,通过政治轮训、条线业务培训、专项工作跟办、重点案件评估等形式,提升检察人员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能力。“十五运”期间全面排查涉检矛盾纠纷情况,全力保障特殊期间涉检信访安全。

7.“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情况

一是加强突出犯罪治理。坚持突出犯罪治理工作全市“一盘棋”,主动向市委报告全市检察机关犯罪治理工作情况,争取市委政法委牵头推动全市政法机关集中开展治理行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就突出犯罪取证和证据审查、累犯惯犯从重处罚、行刑梯次处罚等达成共识,有力压降全市刑事犯罪案件数量。2025年,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数量下降,其中醉驾、盗窃等多发轻微犯罪占比呈明显下降态势。

二是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履职。立足惠州实际持续优化民事检察办案格局,市院重点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基层院主要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案件,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31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权利救济需求。

三是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注重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穿透式监督职能作用,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20件,制发检察建议21件。聚焦“以罚代刑”“不刑不罚”问题,会同司法局等行政部门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工作,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98件,提出检察意见376件,督促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并作出行政处罚。

四是全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深耕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传统法定领域,做优做实新增法定领域和新领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0件。扎实开展第二批“益心为公”志愿者聘用工作,拟聘用28名专业人才担任志愿者,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五是强化内部协作。加强日常履职办案沟通衔接,畅通线索移送渠道,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

六是着力优化办案结构。聚焦提升“有质量的数量”,综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等措施,着力拓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源,强化依职权监督力度,推动深层次监督。前三季度,“四大检察”案件量占比均衡,刑事占比持续下降,民事、行政占比稳步上升,办案结构总体平稳、持续优化。

8.依职权监督办案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梳理完善履职清单,紧盯侦查环节加大监督力度,聚焦超期未移送、挂案、另案处理等问题主动开展专项监督,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公安机关严格规范执法。

二是扩大民事检察依职权办案规模。扎实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商请市法院提供执行案件清单,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强重点类型案件排查,共排查出个案线索230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恢复执行5件,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探索运用“粤真诉”大数据平台从刑事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

三是着力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紧盯“两违”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依法有序开展常态化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四是充分发挥专项带动作用,促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注重从“小切口”入手守护公共利益,有力贯通“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行业监管社会治理”的监督链条,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客运服务行业安全生产、洗车场非法排污等系列专项监督,紧盯事关公共利益和老百姓生命健康问题强化监督。

五是着力拓宽依职权监督案源。严格落实案件质量检查要求,将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监督线索作为案件质量检查重要内容,切实做到案件办结前检察官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案件归档前部门内检察官互相开展办结案件交叉检查、办案全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随机抽查在办或已办结案件,倒逼检察官提高主动监督意识和监督线索发现能力。

9.“一取消三不再”落实情况

一是抓实业务管理。2025年召开全市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议3次,形成3份质效分析研判报告,聚焦业务数据变化,针对性深入分析研判重点案件、重点类型和发展态势,及时发现问题并研提对策。召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当前刑事检察重点工作,强化对下指导。

二是抓实案件管理。市院各业务条线已制定全流程管理案件清单,明确列管范围,并逐步试行全流程管理机制。列管案件中未出现涉检舆情、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

三是抓实质量管理。认真研究制定全市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提示,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个人自查、部门检查;共组织评查案件461件,其中常规抽查356件、重点评查105件。进一步规范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经检委会研究确定评查结果,形成通报制度,细化明确瑕疵案件认定标准,树立高质效办案导向,并将重点评查结果作为个人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等重要参考。

四是补齐短板弱项。全市公益诉讼立案共250件,下降幅度逐渐收窄。行政检察有效监督率、附条件不起诉率等均在合理区间,立案监督率上升,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

10.检察协同履职情况

一是强化内部衔接联动。通过在建的业务数据管理平台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可实现跨部门线索、文书、信息移送推送相关功能,促进一体履职。加强日常履职办案沟通衔接,做到主动发掘与互相移送监督线索相结合,共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受理反向衔接案件898件。

二是全面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认真落实“一案四查”机制,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行刑反向衔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督促行政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作出行政处罚。

三是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履职。组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团队专门集中办理涉未犯罪案件,落实综合履职,细化涉未案件证据采集、一站式取证等要求。办理全市首个涉未成年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实现“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案件全覆盖。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影剧院未落实优惠票价、旅馆业违规接待等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突出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11.检委会职能发挥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履职本领。严格执行检委会例会制度,常设学习议题,近期已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统筹发挥检委会的业务指导作用。

二是加强对检察业务的宏观指导。通过检委会研究审议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反洗钱等专项工作,认真总结归纳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原因。

三是强化指导功能。常态化落实疑难复杂案件提请检委会集体研究,切实发挥检委会作为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职责。

12.办案质量情况

一是抓好人员素能建设。注重在实战培训、业务竞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淬炼能力,已部署2026年起开展提升出庭公诉能力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等业务培训及实战练兵活动。

二是抓实刑事案件全流程管理。坚持将全流程管理案件情况纳入每季度全市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内容,业务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持续做好“双向贴标+台账管理+动态监管”工作,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把关。

三是加强沟通衔接,统一证据标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效能,加强重大敏感、疑难复杂和涉众型、新类型刑事案件的审查把关,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证据。牵头召开检法联席会议,就组织卖淫或协助组织卖淫案件的定性、刑事速裁案件常见罪名证据收集及审查指引、犯罪治理工作等达成统一共识,并制发工作提示。

