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负责人围绕党员干警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家庭、身心健康、作风、廉政等方面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思想行为动态,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谈心谈话,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
二、谈心谈话制度遵循相互平等、实事求是、尊重信任、经常及时、突出实效的基本原则。
三、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负责人与党员干警之间的谈心谈话每月不少于3人次。其中机关党委委员谈话对象主要以挂钩联系的党支部负责人为主,同时可以兼顾其他检察人员;各党支部负责人主要以所在党支部检察人员为主。如有以下六类情况或工作需要,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与党员干警谈心:①干警提职提级必谈;②干警受奖励处分必谈;③干警调入本单位工作任职必谈;④干警工作岗位调整必谈;⑤干警离职退休必谈;⑥干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四、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每次谈心谈话结束后都需要制作台账,建立“谈心谈话记录登记表”(详见附件1)和“谈心谈话统计表”(详见附件2),实行存档管理,按季度上报。各党支部结合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每半年上报一次人员思想情况反映。将谈心谈话情况纳入院党组、机关党委及其成员、各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要把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与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缓解党员干警心理压力,帮助党员干警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谈心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党员干警思想问题,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关注党员干警的心理健康。对党员干警反映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应积极帮助解决。
一、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负责人围绕党员干警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家庭、身心健康、作风、廉政等方面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思想行为动态,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谈心谈话,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
二、谈心谈话制度遵循相互平等、实事求是、尊重信任、经常及时、突出实效的基本原则。
三、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负责人与党员干警之间的谈心谈话每月不少于3人次。其中机关党委委员谈话对象主要以挂钩联系的党支部负责人为主,同时可以兼顾其他检察人员;各党支部负责人主要以所在党支部检察人员为主。如有以下六类情况或工作需要,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与党员干警谈心:①干警提职提级必谈;②干警受奖励处分必谈;③干警调入本单位工作任职必谈;④干警工作岗位调整必谈;⑤干警离职退休必谈;⑥干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四、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每次谈心谈话结束后都需要制作台账,建立“谈心谈话记录登记表”(详见附件1)和“谈心谈话统计表”(详见附件2),实行存档管理,按季度上报。各党支部结合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每半年上报一次人员思想情况反映。将谈心谈话情况纳入院党组、机关党委及其成员、各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要把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与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缓解党员干警心理压力,帮助党员干警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谈心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党员干警思想问题,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关注党员干警的心理健康。对党员干警反映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应积极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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