四是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全面梳理全市撤回抗诉案件情况,深入分析撤回抗诉原因、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举措,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常态化开展案件案卡填录检查,通过案件承办人员自查及案管部门定期核查等方式,提高案卡填录准确性。

13.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对派驻检察工作的统筹指导。研究制定《惠州市检察机关监狱巡回检察常见问题排查指引》《惠州市检察机关看守所巡回检察常见问题排查指引》,指导规范开展派驻检察工作。20259月份组织对全市6个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进行巡回检察,以此为契机督促驻所检察室抓实整改、严格规范履职。

二是强化派驻监督力度。与惠州监狱建立健全狱情通报制度,通过列席监狱狱情分析会、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监督等方式,准确掌握狱情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及监督力度。针对惠州监狱外协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惠州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惠州监狱对涉及违规“捎买带”的罪犯不当减刑问题进行纠正。

三是规范抓实归档及文书填录工作。全面梳理排查2024年以来已办结未归档案件情况,完善规范“减假暂”案件档案归档工作,避免出现归档档案文书不规范、不齐全等问题。认真压实法律文书拟稿、制作、签发、送达等各项程序工作责任,强化审核把关力度,落实“每案必检”,坚决防止再次出现不规范问题。

14.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核查。认真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提示,组织各业务部门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提请检委会审议重点评查结果。开展反向审视案件,严格规范办理程序。

二是强化数据管理。针对案卡易错问题制发3份填录指引,实行“提醒整改通报”递进监控管理机制,开展专项核查。针对最高检提出的“三久三不”问题组织核查整改。落实“每月一提示、每季一通报”机制,对同类问题强化指引,定期介入自查开展提示,对发现的阶段性问题进行督促,常态化排查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三是着力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案件流程智能监控系统、“数检通”等智能平台,为检察官自行及时发现和整改案件程序问题提供便利。针对需人工核查监控案卡填报的问题,已结合业务数据管理平台开发建设,提供智能辅助办案。

15.普法宣传情况

一是做实常态化宣传。有针对性统筹做好政治理论、时事热点、检察职能、履职成效等常态化宣传。全平台累计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030条,同比上升10.6%

二是培树检察普法品牌。结合“四大检察”办案实践,在惠州检察宣传矩阵设置“我的检察故事”“惠检说法”专栏,聚焦食药安全、盗窃、酒驾、诈骗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领域,着力打造漫画、短视频等原创作品,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全平台累计发布普法讯息127条,“我的检察故事”专栏发布2条,“惠检说法”专栏更新11条。

三是强化检察职能宣传。扎实开展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发布《在看守所、监狱“打卡”的检察官都在忙些啥?》《一起唠一唠刑事执行检察那些事儿》等普法文章,深入宣传展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职能及成效。汇总整理惠州检察机关近十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和大事记,发布《东江潮涌处的惠州检察公益诉讼答卷》。

四是开展联动宣传。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法治平安建设广东行”“媒体采访活动”等,立足检察办案,突出检察特色,积极提供宣传素材,加强线上正面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16.宣传运用新媒体情况

一是强化联动发布机制。建立健全媒体平台协同运作机制,统筹加强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制定平台差异化运营策略,实行重点优质宣传内容多点多端同步推送,加大宣传内容发布频次。2025611月,新媒体平台发布719条,同比上升13.7%,其中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累计发布226条、249条、89条;在惠州市电视台、《人民监督》等市级以上传统媒体刊发2篇。

二是创新宣传内容形式。集中全市检察机关宣传资源和力量,构建全市两级检察院“1+6”新媒体矩阵协同格局。加大新媒体原创内容策划,围绕检察主旋律推出“惠检说法”“我的检察故事”等系列专题报道,逐步形成矩阵效应,提升惠州检察整体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深化以案释法实效。聚焦典型案例的法治价值与社会意义,结合全市优秀典型案例,与博罗县院联合拍摄《一起交通事故背后的黑色产业链》视频,被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聚焦防范校园欺凌、防范网络诈骗、不良行为矫治等主题,联合公安、法院拍摄法治精品课程和普法宣传片,计划以公开课形式面向全市中学生开展预防性侵主题普法教育。

(二)全面从严治党刚性约束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巡察整改要求,通过党组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党内法规,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二是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形成防控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情况表》,明确每年初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细化明确理论学习、廉政风险排查等具体任务和责任人,纳入年度党组会议题预安排,督促抓好落实,及时向市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目前,已先后制定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流程案件管理清单、廉政风险共性问题清单,逐步构建“三不腐”机制。

2.廉政风险排查情况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全院各部门工作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分析容易发生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形成《部门廉政风险共性问题和防控情况参考表》。要求各部门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督促干警立足岗位职责查找个人在履行职责及“八小时外”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二是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为避免出现风险点过于简单、防控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各支部书记监管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各部门及干警个人廉政风险排查情况。目前,机关纪委组织全院各部门更新排查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并结合新要求新情况,每年动态调整,及时更新,逐步形成共性和个性风险点两张清单。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督。认真落实内部控制工作机制,采取部门自查、机关纪委督查、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不定期督促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情况,一体推进“三不腐”。

3.监督举措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每月定期制发组织生活通知单的形式,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抓实日常提醒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春节、中秋、国庆节等节假日的提醒教育,通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等方式重申纪律要求,持续加强节前警示教育。以日常考勤监管为切入点抓实作风,每月不定期抽查上下班考勤等情况,并将考勤检查情况纳入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

三是积极探索“八小时外”监管新方式。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先后邀请市院领导家属到东江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检察干警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开展暑期“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拓展家访新形式,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四是坚持谈心谈话常态化。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六必谈”要求,用好《谈心谈话记录本》《提醒谈话记录本》,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院开展谈心谈话。

4.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警示案例作为纪律教育重要形式,列入理论学习清单,特别是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2025年,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先后召开院党组警示教育会,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年轻干部到东江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集体观看《正风反腐》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二是抓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对照《中共惠州市委关于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应当以案促改的具体情形,针对机关党员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严格按规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案情通报、警示教育等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5.派驻检察室管情况

一是抓实纪律教育。由分管院领导对驻监、驻所检察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提醒教育,督促部门负责人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派驻检察室通过部门会议、谈心谈话等形式,进一步强调派驻工作纪律要求,监督提醒干警严格遵守上下班、规范着装纪律,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在惠州监狱、市看守所履职期间,派驻工作人员均严格按规定着检察制服。

二是规范检察日志填报工作。严格落实检察日志“双核制”和定期抽查要求,填报人员每天填报日志时与惠州监狱、市看守所进行人数核对,并由另一名检察人员再次核对,部门负责人定期抽查,确保检察日志填写规范准确。

三是完善值守安排。派驻检察室均严格落实值守要求,在工作日期间外出履职时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值守,杜绝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

6.涉案财物管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专题培训。市院已梳理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并挂网,列出专题进行政策宣讲,组织全市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培训,通过持续学习,熟练掌握涉案财物管理中移送、保管、处理环节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关于开展2025年度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方案》,由政治部牵头,驻院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计财科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全市两级院201810月以来的涉案财物保管、登记、移交等开展了一次深度检查,并当面反馈问题,目前正指导各院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院党组听取专题检查情况报告。

三是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推动单设检务督察部门,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下来,针对市院未单设检务督察部门的情况,指定由联合监督检查组负责,每年对上年度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开展定期专项检查,确保涉案财物处置及时、程序规范。

7.领导小建设管情况

一是全面精简清理。组织各部门对照领导小组组成清单,按照分工安排,逐项研究分析各个领导小组的成立必要性、履职实效性,了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等设置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共保留领导小组14个、合并11个、撤销10个,由原有的35个领导小组精简至19个。

二是发挥积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情况,每年定期调整和规范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设置情况。更加注重会议统筹安排,结合年度党组会议题预安排,由承担具体事务的职能部门按要求提请套开领导小组会议,确保充分履职。

8.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提醒。分管院领导与驻监、驻所检察室负责人,检察室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提醒教育,督促部门负责人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教育提醒干警严实工作纪律,如实记录派驻工作信息。

二是扎实开展巡回检察。先后组织对全市6个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开展巡回检察,并督促抓实整改。认真总结巡回检察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常见问题排查指引,印发至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升对看守所、监狱的监督实效。

(三)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方面

1.落实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情况

建立健全检察长办公会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进一步规范检察长办公会议题范围,与党组会议题作合理区分,结合工作实际,将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事项、拟提请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事项以及重大敏感案件、领导批示督办案件办理情况等事项纳入议题范围,切实发挥检察长办公会作用。202511月份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听取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谋划等。

2.会议记录情况

2024年以来,我院党组会议所有记录均已实行手写,其中人事议题单独记录。同时对各类会议记录均实行手写,提升会议记录规范化水平。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记录的会议资料按规定留存备查。

3.党的创新论学习情况

一是强化指导监督。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落实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推进机关党委委员全覆盖挂钩联系指导机关各党支部,督促认真规范落实“三会一课”。

二是规范抓实理论学习。院党组带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支部书记常态化列席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坚持每月定期向党支部制发《组织生活通知单》,基本实现与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同步,督促各党支部及时跟进学习,并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将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作为支部书记述职、评优的重要参考。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指导带动。认真落实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日常党建工作指导。于202510月份召开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培训会议,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支部联络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各党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不定期督导检查机关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组织交叉检查各党支部2024年、2025年会议记录本,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倒逼责任落实。将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考核、“四强”党支部评定,落实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

5.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由机关党委进一步细化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做好2026年度组织生活会有关准备工作,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围绕主题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沟通思想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认真准备党支部(支委)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严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组织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委派人列席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敢于揭短亮丑,开诚布公、实事求是大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记录情

一是做好规范培训。20251030日,我院召开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培训会议,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支部联络员等认真学习《常见“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模版汇编》,要求各党支部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参会人数和缺席人员,严格按照实际参会人员签名。

二是强化指导督促。认真落实好“双直联”制度,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定期到挂钩联系的党支部督导指导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坚持不定期督导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督促规范整改。

7.离退休党支部设置情况

一是2025625日,已对我院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市检察院退休老干部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730日,组织两个党支部党员进行了选举。812日,院机关党委批复同意了两个党支部的选举结果,新成立的两个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均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退休老干部第一党支部党员37名、第二党支部党员25名。

二是加强日常指导。机关党委加强对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的工作指导,结合群体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督促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制度。

8.队伍专业结构情况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25年,先后开展检察官逐级遴选、公务员招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同时制定2026年招录计划。下来将认真落实《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员队伍建设专业指导目录》和《惠州市检察系统五年考录计划》,结合每年政法专项编制及合同制人员空缺等情况,通过招录、遴选、公开招聘方式,有计划补充全日制法学专业人员,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

二是持续补充技术人才。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支撑不够有力问题,研究制定2026年招录计划。

三是多举措提升专业素能。与深圳、广州市院联合举办涉外涉港澳业务联训班,切实提升检察干警的涉外检察工作能力水平。先后举办第七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第四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和实战能力。

9.骨干力量储备情况

一是注重谋划规划,加快推进人才库建设。于20258月份制定印发《惠州市检察机关人才成长行动计划(2025-2027年)》和《惠州市检察人才库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有针对性招录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进一步完善多元多向人才储备培育。目前,市级五大检察人才库均已发布建库通知,进一步明确检察人才的资格条件和评选程序,全面启动建库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复审,近期将全面组建完成,为后续检察业务尖子、业务专家培树奠定基础。下来人才库将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组织一次评选,确保全市检察人才队伍的整体质量。

二是加强人才定向培养。主动挖掘,积极参与上级检察系统人才库评选活动。下来,将严格执行《惠州市检察机关人才成长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业务尖子A类“破零”为目标,对标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尖子评选条件,摸清培养人选,针对人选的短板弱项,实施人才定向培养。

三是开展专题培训。202510月份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检察办案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专题课程纳入培训,提升业务骨干综合素能。下来,将结合不同业务条线、不同层级人员特点,科学谋划年度培训计划,突出实战实训,提升培训效果。

10.年轻干部选育工作情况

一是补充年轻力量。用好有限编制资源,制定2026年招录计划。

二是有序优化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年龄结构,递进强化各层级人才储备。

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结合工作需要分批次、多举措加强年轻干部的多岗位锻炼和跟踪培养,切实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能。

11.干部任前事项报告规定执行情况

一是强化教育提醒。分管院领导开展提醒谈话,督促提醒防止问题重犯。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20251015日,院领导通过党组会议带头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支部“三会一课”、部门会议、派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等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干部人事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在新一轮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干部任前事项报告规定。

12.执行特殊岗位交流轮岗制度情况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认真梳理出年内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名单,接下来将分类有序开展分批调整。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通过党组会议、政治部业务条线会议等方式,于202510月专题组织学习《公务员法》、交流轮岗等政策规定。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培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支部联络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有关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机关党委督导检查和各党支部交叉检查,推动指导各党支部扎实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找准找实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州、法治惠州建设。抓实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惠州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围绕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突出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建设,持续做实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一体强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惠州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提供绿色保障。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突出犯罪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三)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紧扣“锐意进取、走在前列”目标,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大力培育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以检察文化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以实战训练、实践锻炼为抓手,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全员评议、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能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统筹抓实检察办案质效分析、全流程管理和反向审视,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实现“管案”与“管人”相贯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2-2827276;邮政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电子邮箱hzjcbgs@huizhou.gov.cn

中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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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3-0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319日至6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8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巡察整改决心。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和理解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收到反馈意见后,市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书记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学习、研究、落实,全力推动整改。及时召开院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检察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自觉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调度和督促落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内容,通过定期召开党组会、书记专题会等形式,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抓细整改落实。紧紧围绕“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钱要清退、责任要落实、制度要完善”五项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抓实整改工作。在严格履行自身整改职责的基础上,牢牢把握全市两级检察院同时接受市委巡察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各基层院党组整改工作的指导力度,着力推动解决制约惠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聚焦各基层院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研判,重点整改“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具体问题,实实在在为基层减负赋能。

(四)注重建章立制,持续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着力健全规章制度、梳理规范工作流程,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常治机制。先后制定完善《惠州市检察人才库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中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等各类规章制度、流程指引,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深学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工作前瞻谋划情况

一是常态化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认真制定年度党组议题预安排及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2025年,共落实“第一议题”学习41次、召开中心组学习10次。

二是强化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研究推动工作相结合,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谋划年度重点任务,开展集中研讨8次,部署开展重点调研课题7个,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解难题,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有力指导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新领域履职研究和人才储备。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及时招录国际法学专业公务员1名,进一步充实涉外法治人才力量。充分把握联合举办涉外涉港澳业务联训班、协办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培训班及参加惠州市涉外法治工作交流会议等契机,加强涉外实务和理论研究交流,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能力水平。1篇涉外理论文章、1个涉外课题荣获省级以上荣誉。

2.社会治参与情况

一是以突出犯罪治理助力平安惠州建设。主动向市委报告全市检察机关犯罪治理工作情况,争取市委政法委牵头推动全市政法机关集中开展治理行动。充分发挥市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作用,加大对两级院犯罪治理的督导指导,从优化内部管理、治理工作机制、跨部门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

二是强化数据赋能。引导各业务部门加大内外沟通衔接力度,充分发掘检察机关内部数据资源和各行业领域公共数据,加强分析研判,着力贯通“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行业监管社会治理”监督链条。累计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7个,成案21件,全面覆盖“四大检察”重点监督场景。

三是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落实。通过发布工作提示等形式,督促提醒各业务部门在办案中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社会治理类问题,高质量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社会治理。突出规范性和可行性,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2件,其中市院制发6件,正筹备制发2件。持续加大检察建议落实“回头看”力度,聚焦出租车客运服务行业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后,专门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听证会,集合各方社会力量开展评议和监督,督促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共同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四是下沉检力化解矛盾。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接访下访、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普法宣传等,促进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3.部门协作机制情况

一是强化与法院衔接协作。加强与法院审判庭、立案庭和审管办的沟通联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商请市法院提供民事终本执行案件清单,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摸排线索并开展监督。

二是加强与公安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扎实开展“挂案”清理等专项工作,针对公安机关超期未移送案件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提出监督意见。

三是加强“两法衔接”平台信息跟进。积极对接省检察院新开发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指定专门检察官持续跟踪“两法衔接”线索线下移送工作,并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规范移送接收程序,已接收同步备案涉嫌刑事犯罪线索,均已纳入依法开展立案监督范围。作为平台管理牵头单位,主动推动市委政法委召开例会,健全联络员机制,细化行政执法监督点,为新平台上线规范化建设做足准备,同步督促各行政机关强化线下移送线索力度,扩大法律监督覆盖面。

四是畅通内外衔接。对外建立与司法局等行政部门会商衔接机制,聚焦“以罚代刑”“不刑不罚”问题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对内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

4.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强化涉企专项监督。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排查涉企刑事“挂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依法监督纠正执行活动中超范围、超时限“查扣冻”财产,督促法院依法及时向申请执行企业发放被执行款,帮助及时解封房产、车位。

二是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加强“逃废债”虚假诉讼线索的发现调查力度,指导办理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针对市场主体恶意注销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

三是强化涉企普法力度。积极构建常态化沟通机制,多次与市工商联沟通对接,就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搭建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涉企普法宣传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针对涉企类案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实地走访商会、行业协会、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制发知识产权、反电诈等系列“风险提示”。

5.践行“枫桥经验”情况

一是更新理念价值引领。坚持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引导干警自觉落实“三个善于”要求,力争“三个效果”相统一,以案结事了人和作为高质效评判标准,有效从源头上防止增量。

二是注重培训提升。通过举办惠检讲堂、参与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等形式,加大公开听证适用,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引导干警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进一步提升高质效履职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定《惠州市检察机关关于落实“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全市两级院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上门听证、带案下访等措施实现检力下沉。在三级综治中心共接访233批次545人,带案下访119件,开展调解、听证和普法宣传76次,实质化解信访矛盾18件,相关工作经验获得省院推广。

6.信访工作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线索内部流转指引》,规范完善控告线索分流、处置流程、职责分工等要求,推动信访案件流转顺畅,有效杜绝推诿扯皮问题发生。2025年,共开展信访听证70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11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0.5万元。

二是加强内部沟通协作。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通过包案院领导牵头、各部门人员组建专班的形式,共同抓实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处置,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是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注重提升履职能力,通过政治轮训、条线业务培训、专项工作跟办、重点案件评估等形式,提升检察人员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能力。“十五运”期间全面排查涉检矛盾纠纷情况,全力保障特殊期间涉检信访安全。

7.“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情况

一是加强突出犯罪治理。坚持突出犯罪治理工作全市“一盘棋”,主动向市委报告全市检察机关犯罪治理工作情况,争取市委政法委牵头推动全市政法机关集中开展治理行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就突出犯罪取证和证据审查、累犯惯犯从重处罚、行刑梯次处罚等达成共识,有力压降全市刑事犯罪案件数量。2025年,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数量下降,其中醉驾、盗窃等多发轻微犯罪占比呈明显下降态势。

二是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履职。立足惠州实际持续优化民事检察办案格局,市院重点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基层院主要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案件,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31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权利救济需求。

三是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注重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穿透式监督职能作用,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20件,制发检察建议21件。聚焦“以罚代刑”“不刑不罚”问题,会同司法局等行政部门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工作,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98件,提出检察意见376件,督促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并作出行政处罚。

四是全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深耕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传统法定领域,做优做实新增法定领域和新领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0件。扎实开展第二批“益心为公”志愿者聘用工作,拟聘用28名专业人才担任志愿者,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五是强化内部协作。加强日常履职办案沟通衔接,畅通线索移送渠道,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

六是着力优化办案结构。聚焦提升“有质量的数量”,综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等措施,着力拓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源,强化依职权监督力度,推动深层次监督。前三季度,“四大检察”案件量占比均衡,刑事占比持续下降,民事、行政占比稳步上升,办案结构总体平稳、持续优化。

8.依职权监督办案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梳理完善履职清单,紧盯侦查环节加大监督力度,聚焦超期未移送、挂案、另案处理等问题主动开展专项监督,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公安机关严格规范执法。

二是扩大民事检察依职权办案规模。扎实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商请市法院提供执行案件清单,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强重点类型案件排查,共排查出个案线索230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恢复执行5件,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探索运用“粤真诉”大数据平台从刑事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

三是着力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紧盯“两违”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依法有序开展常态化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四是充分发挥专项带动作用,促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注重从“小切口”入手守护公共利益,有力贯通“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行业监管社会治理”的监督链条,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客运服务行业安全生产、洗车场非法排污等系列专项监督,紧盯事关公共利益和老百姓生命健康问题强化监督。

五是着力拓宽依职权监督案源。严格落实案件质量检查要求,将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监督线索作为案件质量检查重要内容,切实做到案件办结前检察官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案件归档前部门内检察官互相开展办结案件交叉检查、办案全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随机抽查在办或已办结案件,倒逼检察官提高主动监督意识和监督线索发现能力。

9.“一取消三不再”落实情况

一是抓实业务管理。2025年召开全市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议3次,形成3份质效分析研判报告,聚焦业务数据变化,针对性深入分析研判重点案件、重点类型和发展态势,及时发现问题并研提对策。召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当前刑事检察重点工作,强化对下指导。

二是抓实案件管理。市院各业务条线已制定全流程管理案件清单,明确列管范围,并逐步试行全流程管理机制。列管案件中未出现涉检舆情、无罪和撤回起诉案件。

三是抓实质量管理。认真研究制定全市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提示,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个人自查、部门检查;共组织评查案件461件,其中常规抽查356件、重点评查105件。进一步规范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经检委会研究确定评查结果,形成通报制度,细化明确瑕疵案件认定标准,树立高质效办案导向,并将重点评查结果作为个人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等重要参考。

四是补齐短板弱项。全市公益诉讼立案共250件,下降幅度逐渐收窄。行政检察有效监督率、附条件不起诉率等均在合理区间,立案监督率上升,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

10.检察协同履职情况

一是强化内部衔接联动。通过在建的业务数据管理平台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可实现跨部门线索、文书、信息移送推送相关功能,促进一体履职。加强日常履职办案沟通衔接,做到主动发掘与互相移送监督线索相结合,共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受理反向衔接案件898件。

二是全面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认真落实“一案四查”机制,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行刑反向衔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督促行政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作出行政处罚。

三是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履职。组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团队专门集中办理涉未犯罪案件,落实综合履职,细化涉未案件证据采集、一站式取证等要求。办理全市首个涉未成年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实现“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案件全覆盖。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影剧院未落实优惠票价、旅馆业违规接待等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突出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11.检委会职能发挥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履职本领。严格执行检委会例会制度,常设学习议题,近期已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统筹发挥检委会的业务指导作用。

二是加强对检察业务的宏观指导。通过检委会研究审议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反洗钱等专项工作,认真总结归纳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原因。

三是强化指导功能。常态化落实疑难复杂案件提请检委会集体研究,切实发挥检委会作为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职责。

12.办案质量情况

一是抓好人员素能建设。注重在实战培训、业务竞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淬炼能力,已部署2026年起开展提升出庭公诉能力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等业务培训及实战练兵活动。

二是抓实刑事案件全流程管理。坚持将全流程管理案件情况纳入每季度全市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内容,业务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持续做好“双向贴标+台账管理+动态监管”工作,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把关。

三是加强沟通衔接,统一证据标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效能,加强重大敏感、疑难复杂和涉众型、新类型刑事案件的审查把关,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证据。牵头召开检法联席会议,就组织卖淫或协助组织卖淫案件的定性、刑事速裁案件常见罪名证据收集及审查指引、犯罪治理工作等达成统一共识,并制发工作提示。

四是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全面梳理全市撤回抗诉案件情况,深入分析撤回抗诉原因、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举措,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常态化开展案件案卡填录检查,通过案件承办人员自查及案管部门定期核查等方式,提高案卡填录准确性。

13.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对派驻检察工作的统筹指导。研究制定《惠州市检察机关监狱巡回检察常见问题排查指引》《惠州市检察机关看守所巡回检察常见问题排查指引》,指导规范开展派驻检察工作。20259月份组织对全市6个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进行巡回检察,以此为契机督促驻所检察室抓实整改、严格规范履职。

二是强化派驻监督力度。与惠州监狱建立健全狱情通报制度,通过列席监狱狱情分析会、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监督等方式,准确掌握狱情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及监督力度。针对惠州监狱外协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惠州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惠州监狱对涉及违规“捎买带”的罪犯不当减刑问题进行纠正。

三是规范抓实归档及文书填录工作。全面梳理排查2024年以来已办结未归档案件情况,完善规范“减假暂”案件档案归档工作,避免出现归档档案文书不规范、不齐全等问题。认真压实法律文书拟稿、制作、签发、送达等各项程序工作责任,强化审核把关力度,落实“每案必检”,坚决防止再次出现不规范问题。

14.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核查。认真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提示,组织各业务部门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提请检委会审议重点评查结果。开展反向审视案件,严格规范办理程序。

二是强化数据管理。针对案卡易错问题制发3份填录指引,实行“提醒整改通报”递进监控管理机制,开展专项核查。针对最高检提出的“三久三不”问题组织核查整改。落实“每月一提示、每季一通报”机制,对同类问题强化指引,定期介入自查开展提示,对发现的阶段性问题进行督促,常态化排查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三是着力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案件流程智能监控系统、“数检通”等智能平台,为检察官自行及时发现和整改案件程序问题提供便利。针对需人工核查监控案卡填报的问题,已结合业务数据管理平台开发建设,提供智能辅助办案。

15.普法宣传情况

一是做实常态化宣传。有针对性统筹做好政治理论、时事热点、检察职能、履职成效等常态化宣传。全平台累计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030条,同比上升10.6%

二是培树检察普法品牌。结合“四大检察”办案实践,在惠州检察宣传矩阵设置“我的检察故事”“惠检说法”专栏,聚焦食药安全、盗窃、酒驾、诈骗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领域,着力打造漫画、短视频等原创作品,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全平台累计发布普法讯息127条,“我的检察故事”专栏发布2条,“惠检说法”专栏更新11条。

三是强化检察职能宣传。扎实开展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发布《在看守所、监狱“打卡”的检察官都在忙些啥?》《一起唠一唠刑事执行检察那些事儿》等普法文章,深入宣传展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职能及成效。汇总整理惠州检察机关近十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和大事记,发布《东江潮涌处的惠州检察公益诉讼答卷》。

四是开展联动宣传。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法治平安建设广东行”“媒体采访活动”等,立足检察办案,突出检察特色,积极提供宣传素材,加强线上正面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16.宣传运用新媒体情况

一是强化联动发布机制。建立健全媒体平台协同运作机制,统筹加强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制定平台差异化运营策略,实行重点优质宣传内容多点多端同步推送,加大宣传内容发布频次。2025611月,新媒体平台发布719条,同比上升13.7%,其中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累计发布226条、249条、89条;在惠州市电视台、《人民监督》等市级以上传统媒体刊发2篇。

二是创新宣传内容形式。集中全市检察机关宣传资源和力量,构建全市两级检察院“1+6”新媒体矩阵协同格局。加大新媒体原创内容策划,围绕检察主旋律推出“惠检说法”“我的检察故事”等系列专题报道,逐步形成矩阵效应,提升惠州检察整体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深化以案释法实效。聚焦典型案例的法治价值与社会意义,结合全市优秀典型案例,与博罗县院联合拍摄《一起交通事故背后的黑色产业链》视频,被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聚焦防范校园欺凌、防范网络诈骗、不良行为矫治等主题,联合公安、法院拍摄法治精品课程和普法宣传片,计划以公开课形式面向全市中学生开展预防性侵主题普法教育。

(二)全面从严治党刚性约束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巡察整改要求,通过党组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党内法规,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二是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形成防控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情况表》,明确每年初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细化明确理论学习、廉政风险排查等具体任务和责任人,纳入年度党组会议题预安排,督促抓好落实,及时向市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目前,已先后制定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流程案件管理清单、廉政风险共性问题清单,逐步构建“三不腐”机制。

2.廉政风险排查情况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全院各部门工作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分析容易发生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形成《部门廉政风险共性问题和防控情况参考表》。要求各部门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督促干警立足岗位职责查找个人在履行职责及“八小时外”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二是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为避免出现风险点过于简单、防控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各支部书记监管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各部门及干警个人廉政风险排查情况。目前,机关纪委组织全院各部门更新排查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并结合新要求新情况,每年动态调整,及时更新,逐步形成共性和个性风险点两张清单。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督。认真落实内部控制工作机制,采取部门自查、机关纪委督查、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不定期督促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情况,一体推进“三不腐”。

3.监督举措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每月定期制发组织生活通知单的形式,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抓实日常提醒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春节、中秋、国庆节等节假日的提醒教育,通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等方式重申纪律要求,持续加强节前警示教育。以日常考勤监管为切入点抓实作风,每月不定期抽查上下班考勤等情况,并将考勤检查情况纳入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

三是积极探索“八小时外”监管新方式。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先后邀请市院领导家属到东江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检察干警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开展暑期“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拓展家访新形式,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四是坚持谈心谈话常态化。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六必谈”要求,用好《谈心谈话记录本》《提醒谈话记录本》,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院开展谈心谈话。

4.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警示案例作为纪律教育重要形式,列入理论学习清单,特别是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2025年,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先后召开院党组警示教育会,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年轻干部到东江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集体观看《正风反腐》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二是抓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对照《中共惠州市委关于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应当以案促改的具体情形,针对机关党员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严格按规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案情通报、警示教育等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5.派驻检察室管情况

一是抓实纪律教育。由分管院领导对驻监、驻所检察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提醒教育,督促部门负责人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派驻检察室通过部门会议、谈心谈话等形式,进一步强调派驻工作纪律要求,监督提醒干警严格遵守上下班、规范着装纪律,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在惠州监狱、市看守所履职期间,派驻工作人员均严格按规定着检察制服。

二是规范检察日志填报工作。严格落实检察日志“双核制”和定期抽查要求,填报人员每天填报日志时与惠州监狱、市看守所进行人数核对,并由另一名检察人员再次核对,部门负责人定期抽查,确保检察日志填写规范准确。

三是完善值守安排。派驻检察室均严格落实值守要求,在工作日期间外出履职时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值守,杜绝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

6.涉案财物管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专题培训。市院已梳理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并挂网,列出专题进行政策宣讲,组织全市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培训,通过持续学习,熟练掌握涉案财物管理中移送、保管、处理环节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关于开展2025年度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方案》,由政治部牵头,驻院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计财科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全市两级院201810月以来的涉案财物保管、登记、移交等开展了一次深度检查,并当面反馈问题,目前正指导各院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院党组听取专题检查情况报告。

三是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推动单设检务督察部门,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下来,针对市院未单设检务督察部门的情况,指定由联合监督检查组负责,每年对上年度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开展定期专项检查,确保涉案财物处置及时、程序规范。

7.领导小建设管情况

一是全面精简清理。组织各部门对照领导小组组成清单,按照分工安排,逐项研究分析各个领导小组的成立必要性、履职实效性,了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等设置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共保留领导小组14个、合并11个、撤销10个,由原有的35个领导小组精简至19个。

二是发挥积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情况,每年定期调整和规范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设置情况。更加注重会议统筹安排,结合年度党组会议题预安排,由承担具体事务的职能部门按要求提请套开领导小组会议,确保充分履职。

8.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提醒。分管院领导与驻监、驻所检察室负责人,检察室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提醒教育,督促部门负责人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教育提醒干警严实工作纪律,如实记录派驻工作信息。

二是扎实开展巡回检察。先后组织对全市6个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开展巡回检察,并督促抓实整改。认真总结巡回检察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常见问题排查指引,印发至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升对看守所、监狱的监督实效。

(三)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方面

1.落实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情况

建立健全检察长办公会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进一步规范检察长办公会议题范围,与党组会议题作合理区分,结合工作实际,将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事项、拟提请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事项以及重大敏感案件、领导批示督办案件办理情况等事项纳入议题范围,切实发挥检察长办公会作用。202511月份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听取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谋划等。

2.会议记录情况

2024年以来,我院党组会议所有记录均已实行手写,其中人事议题单独记录。同时对各类会议记录均实行手写,提升会议记录规范化水平。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记录的会议资料按规定留存备查。

3.党的创新论学习情况

一是强化指导监督。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落实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推进机关党委委员全覆盖挂钩联系指导机关各党支部,督促认真规范落实“三会一课”。

二是规范抓实理论学习。院党组带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支部书记常态化列席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坚持每月定期向党支部制发《组织生活通知单》,基本实现与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同步,督促各党支部及时跟进学习,并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将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作为支部书记述职、评优的重要参考。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指导带动。认真落实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日常党建工作指导。于202510月份召开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培训会议,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支部联络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各党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不定期督导检查机关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组织交叉检查各党支部2024年、2025年会议记录本,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倒逼责任落实。将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考核、“四强”党支部评定,落实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

5.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由机关党委进一步细化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做好2026年度组织生活会有关准备工作,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围绕主题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沟通思想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认真准备党支部(支委)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严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组织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委派人列席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敢于揭短亮丑,开诚布公、实事求是大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记录情

一是做好规范培训。20251030日,我院召开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培训会议,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支部联络员等认真学习《常见“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模版汇编》,要求各党支部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参会人数和缺席人员,严格按照实际参会人员签名。

二是强化指导督促。认真落实好“双直联”制度,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定期到挂钩联系的党支部督导指导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坚持不定期督导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督促规范整改。

7.离退休党支部设置情况

一是2025625日,已对我院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市检察院退休老干部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730日,组织两个党支部党员进行了选举。812日,院机关党委批复同意了两个党支部的选举结果,新成立的两个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均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退休老干部第一党支部党员37名、第二党支部党员25名。

二是加强日常指导。机关党委加强对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的工作指导,结合群体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督促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制度。

8.队伍专业结构情况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25年,先后开展检察官逐级遴选、公务员招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同时制定2026年招录计划。下来将认真落实《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员队伍建设专业指导目录》和《惠州市检察系统五年考录计划》,结合每年政法专项编制及合同制人员空缺等情况,通过招录、遴选、公开招聘方式,有计划补充全日制法学专业人员,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

二是持续补充技术人才。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支撑不够有力问题,研究制定2026年招录计划。

三是多举措提升专业素能。与深圳、广州市院联合举办涉外涉港澳业务联训班,切实提升检察干警的涉外检察工作能力水平。先后举办第七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第四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和实战能力。

9.骨干力量储备情况

一是注重谋划规划,加快推进人才库建设。于20258月份制定印发《惠州市检察机关人才成长行动计划(2025-2027年)》和《惠州市检察人才库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有针对性招录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进一步完善多元多向人才储备培育。目前,市级五大检察人才库均已发布建库通知,进一步明确检察人才的资格条件和评选程序,全面启动建库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复审,近期将全面组建完成,为后续检察业务尖子、业务专家培树奠定基础。下来人才库将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组织一次评选,确保全市检察人才队伍的整体质量。

二是加强人才定向培养。主动挖掘,积极参与上级检察系统人才库评选活动。下来,将严格执行《惠州市检察机关人才成长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业务尖子A类“破零”为目标,对标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尖子评选条件,摸清培养人选,针对人选的短板弱项,实施人才定向培养。

三是开展专题培训。202510月份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检察办案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专题课程纳入培训,提升业务骨干综合素能。下来,将结合不同业务条线、不同层级人员特点,科学谋划年度培训计划,突出实战实训,提升培训效果。

10.年轻干部选育工作情况

一是补充年轻力量。用好有限编制资源,制定2026年招录计划。

二是有序优化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年龄结构,递进强化各层级人才储备。

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结合工作需要分批次、多举措加强年轻干部的多岗位锻炼和跟踪培养,切实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能。

11.干部任前事项报告规定执行情况

一是强化教育提醒。分管院领导开展提醒谈话,督促提醒防止问题重犯。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20251015日,院领导通过党组会议带头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支部“三会一课”、部门会议、派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等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干部人事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在新一轮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干部任前事项报告规定。

12.执行特殊岗位交流轮岗制度情况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认真梳理出年内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名单,接下来将分类有序开展分批调整。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通过党组会议、政治部业务条线会议等方式,于202510月专题组织学习《公务员法》、交流轮岗等政策规定。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培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支部联络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有关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机关党委督导检查和各党支部交叉检查,推动指导各党支部扎实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找准找实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州、法治惠州建设。抓实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惠州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围绕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突出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建设,持续做实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一体强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惠州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提供绿色保障。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突出犯罪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三)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紧扣“锐意进取、走在前列”目标,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大力培育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以检察文化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以实战训练、实践锻炼为抓手,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全员评议、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能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统筹抓实检察办案质效分析、全流程管理和反向审视,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实现“管案”与“管人”相贯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2-2827276;邮政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0号;电子邮箱hzjcbgs@huizhou.gov.cn

中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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